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书法“六性”艺术价值的潜在影响

2017-10-14 00:42唐永平
神州·中旬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功夫书法家笔墨

书法家要有一种能力,把他感觉到的东西用最简洁的形式突现出来,完成从主观感受到笔墨意象的转换;能够把一切非艺术的因素、多余的、似是而非的东西最大限度地予以排除,让技巧和笔墨本身所具有的情感为抒发人的感情服务。

在我看来,用科技思考代替艺术思考,用伦理道德思考代替艺术思考,是当今书坛的通病。大家总是谈论为何现在不出现大师,大概这就是原因之一吧。对艺术而言,喜欢就是喜欢,尽管在创作中不可能完全排除理性,但最终还是要靠感性的东西体现出来。

第一,书法具有日常性。但作为艺术的书法,其结构和笔墨分明又含有耐人咀嚼、值得玩味的某种“意味”或情趣。从汉字书写到书法艺术,就人而言,实质上是一个思维方式的转换过程,既艰辛又重要其中有惊也有喜有苦也有乐。

第二,制约性。书写汉字是对书法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挑战。然而它却有益于书法的发展。这种制约使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从汉字书写到书法艺术是从“无我”—“有我”—“无我”的过程。书法就是以一种定向创作的方式把人的精神面貌作为表现对象来反映自己的生活状态,更多的是体现出一种激情。审视人类自身的生态状态,发掘人性的内涵、生命的进取。

第三,功夫性。書法的高下是以“功夫”来衡量的;写汉字却是以“工夫”来评判。书法功夫包括汉字结构质量、笔墨质量和文化修养的功底。历代大书家虽各有各寻觅的角度来表现各自的感受,但都是以“功夫”见长,他们功夫过硬,写得很轻松,而练功夫却很艰苦;写汉字可以不这样也无须这样,只要多花些工夫时间即可。也不能说写字就一点功夫也没有,我只是说写字中缺乏“一花一世界”的过硬功夫,更没有“一笔定乾坤”的气魄,就是说写字是“字外无字”。

书法在中国是情感的一种具体表现形态,是表现人生能力的,是一种用技巧赢得广泛认同和征服人心的能力。笔墨表现有非常大的能动性,它因要表现人的意志和情感,所以人的文化素养、艺术感悟和表现力的不同而显示出书写技艺的高低。功夫体现了一种征服精神,只有它才能激起观众发自内心的赞许与喝彩,这也是书法历两千余年长盛不衰的原因。写字匠和书法家相比毕竟有区别,区别就在于书法家的功夫既真又深。书法尊重的是另一种真实———功夫真实,艺术真实。艺术的真实最关键的是原创性。原创性才是书法功夫的落脚点。写字匠的字就只知道临摹,也把功夫下在了模仿上。喜新厌旧是人的本能,这也是人为艺的出发点。我们已经品味过了王羲之、颜真卿等,就不须再去品味模仿的东西了。书法要进行表现手段的转换,不是只把汉字拿过来照碑帖的样子写就行了,必须对汉字结构有所增删,笔画的前后次序有所调换。书法应具有“与时偕行”的本质特征,书法家的智慧是在既定的形式与现实融突中对书法做出新诠释,演绎出新的意义,凸显出书法的现代价值。古人自觉地运用儒道的生命观,凭直觉体悟,靠想象牵连,使书法意象的丰富性和本质的深刻性达到完美的诠释,揭示出书法作品既是“物之精”又是“心之形”的道理。一般讲,艺术是在无中生有,而对书法讲,是在“用沙造金”,是以汉字为素材,在有之中创造出美来,以美愉悦公众,以力打动公众。

第四,个体性。即自娱自乐性。书法是“以我观物”的,将人的主观感情关照到结构和笔墨上去。篆、隶、楷、行、草的演进本身就是人主观意识介入的结果。书法家要有一种能力就是能把他感觉到的东西,用最简洁的形式突现出来;完成从主观感受到笔墨意象的转换;能够把一切非艺术的因素、多余的、似是而非的东西最大限度地予以排除,抓大放小,得鱼忘筌,让字形的变化为笔墨表现服务,让技巧和笔墨本身所具有的情态为抒发人的情感服务。

书法就是表现自我,那是一种被汉字、笔墨等所激发出来的主观感受,或是一种情绪,一种情境。这个“自我”即是作品所传达的意蕴。笔墨的判断、选择与取舍,依赖人的主观想象,主要是为了通过技巧引导观众多注意所表达的意蕴,而不仅仅是形式,注意由技巧体现的热情、活力和自信,体现的“生生不息”的精神状态。书法家忠实于这种“自我”,用笔敢着力,有种摆脱思维定势、摆脱技巧束缚求取新质的倾向,不拘定法而又平易动人,完全基于自己对日常生活的真切感觉和体验。

第五,瞬间性。即不可重复性。书法雅而不俗之处,不仅在于它的独特感受,而且在于它的不可重复。就是说被书法家表现的“感受”,并非是一种恒定不变的存在。古人提倡于“无意”处写出“得意之笔”,依靠疏密相间的结构、凝练率意的笔墨,表现自己的“天份”和“兴会”,以一脉相承的势象,发散出阴阳化合般的盎然生机,传达了其自由的生命体验。笔墨应是通透、轻巧、易于改变,也无需永恒,无需非写得永久保存不可,好就留下,不好就重新写。收、曲、圆、拧的笔墨感是书法的特点,也是书法家表现力和创造力的体现。书法家从自身的和谐入笔,用自己的尊严和精神作支撑,全神贯注于内心对汉字的体悟,再以内在的体验而挥毫书墨;以本真状态宣泄出了优美、健康、自然的线条;杀纸的瞬间,让感性和理性同时展开,用直觉去体悟笔墨的运行,并以思维的流变来获得笔墨的随机性,讲究“务必动灵机”,让结构、笔画、笔墨无不化为生机之源,都充满活力地开拓,自由地表现,奔放之气跃然纸上。

“书之妙道,神采唯上,形质次之。”“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也就是说“神采”与汉字的字意无关,也与文字所表达的文学性无关,主要是一种由笔墨所传递的感受。然而,“神采”从哪里来?来自中国文化精神,尤其是儒道对“生命的生机与活力”的透彻理解。书法在虚与实、大与小、枯与润、聚与散、方与圆、扬与抑的共调中,表现出整体的强烈和丰富,形成书法的韵律感;在细腻与粗犷的完美结合中,充满了朝气和理想,传递出“水流云在”般的妙韵,以和谐至美的笔墨形态揭示笔画的逻辑关系;笔墨表现了中国人的自信和情感,表现了中国人的眼光。

第六,社会性,或时代感。人是社会的人,是自然、社会、文化等因素互摄并存的有机整体。书写汉字的本质是社会性的,有了汉字,笔墨表现才脱离了无序的即兴状态。书法的个性化的背后是一种趋同感,寓偶然效果于必然之理,其个人创造性也带有鲜明的社会印迹,是基于价值和意义层面的共性。书法须臾也离不开人文精神的支撑和依托,离不开集体意欲、历史传统等综合因素的作用。艺术本来就是一种心灵游戏,虽有借物喻意、立象尽意、得意忘形之别,但都将殊途同归,最终都要归结到人的情感表达上。endprint

历代书法家都在努力穿透生活、人生的复杂层面,建立自己的时代感,而直指时代精神的内核,将寓意融于具体的感觉中,体现出一种陶冶情操、安顿生命的审美价值。书法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不仅是感性的自觉,更是理性的选择。艺术创造不能仅从潜意识、本能等层面去寻找生成依据。情感之真,在于真理之真,是具体的也是超越的。否则,就会成为有了快感的叫喊,虽情感真挚,但过于直白与浅陋,缺乏理性的择取与沉淀。应充分意识到理解或观念之于书法家的至关重要性,它将左右人的审美情趣。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效果,这一点在书法中表现的要更为突出些。从汉字书写到书法艺术的转换,融进了更深的理解与思考,这是一个形式的选择、语言的确定、风格的把握与价值的取向;从汉字书写到书法艺术是从“无我”—“有我”—“无我”的过程 。后一个“无我”可以成为书法作品意蕴的最佳诠释,不仅意味着个体自我由封闭走向开放,还意味着自我认同必须涵盖于群体认同之中,书法的最终目的是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朗格曾说过“一切艺术都是创造出来的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形式”。“创造”、“表现”、“情感”、“形式”。书法的“一件艺术品就是一件表现性形式”,这种艺术的情感不是艺术家个人的情感流露和自我表现,而是艺术家所认识到的人类的普遍情感。所以将表现人类的普遍情感作为艺术的唯一主体内容,显然过于狭窄了。而所谓“创造性”,朗格认为“在艺术中,每一种事物都是创造的,他们永远不是从现实中搬来的。”即使不能拼贴复制,也不能粘贴,只有老老实实临帖如古入心,才能有可能走进艺术的氛围中,享受艺术带来的新的快乐。

以上这“六性”其实是很难拆解开的,往往同时存在,甚至有时还相互抵触,这需要人在得失之间有所取舍,有所侧重。但时代的、中国的、个体的是书法的三大特色,表现生命的生机与活力是书法永恒的主题,这种“生命的生机与活力”的表现就是书法的内容。

作者简介:

唐永平,男,陕西乾县人。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咸阳画院副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创作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岐阳印社名誉社长,咸阳市书画家协会副主席,咸阳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书法作品获奖入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提名奖;第三届全国行草书大展优秀作品奖(最高奖);第四届、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佳作奖;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书法篆刻展;首届全国扇面书法大展;第四届全国书坛新人作品展;第二届全国行草书大展;首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草书大展;首届全国册页书法大展;首届全国书法小品展,第二届全国楷书展;第三届“林散之奖”书法双年展;当代书法名家系统工程千人千作展;全国书法艺术大赛“冼夫人奖”;第二届“杏花村汾酒集团杯”全国电视书法大赛;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全国书法篆刻展;首届“普洱茶”全国书法篆刻展;“中华情”全国美术书法作品征集巡展。

入展其它重大展览或发表:西泠印社第三届国际篆刻书法大展;《书法》杂志全国中青年书法“百强榜”;中国“砚都杯”全國书法大赛二等奖;书法、篆刻作品多次在《中国书法》 《书法》 《书法报》 《书法导报》等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书法》杂志中青年书法创作档案专题介绍。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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