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工龄遭“雪藏”,一张暂住证帮三姐妹打赢

2017-10-10 22:59:50洪湖
妇女生活 2017年10期

洪湖

湖北宜城三姊妹刘雪茹、刘雪萌、刘雪媛,在北京同一家公司以“临时工”身份工作了快10年。就在她们以为工作满10年可以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公司却以“效益不好”为由将她们辞退,并拒不承认和她们之间有近10年的劳动关系,只承认三姊妹在公司干了一年。三姊妹怀疑,公司是为了避免和她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故意辞退她们。她们想维权,可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她们在公司干了近10年——公司没给她们办过工作证,也没办过工资卡,甚至连上班画圈签到的单子都不在她们手上——

工作近10年,三姐妹无故被辞退

2007年2月底,家住湖北省宜城市的刘雪茹、刘雪萌姐妹俩结伴来到北京打工。经朋友推荐,她们进入北京远胜电力施工公司上班,姐姐刘雪茹当厨师,妹妹刘雪萌做保洁。2007年3月1日,两人正式入职,刚开始工资只有七八百元。工作后不久,她们曾向主管领导提出,希望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领导却说,她们属于临时工,并非正式员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公司每月发给她们工资就行。随后几年,姐妹俩的工资从几百元涨到了两千多元,每月准时发放,这让她们少了很多担心。

一次,刘雪茹无意中听其他员工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的劳动者,可以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回去赶紧把这条好消息告诉了妹妹:“咱们好好干,干满10年就能签订合同,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此后,姐妹俩铆足了劲,认真工作,一心想着干满10年,和公司提出签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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