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海威
[摘要]通行的国际商法教材主要是针对有一定法学基础的学生,所以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没有编入一些基础概念。贺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学基础,因此形成了空白。针对此情况,对学生进行基础概念空白的填补显得十分必要。通过教学实践发现,通过铺垫式教学,学生对于后续的学习有了更深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国际商法教学;法学基本概念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6-0136-02
一、引言
国际商法是商务英语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该课程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呈现出与众多其他学科交叉的局面。我国法学界一直未能確定国际商法的独立地位,法科学生也只是在“国际经济法”学科中学习国际商法的相关知识,但是在商学院国际商法一直是一门独立的课程(左海聪, 2013)。就国际商法教材而言,我国诸多学者,如沈四宝、左海聪教授等均有编著教材,这些教材内容精深、体系庞杂,体现出极高的专业水准。对于法科及商科的学生,由于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已经具备了相关的基础法学概念,基本相当于“无缝连接”。
大学第6学期,贺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开始学习这门课程,此前这些学生并未系统学习过法学基础,因而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针对前述国际商法的学科特征、教材的现实情况以及学生的“先天不足”,对于在国际商法实际教学中,如何展开基础性概念、原理的铺垫性教学,以弥补学生的短板,进而顺利进行国际商法的教学,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