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区制推行中的权利冲突与解决路径探究

2017-10-21 07:22:23张珵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7年17期

张珵

【摘要】为了解决发展过程中凸现出的各类“城市病”,通过从规划上逐步推行街区制,开放封闭小区、打开单位大门等方式促进城市内部资源在不同主体间达成共享,并对小区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等进行整合,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民生的需要。在此过程中,业主的居住权会与城市发展权、市民民生权产生冲突。对于这些权利之间的冲突关系,现有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因此,可以在借鉴域外有关规则的基础上,引入公共地役权制度,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不改变财产权属的前提下,协调城市发展、市民民生与业主现有居住权之间的冲突。

【关键词】街区制 新型权利 权利冲突 公共地役权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7.17.012

201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有关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六条关于“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小区”的这一议题始终备受各界关注。①在逐步推行街区制度的过程中,通过对各项权利之间关系的分析,借助合法合理的方式协调权利之间的矛盾,是该项政策长久执行的根本保障。

街区制的实施现状

自《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一年以来,尽管存在争论,但一些城市已经开始逐步推广街区制,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在新建地块上设立街区制试点。以山东省寿光市和广东省佛山市为例,寿光市公开发布街区制试点改造的招标文件,②佛山市在新建楼盘中分别采用“田”字布局、开放式管理、开放街区的模式尝试改变传统的封闭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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