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7-08-22 13:45王齐光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补贴政策

王齐光

摘 要:目前,我国林产业建设已经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林业受到政府及人民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大众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如何实现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林业科学研究者的热点课题。本文依据我国非公有制林業的发展现状,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了实现非公有制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非公有制林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补贴

自中国步入21世纪以来,林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林产品产量及产值快速提高,很多农村、城镇纷纷依靠发展林业来增加收入,解决就业问题。林产业受到政府及社会的高度关注,其发展步入到正常轨道,尤其是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大众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实现非公有制林业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林业工作者所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林业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保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近几年,我国林业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落后的林产业生产水平依旧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有限的森林资源也不能满足同时保护生态平衡和建设祖国大好河山的需要。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依靠社会主义经济加快林产业结构模式的调整,实现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意义深远。

一、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开始划分“两山”,承包与拍卖“四荒地”,非公有制林业开始发展,但总体来说水平较低,种种迹象表明我国非公有制林业依旧位于发展的起始阶段。目前,我国非公有制林业正面临着向森林利用多样化阶段过渡的发展机遇,是发挥发展条件与潜力的大好时机,具体表现为:(1)我国荒漠化土地较多,急需植树造林,满足了林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土地条件。(2)农村及城镇的剩余劳动力这些人力资源为发展林业提供了劳动保障。(3)我国目前依旧经历工业化时期,发展经济需要大量木材的支持,木材的需求量增加,但木材短缺,这一现象成为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有利契机。因此,现阶段我国具备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及市场良机,只要政府相关部门将支持非公有制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并采取相应措施给予扶持,一定可以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林产业发展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支持。

二、国家对非公有制林业的扶持政策

历年全球许多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需要依靠政府的扶持。扶持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减免税收,为经营者提供财政补贴,实施贷款优惠及给予项目补助等经济政策,为经营者提供技术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1.减免税收。总体来说,世界各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环境相对宽松,各国政府均采取相关财政及金融政策来支持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许多国家如奥地利、瑞典、德国、日本等采取减税免税的相关措施来支持非公有制林业,减免税收主要包括销售税、土地税、经营利益所得税及财产税等,切实维护林产业经营者的利益。

2.政府给予财政补贴。通过政府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是支持林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提高非公有制林业的生产水平,多国政府及林业部门对非公有制林业的经营者直接给予大量经济补助,以调动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美国政府制定了“成本分摊资助”政策,采用经济补贴的方式支持农业保持计划及林业鼓励计划。农业保持计划从1936年开始执行,政府鼓励保持农田的发展,对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植树造林给予高达75%的财政补贴。林业鼓励计划的目的是管理、保护并发展森林资源,鼓励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生产木材,使用良好的方式来经营森林资源。美国政府对参与林业鼓励计划的经营者植树造林、改良木材等活动成本提供补助,补助范围不能超过65%。

3.贷款优惠政策。与其它产业相比较,林业生产周期长、财政收入较少、运营资金筹措较为困难,使得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注意力出现分散。为保证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除了减免税收、给予经济补贴外,林业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为非公有制林业提供贷款优惠。

4.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由于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规模小且经营范围较为分散,对每个经营者而言,他们一般不能负担林业领域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所需要的人才、物品和财力。同时,为避免因个体经营方式的不同使得林业发展出现整体发展速度慢、两极分化等现象,各个国家纷纷在科技上扶持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5.社会服务体系的支持。森林利用率逐年提高,全球林产业的经营趋势已经向着集约化发展,社会对林业工作者的要求越来越高,林产业的技术日益专业。对于小型非公有制林业的经营者来说,收集发展信息,开展科学研究困难重重且不切实际。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国家开始设立社会服务机构,无偿对经营者搜集信息,并提供技术、信息、价格等服务。日本设立了非公有制林业的管理组织,即森林组织,在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建议

1.减轻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税收。国家应颁布税收的优惠政策,减轻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具体措施有:(1)降低非公有制林业的税率;(2)减少并杜绝不合规范的费用摊派现象;(3)严禁地方机构违反规定,擅自制定税收标准。这些减免税收的政策,可以使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税率大大降低,使其收到更多的利益回报。

2.落实经济补贴政策。首先,林业部门应逐步增加非公有制林业在修整土地、栽培树苗、植树造林过程中的经济补贴,并按照造林目的的不同,将补助标准划分等级来执行。其次要尽快落实《森林法》中的基金制度。最后要依据成本的高低,为非公有制林业的防火设施和道路建设给予一定的补助。

3.实施贷款优惠。在贷款政策上,应把公有制林业的投资主体与非公有制林业的投资主体平等看待,根据现实条件,适当地放宽贷款抵押条件,适当地将还款年限延长。

4.重视对非公有制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持。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区域多数集中于经济及科技都落后的山区,非公有制林业的经营者以农民为主,资金匮乏,收入微薄,甚至有些经营者依旧处于刚好解决温饱阶段,对于利用科技手段来发展林业一窍不通,需要政府及林业部门为其提供技术支持。

5.对社会服务体系进行完善。首先,政府要担负起森林资源调查、防火、防治病虫的危害、林产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制定相关管理方案。其次,可以通过建立中介组织的方式来提供市场需求的信息,协调各方关系,促进贸易的达成,维护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权益。

四、结语

我国林业建设的步伐逐年加快,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力契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需要的生产及市场条件已经具备,只要政府完善相关政策,使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定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使其参与到林业建设的队伍中来,促进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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