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体系下专利权范围界定的比较研究
——专利权解释的价值取向*

2017-09-07 06:39:42韦稼霖
菏泽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韦稼霖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100088)

私权体系下专利权范围界定的比较研究
——专利权解释的价值取向*

韦稼霖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100088)

专利权范围的界定是专利制度的基础性问题,目前来看,关于专利权界定存在两种价值取向,一为追求权利的确定性,尊重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一为追求发明的实质价值,尊重权利表象背后创新贡献。两种方向背道而驰,一个体现刚性,一个体现弹性,这种博弈使专利权范围界定的原则不甚清晰。本文尝试以体系化的眼光看待专利权界定的问题,通过私权体系视角下专利权与物权、债权、著作权以及商标权的比较分析,认为专利权界定应当更为尊重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注重专利系统对稳定、安全、可预期性的价值需求,铸造创新的稳固根基。

专利权; 范围界定; 比较分析; 价值取向

由于价值层面的冲突,专利权界定方面学说层出不穷,原则也林林总总,至今司法界与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依然多有争论。价值判断与权利所处的体系具有密切联系,本文拟从知识产权法体系乃至私法体系的视角对专利权和其他私权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不同权利的共性和个性,探讨其对专利权范围界定价值取向的影响,以期探寻出有益结论。

一、民法体系下与物权及债权的比较分析

知识产权、专利权的私权身份如今已经毋庸质疑。吴汉东教授曾说过:“离开了民事权利体系,知识产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法找到其应有的法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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