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苗
摘 要:自2014年1月1日实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准确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而引入“双分录”的账务处理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制度只注重预算收入与支出而忽视了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要素的准确反映。但是,从实践中来看,双分录也给许多单位提供了提前列支或延迟列支的途径,本文对于行政单位会计“双分录”核算进行了探讨,希望可以给同行带来帮助。
关键词: 行政单位;会计;双分录核算
【中图分类号】 F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5-0191-02
1 “双分录”以及“双分录”核算的缘由
会计科目是反映和监督会计内容,完成会计核算的手段,新《制度》完善了行政单位会计科目,新增了部分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会计科目。会计分录是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运用设定的会计科目,标明其借贷方向和金额的会计记录,是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行政单位 “双分录”是指对行政单位资产、负债等的增减变化使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对收入、支出等的增减变化使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如果一笔经济业务既存在收入、支出的增减变化,同时又存在非货币性资产或负债的增减变化的情形,那么这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就要按规定使用“双分录”核算。这样可以全面地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使用“双分录”,是由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特点及目标决定的。
新《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收入、支出需要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但很多资产、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不能全面地反映,“雙分录”会计核算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