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
摘 要: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资产之一是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折旧又是重要的资产价值管理问题。本文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规定出发,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
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8-0088-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1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計提固定资产折旧目的上的区别
企业经营的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其收入主要来自于自身收益及外部投资,支出则是企业自身负担。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目的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之所以要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是为了较合理的将大额固定资产成本在其使用期限内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并随着商品的出售或劳务的付出而最终转化为货币,实现其价值。
2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上的区别
新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要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但不包括已足额计提但没有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和作为固定资产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其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而归属于事业单位属性的部门较为复杂多样,确实存在个别单位部门不适宜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因此,新会计制度在范围上并没有要求全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均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