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一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外延已经被扩大了很多,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网络技术的冲击下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网络知识产权”不仅在学术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更成为了当前频繁出现在大众生活中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拟对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进行分析,促进我国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行为的规范。
关键词:网络侵权;知识产权;管辖
未来的国际竞争,不是美元和人民币之间的较量,而是国与国知识产权之间的较量。在信息时代,专利和版权就是货币。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意,就像没有船桨的船只。发展创意产业,必须尊重知识产权。[1] 但关于传统的管辖规则能否适用于网络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何将其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理论界见仁见智。实践中,法官们一方面在尝试着将传统的管辖规则运用于网络案件,另一方面也在探寻着传统管辖规则所受到的挑战及其应对办法。为了适应解决网络纠纷案件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一”)和《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二”),以规范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和法律适用。然而,对于这两个司法解釋能否适应所有网络纠纷的解决需要,也存在不同观点。
一、传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司法管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