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2017-09-14 20:21冉凌霄许佳楠刘一村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39期
关键词:复合型人才法学土木工程

冉凌霄+许佳楠+刘一村

摘要:我国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对复合型人才需求较大,其中,兼具土建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在市场中具有重要作用。为适应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国内部分高校率先对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进行探索。本文将以同济大学为例,通过对国内外高校土木法学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对比,探究我国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与教育方式。

關键词:土木工程;法学;复合型人才;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9-0100-04

一、对国内高校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分析和探讨

1.香港大学。香港大学学术发展委员会在2003年9月通过了由香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申请联合创办的双学位项目(double professional degree,DPD),并于2004年招收20人作为第一批试验区学生。该联合培养的学制为5年制,学生达到课程要求后,最终可获得土木—法学方向的工程学士学位(BEng(CivE-Law))和法学学士学位(LLB)[1]。五年的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见图表1。

香港大学对该试验区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习进行了一系列的跟踪调查,发现该试验区学生在土木工程相关课程上的成绩普遍高于一般土木工程专业学生,而法学相关课程的平均成绩表现却不如法学院的学生和与法学复合的其他试验区的学生。究其原因,不考虑人数在平均值上的权重大小,这样的结果可能是由不同专业、不同试验区的学生所接受的“大学前教育”引起的思维差异导致的。试验区学生的“大学前教育”与一般的土木工程学生相似,即重理科思维的训练,因此他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适应法学学习的教学模式并学习社会科学的思维特点。与香港大学类似,同济大学工程(土木)——法学试验区的生源来自土木工程学院及其他理工科学院,所以这种思维训练的差异也成为同济大学试验区的人才选拔和课程设置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香港大学土木—法学双学位项目的完成时间为五年,同济大学的工程(土木)——法学试验区学制为四年,因此在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上有着较大差异,具体差异将在第三部分图表3中进行比较。

2.东南大学。东南大学近年来率先开始对此类培养的探索,构建了基于交叉、团队和实务三位一体的复合人才培养模式。2010年秋季学期,东南大学法学院在民商法专业下招收“工程法学”方向研究生(法学),为此,东南大学成立了“东南大学工程法研究所”和“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为各专业教师提供跨学科研究平台,促进学科融合和学生复合思维的形成。2012年秋季学期,土木工程学院在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专业下招收“工程商务与法律”方向研究生(工学);2013年9月,法学院与土木工程学院合作正式设立“工程法特色实验班”(法学本科),进行复合化、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东南大学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建立起20多个法律实践基地,在课堂之外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法院开庭观摩、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实践形式掌握学科知识,充分发挥复合思维的优势[2]。

二、对美国高校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分析和探讨

上世纪70年代初,美国土木工程行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法律工程学”这个行业交叉所带来的学科。在快速发展的国际经济中,由于工程设计的复杂化、施工工艺的挑战性和工程项目的快速建设,结构性失败在世界范围内扩散,这需要相关专业人士通过工程调查来确定建筑物的失败原因,并在司法程序中通过观点的正确阐述来作证,这样从“建筑到司法”的过程成为美国在工程领域的专业实践;同时人们越来越希望正确运用法律条例和严谨的司法观点来处理与工程相关的质量纠纷、国际投资等问题。由此诞生了诸如Forensic Engineering(法律工程学),Forensic Civil Engineering(法律土木工程学)等学科。近年来,美国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保险公司、政府机构、建筑师和律师一直在寻找教育项目,可以提供一个完整的教育司法方面的结构工程实践。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土木工程和工程力学专业推出了新的研究生学位——法律结构工程专业学位(Forensic Structural Engineering)。该硕士学位由哥伦比亚大学工程和法律方向的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工程和法律专业人士共同授课。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该学位的获得要求学生掌握必须的30学分的课程,见图表2。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的“法律工程学”正逐步趋于成熟。而我国工程法律行业的发展还远没有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我国首家建筑司法鉴定中心经山西省司法厅核准登记于2001年11月在太原市挂牌,而近些年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行业内的需求[4]。美国“法律工程学”的成熟发展,为我们国家培养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提供了先例与可靠的经验,值得我国土木工程专业发展较好的大学借鉴学习,率先进行人才创新培养。

三、对同济大学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分析和探讨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自2014年起联手法学院,面向同济大学2014级理工科新生,首次推出“工程(土木)—法学复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致力于培养当前社会紧缺的高级复合型土木工程师。

1.试验区课程设置。试验区的课程设置包括土木工程和法学两大主干学科。其中从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培养计划中,精简15个学分的部分通识课程与素质拓展课程,精简过后土木工程的课程为159.5个学分。另外还包含40学分的法学课程,法学理论课程涵盖了教育部规定的16门核心课程中的14门课程,并且专门设计了“规划与建筑法”、“建筑工程纠纷解决法律事务”等特色课程,突出实务性与操作性。总计共199.5学分。与香港大学土木法学联合培养相比,同济大学工程(土木)——法学联合培养的课程更偏向于土木工程专业知识和法学课程基础知识的设置;香港大学通过延长学制,增加了后两年的专业法学课程,课程压力相对更大,更重视学生的专业法律能力的提高。(见图表3)endprint

2.同济大学工程(土木)—法学复合人才试验区的发展现状。①试验区学生的成绩现状。经过两年的学习,第一届土木法学班(试验区)的学生平均成绩名列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4级15个班级的前三名,并培养出了单学期全院第一的学生。第一批试验区的学生前四学期成绩与非试验区土木工程专业学生成绩对比见图表4(同济大学现行绩点满绩点为5.0)。第一届试验区学生的平均成绩与普通土木班级平均成绩相比有较大优势,且总体上差距不断增大,成绩优势更加明显。去掉每学期的法学课程计算所得的试验区平均成绩低于加上法学课程的平均成绩,一方面说明法学课程的加入提高了试验区平均成绩,另一方面说明试验区虽以土木学习为主,但学生仍有较强的法学思维能力,在法学学科的学习上有不错的表现。②试验区的不足及改进意见。a.课程和学时的设置。法学课程方面,试验区应该开设一些如《商法》、《金融法》、《合同法》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提高实践性课程的学时,同时应当拓宽试验区学生的国际视野,重视与工程相关的国际招投标、环境、劳动、合同等法律及FIDIC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国际化的工程法律人才,适应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土木工程课程方面,试验区应调整课程设置上的时间安排,给学生一定的时间消化相关课程内容。b.上课内容和考核环节。部分法学课程任课老师间沟通不足,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不够了解,同时,部分老师在教学上偏重法学理论的讲解,缺少土木工程与法律结合的实践性内容。法学的课程应该更有针对性,老师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并及时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适当增加案例分析、课程讨论和对社会热点讨论的内容,提高考核环节的质量。c.实践环节。试验区目前设置的法学实习的时间只有一周,时间太短从而导致法学实习的内容也大打折扣。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针对性地安排与工程实践相关的法学实习内容,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践性平台。例如,安排学生去法院旁听、律师事务所、土建行业相关施工、地产、咨询企业的法务部门实习等。③司法考试改革的影响。2016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意见》中还指出,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该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试验区的学生经过四年的法学学习后取得法学辅修学位而非法学类学士学位,改革后将不具有马上参加考试的资格。这意味着试验区的学生本科毕业后无法即刻从事上述职业。他们必须取得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或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才能在通过考试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试验区设立之初(司法考试改革还未进行),学院希望试验区中对法学具有浓厚兴趣且未来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在大四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行业从业的资格。然而,司法考试改革后,这些在“精英化”的初衷下制定的硬性条件将加大非法学类本科学生从事法律工作的难度。司法考试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试验区学生的積极性,对于将法学作为另一种职业选择的学生来说,其法律方向的就业选择被缩窄,其未来从事法律工作的条件更为严苛。为从事工程与法律交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设立了更多的条件,其法律方向发展的延伸性受到一定限制。以上影响毫无疑问将成为新生在报名时需考虑的问题。司法考试改革对非法学类本科的资格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试验区学生法律方向的竞争力,可能会对其未来几届招生情况产生影响。然而,对于更加侧重土木工程专业,希望通过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在实践中弥补不足的学生来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非必经之路,司法考试改革则并无太大影响。经作者调查,此类学生占试验区总人数的大部分。

3.专家的看法与建议。为了更好地了解高校专家教授对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看法与建议,同济大学试验区向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等25所开设土木工程专业的高校院系的121位领导和教授发去邮件,向他们征求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绝大部分专家认为土木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纠纷多,维权难主要是因为监管不力与缺少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他们认为未来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将对行业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此类人才将会弥补未来土木行业法律纠纷上的专业空白。对于土木与法学结合的复合型人才的就业发展,部分专家指出,目前国内建筑立法不完善和法律执行情况不到位,人们法律意识淡薄,这可能会影响从事法律行业的人才的就业和发展。针对同济大学正在探索的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专家们认为,土木工程与法学的结合主要应以土木工程为主,法律内容为辅,增加法律实践,加强实务锻炼,培养多学科思维、国际化视野和意识。除了肯定土木+法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之外,很多专家也提到了土木工程与经济、管理、计算机复合的可能。

四、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细化、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快及土木工程未来国际化的趋势,具备法律知识的土木工程实务型复合人才在未来中国社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培养这类人才对于土木工程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土木工程与法学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是小众化、精英化的培养,其目的是培养具备法律思维和能力的实务型复合人才,而非专业的法学理论人才。因此,可以由国内土木工程学科实力较强的高校率先做出尝试,如采用主辅修式的培养模式,在不延长学制的基础上同时获得第二专业的学分认可。由土木工程和法律方向的教师以及各领域具备相关工程经验的专业人士共同授课,编写具有针对性的课件与教材;制定科学可行的教学大纲,课程紧密围绕土木方向设置,不拘泥于传统的法学教育,以土木工程专业为主,辅以与土木工程风险评估、施工管理、合同签订、招投标及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课程,如《民法》、《行政法》、《合同法》等,并开设具有土木工程特色的法律课程,如《建筑与规划法》、《建筑工程纠纷及法律实务》等;注重实践环节,相关法律课程应避免纯粹的法学理论学习,而紧密与土木工程实务相关联,加强对真实案例的分析与讨论能力,延长法学实习的时间,邀请具有工程背景的律师、法官及企业高管等进行相关的讲座。从而将土木法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落到实处,培养真正符合国家未来发展需要,满足土木工程国际化趋势的实干型人才。

参考文献:

[1]Albert T.Yeung et al.HUK's double profession civil engineering and law program.Proceedings of the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Management,Procurement and Law,2010,163(2):77-85.

[2]周佑勇.构建“交叉、团队与实务”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J].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2013,(2):50-62.

[3]Columbia University. Forensic (Structural) Engineering[EB].http://civil.columbia.edu/forensic-structural-engineering.2017/3/6.

[4]包绍华,史佩栋.介绍一门交叉学科——法律土木工程学[J].岩土论坛,2005,8(6).endprint

猜你喜欢
复合型人才法学土木工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浅析高中化学教学中探究式教学的实施策略
基于专业评估的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教学改革与实践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