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国家间的法律相互性(之一)

2017-09-09 11:28:29韩丽纮
现代交际 2017年17期

韩丽纮

摘要:全球化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和转变,也必然影响到一国法律价值和法律精神的转变。今天的世界,人权成为重要的议题,人权问题亦是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更因其独特的对人们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的影响力而引起全球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全球化时代 国家间 法律相互性 人权的内涵及特征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7-0058-01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不得不承认,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观察和处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和法律等问题,都应抱有新的眼光、意识和思维。特别是法律全球化中涉及的国家间人权保护问题,更应放在关注的第一位。

什么是人权?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答案,中西方学者都曾试图为其界定涵义和概述。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人权下了一个相对较为完整的定义:“人权,或称人的基本权利、自由,要求维护或者有时要求阐明那些应在法律上受到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从而使每个人在个性、精神、道德和其他方面的独立获得最充分与最自由的发展。作为权利,它们被认为是生来具有的个人更改、自由意志的产物,而不仅仅是由实在法所授予,也不能被实在法所剥夺或取消。”[1]我国著名国际法学者王铁崖教授在其《国际法》中为人权所下的定义则简明扼要:“人权是指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2]

我国诸多学者的共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人权一直局限于一国内政范围,人权仅指各国按照本国国内法的规定给予本国公民享有的公民基本权利,一切违反人权的行为均属于一国内政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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