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那年,我获得文艺杂志《群像》的新人奖,以作家身份正式出道。那时候,我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人生经验,虽然谈不上多么丰富,却与普通人或者说常人有些不同的意趣。通常大家都是先从大学毕业,接着就业,隔一段时间,告一段落后再结婚成家。
实际上,我却是先结婚,随之为生活所迫开始工作,然后才终于毕业离校的。与通常的顺序正好相反。
反正我是一开始先结了婚,又讨厌进公司就职,就决定自己开家小店。那是一家播放爵士唱片,提供咖啡、酒类和菜肴的小店。
因为我当时沉溺于爵士乐,只要能从早到晚听喜欢的音乐就行啦!
就是出于这个非常单纯、某种意义上颇有些草率的想法。我还没毕业便结了婚,当然不会有什么资金,于是和太太两个人在三年里同时打了好几份工,总之是拼命攒钱,然后再四处举债。就这样用东拼西凑来的钱在国分寺车站南口开了一家小店。那是一九七四年的事。
值得庆幸的是,那时候年轻人开店不像现在这样耗费巨资……
我把从前用过的立式钢琴从家里搬过来,周末在店里举办现场演奏会。武藏野一带住着许多爵士乐手,尽管演出费低廉,大家却(好像)总是快快活活地赶来表演。
虽说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毕竟负债累累,偿还债务颇为艰苦。我们不单向银行举债,还向朋友借款。好在向朋友借的钱没几年就连本带利还清了。每天早起晚睡、省吃俭用,终于偿清了欠债,尽管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