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婷+赵永志



[摘 要] 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对边疆民族地区农牧业的发展、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为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而边疆民族地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相对于全国来说更为落后,在模式选择和发展方面的特殊性明显,需要政府协调引导的空间更大。本文选取了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边境城市巴彦淖尔市的新型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为样本,针对其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以期促进其发展。
[关键词] 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问题;巴彦淖尔市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 [文章编号]
迄今为止,农民合作组织仍然是一种新兴的制度安排,其统计数据也存在着资料残缺和统计口径不同的问题,因此很难用数据资料来准确地描述我国边疆民族地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但仍能把握其发展方向。总体来看,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优化,边疆民族地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正在成为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新亮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点,并在当地农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本文选取了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的边境城市巴彦淖尔市的新型农牧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鉴于巴彦淖尔市农牧业兼营的经济发展结构,且农牧业发展模式和水平也有所不同,所以本次调查涉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农业旗)和乌拉特中旗(牧业旗)共150户农牧民,共发放问卷137份,回收数134份,回收有效率达到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