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箱笼”是明清小说中的常见器具。其出现,一般缘于叙事话语“再现”生活真实的需要。由于与女性相关的文化符码(如服饰、陪嫁、内闱等)大多涉及“箱笼”,故其在以女性为中心的情节场面中出镜尤为频繁。在《金瓶梅》一书中,“箱笼”不仅是“再现”古代女子生活常态的普通物象,也不止作为满足叙事现场真实感的道具存在,而是同人物的生命轨迹紧密关联,与叙事结构、人物塑造有机结合,在观照女性命运、构造情节场面、塑造人物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金瓶梅》女性书写中一个重要的“功能性物象”。
关键词:箱笼;《金瓶梅》;女性书写;功能性物象
作者简介:赵毓龙,男,文学博士,辽宁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从事明清小说与戏曲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7)04-0112-08
“箱笼”是旧时对较大的随身储物器具的统称,李渔《闲情偶寄·器玩部》“箱笼箧笥”条言:“随身贮物之器,大者名曰箱笼,小者称为箧笥。”[1](卷10)它兼具收纳箱与行李箱的功能,是人们居家旅行的必备器具。由于寻常可见,“箱笼”很容易在叙事者“再现”生活真实的过程中被“带入”文本,由日常什物转化为一种文学物象。
宋元叙事文本中已可见“箱笼”的影子,如:
直东没三里地,有一千军,内有一头目,押着箧袋箱笼,不知其数。(《三国志平话》)[2](P41)
(净做酒醒慌上,云)怎么箱笼开着?一定是走了。(《江州司马青衫泪》杂剧)[3](P150)
(正末惊科,云)浑家,兀的不有贼来!你看那箱笼咱。(卜儿云)箱笼都有。(《崔府君断冤家债主》杂剧)[4](P628)
到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