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忠,柳茜,陶雅,徐丽君
(1.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2.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研究所,四川 西昌 615042;3.呼伦贝尔国家野外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100081)
民国时期方志中的苜蓿考
孙启忠1,柳茜2,陶雅1,徐丽君3*
(1.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2.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研究所,四川 西昌 615042;3.呼伦贝尔国家野外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100081)
方志是记载一个地区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著作,苜蓿作为民国时期的重要物产资源被许多方志记录在册。本研究试图以植物考据学原理与方法,对华东、华北和西北等地诸省的56个方志中的苜蓿进行考查。结果表明,民国时期我国华东、华北和西北都有苜蓿种植,主要分布在安徽、江苏、山东、察哈尔、河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和新疆;许多方志还对苜蓿植物生态学特征进行了描述,对苜蓿种分的较为清晰,在民国时期河北种有紫花苜蓿(Medicagosativa)和黄花苜蓿(M.falcata),而山东既种有紫花苜蓿与黄花苜蓿,还种有南苜蓿(M.hispida);苜蓿常常被种于碱地进行肥田;苜蓿不仅是饲喂牛马的重要牧草资源,而且也是重要的蔬菜资源,还是很好的蜜源植物。
苜蓿;方志;民国时期
方志,亦称地方志,是我国重要的文化典籍和史料资源。我国自明代提倡编纂方志,清代便昌盛起来[1]。到了民国时期,不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