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开始关注地方人大的制度空间问题。多数学者从结构性视角出发,认为政治主体间的权力关系是地方人大制度空间得以形成的逻辑前提。基于这一认识,学术界形成了“竞争冲突说”“合作共生说”和“嵌入成长说”等理论。通过对地方人大数十年来普遍开展和最具代表性的监督工作——述职评议的分析,发现可以从过程、结构和认知三个层面来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进而不断拓展地方人大的制度空间。
关键词:地方人大;制度空间;述职评议
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7)03-0073-06
一、问题缘起
人民代表大会(下文均简称“人大”)作为中国的代议机关和权力机关,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从制度设计上看,人大制度作为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制度载体与组织依托;是其它政治制度和机构派生与运作的基础;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理论上,人大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力,按性质可以归为立法和监督两大类。地方人大自恢复以来,在这两个方面均发生了积极而显著的变化。在立法工作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全国人大制定的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有240多部,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已经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监督工作方面,各级地方人大也开始积极地履行和承担起监督职能。近年来,各级人大表决“一府两院”报告和对官员的监督工作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