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彦
摘 要 以现有的有关土地流转依据为分析对象,得出:在其他行业和土地上投入相同的人力资源时,其他行业的产出效益会大于土地的产出效益,因此会推动土地流转的进行,直到两方面的边际效益相等时才会停止。在此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要建设多元化、多层次、多级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也就是在保证个人生存所必需的土地同时,其他都变为国家或集体的农地使用政策。这种土地制度需要做很多相关工作,如要核算个人最低生存所需的土地面积,还要明确好土地的经营权和收归问题。
关键词 土地流转;边际效益;土地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7.24.033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对于土地制度的理解可分为两个层次,即广义和狭义。从广义上讲,土地制度包括所有关于土地的制度,从土地的所有问题、管理问题到土地利用的技术等方面问题。从狭义角度讲,土地制度指由土地所有、土体管理和土地使用制度三方面构成的。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我国的土地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样的土地所有制下,土地的所有权分为两层,一层是城市用地归国家所有,另一层是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实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这就造成了历史遗留的问题,土地共有和私有的纠纷从未停止,也给土地的流转造成了很大的障碍,给改革增加了难度。
在现有的文献里,学者们研究的对象大多是我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土改以后的事情,在这期间,家庭联产承包所有制的出现使得我国的土地实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