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翠华
“这是一个金融概念房,并非真正房产,以金融产品为主题,以房产为概念解释。每年付20万元,付10年,比作分期买房。第一年年末返还10万元比作2倍租金,以后每年返还5万元就是正常租金,64~88岁返还10万元,比作双倍租金,88岁返还200万元祝寿金,比作房产原价值。”近日,记者收到某寿险公司发来的保险产品宣传。
可以看出,将保险与其他投资产品进行类比的现象在保险销售中仍普遍存在。当然,这只是吸引消费者的第一步,若能在接下来的销售过程中清楚告知二者的差异,倒也无可厚非,然而,现实中,部分保险却是以其他身份卖掉的,消费者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自己买的是保险。同时,夸大保险收益,用“停售”“最后的机会”等表述诱导消费者仓促决定也是常见的违规营销手法,不少寿险公司因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就是保险。不过,在销售过程中,保险却常常以其他面目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保险,待其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时,要么感到无奈,要么就怒而退保。
天津某邮储银行营业所在其营业场所摆放自制违规保险宣传材料,以银行存款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其中一份宣传材料称:“邮储望子成龙零存整取;存3年6年取;年收益6.0%+分红。”另一份材料称:“零存整取,理财甄选;第一年存1万元返990元,第二年存1万元返990元,第三年存1万元返990元,第四年存0元返990元,第五年存0元返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