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丹,王亚华,马 超
(1.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144; 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 3.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38)
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实践评价
吴 丹1,王亚华2,马 超3
(1.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144; 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 3.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38)
结合大凌河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实践,从分配范围、分配机制、分配原则、分配模型等方面,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结合大凌河流域特点,借鉴我国流域水资源配置评价指标体系,从公平性、效率性、可持续发展、政府宏观调控4个维度,设计了一套水权分配评价指标体系,进而构建了初始水权分配实践效果的耦合评价模型,并应用于大凌河流域。结果表明,在政府和大凌河流域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下,通过加强大凌河流域所在区域的政治民主协商,流域内各区域水权分配结果充分体现了与其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匹配性,且各区域之间的耦合协同发展效度均达到较高水平。
大凌河;初始水权;分配实践;评价指标;耦合模型
明晰初始水权是保障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许多流域的初始水权分配试点研究,包括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霍林河、大凌河、黄河、晋江、抚河、东江以及内蒙沿黄六盟等。大凌河流域是水利部确定的我国首个流域初始水权分配试点,选取大凌河作为试点流域的原因为:①大凌河为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