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晶
摘要:“律动教学法”是本世纪初由瑞士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埃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首创的,亦称“体态律动”。音乐通过身体的动作来表现,身体的动作富有乐感,使音乐与运动之间形成互相补充,达到水乳交融、协调一致。教师依据小学低段儿童的年龄特征进行体态律动教学,让他们蹦蹦跳跳地进入音乐世界,不断激发和培养儿童的音乐兴趣,开发儿童的音乐感知能力,培养孩子的歌唱、表现、创造能力。
关键词:体态律动 歌曲教学 教师要求
中图分类号:G623.71
儿童音乐教育学心理学学者詹姆斯·默塞尔曾指出,音乐教育就是欣赏教育,就是为欣赏而进行的教育。他认为欣赏是怀着欣喜热爱的情绪、情感自动追求从音乐中获取的自我满足、自我发展。但实际上,我国大多数的小学音乐课多是以聆听为主,没有任何辅助式的教学内容,使音乐课没有凸显出与其他文化课所不同的特点,这就会使学生丧失对音乐的兴趣,也不可能去主动追求从音乐中获取的自我满足、自我发展,音乐课也就变得黯淡无光。所以,学校音乐教育中音乐课一定不能仅仅停留在聆听上。
“律动教学法”是本世纪初由瑞士作曲家、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首创的,亦称“体态律动”。他认为:“人类的情感是音乐的来源,而情感通常是由人的身体动作表现出来的,在人的身体中包括发展感受和分析音乐与情感的各种能力。因此,音乐学习的起点不是钢琴、长笛等乐器,而是人的体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