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

2017-10-25 08:17耿思迪
西部论丛 2017年5期
关键词:庞氏网贷借贷

耿思迪

2015年,曾经在互联网金融圈声名鹊起的网络借贷平台“e租宝”突然陷入了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的泥沼,这一消息让很多业内人士对P2P网贷这一新型金融模式捏了一把冷汗。2018年上半年,杭州多个P2P平台纷纷出现问题,再次让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对自己重新进行了审视,同时也为法律、政策会因此突然改变而表示出深深的担忧。因此,研究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并加以防控已经成为目前法律界的一项紧要的任务。下面笔者将具体分析P2P网络借贷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1.“庞氏”诈骗法

庞氏诈骗法是著名的金字塔骗局的鼻祖,很多传销组织最初就是用这一手段聚集资金。该诈骗手段在中国古代时期就已经出现,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演变,被中国人形象的称为 “空手套白狼”。

在传统的金融行业中,由于个人信息系统的建立以及支付结算系统的完备,使得“庞氏”诈骗法难以为继。但是,随着P2P网络借贷的兴起,信息保护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的不完备,很多实际交易中存在的漏洞也逐渐显现出来,而这些漏洞也成为“庞氏”的生存之地。在实务中,由于目前各家网络借贷平台的个人信息暂时还没有形成信息库,互相之间没有连结成为严密信息互助网络,这就给了犯罪分子一个可乘之机。他们可以利用在不同的网络借贷平台上注册账号,然后分别提交P2P网贷申请,用其中一个网络平台筹集的资金去作为另一个平台借贷的回报,这样在各个平台之间形成循环借贷。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庞氏诈骗法的实质在于不存在真实交易行为。判定该诈骗手段的关键在于投资人的投资收益的来源,是真实的金融收益还是来债权的重复转让得以回收的资金。因此,对于网络借贷现金流的监控,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只有明确投资人的回报来源于借款人的正当还款时,才可确认其为合法借贷程序。

2.个人信息泄露

在传统的金融行业内部,信息的保护措施可以说是比较完备的。就拿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为熟悉的银行业来说,银行在从业人员上岗前会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其中就包括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会有不定期的信息保护培训。另外,银行内部的业务管理制度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不同业务部门进行分离,避免信息交叉导致的信息泄露。

但现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网贷平台的信息保护技术良莠不齐,有一些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更有甚者是全无保护之心。我们都知道,在注册一个网站的时候,网站通常会要求我们输入自己的一些基本信息,有一些只涉及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但是大部分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了更好的审核信息则会要求客户填写自己的真实姓名、生日、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工作单位等十分具有私密性质的信息,如果平台一旦保管不善,那么我们的这些信息将会直接暴露在了犯罪分子的视野之中,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将会构成严重的威胁。

3.洗钱风险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洗钱是指犯罪分子为掩饰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通过某种手段使其在表面上具有合法形式的过程。洗钱向来是最令金融业头疼的金融犯罪之一,因其操作手法具有隐蔽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其不仅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名誉和正规操作,更会破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被掩盖的犯罪行为通常与贩毒、恐怖犯罪、贪腐、走私等严重刑事犯罪相关联,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全均构成严重威胁。

在P2P网络借贷业务中,业内人士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客户的个人信息是否被有效保护和监管。在操作过程中,平台要求借贷双方先注册并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但是现在伪造身份证件的技术非常“先进”,成本十分低廉,一般伪造的身份证件都是真伪难辨,那么平台是否有先进的技术手段来辨别真伪呢?我们不得而知。洗钱的人可以用伪造的或者他人的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已达到逃避真实信息泄露的风险,更有甚者同时注册多个账户,既做贷款人又做借款人,将违法资金通过网贷平台出借实现黑钱“洗白”。

4.非法集资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横空出世之后给民间金融提供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这一商业模式对于借款人尤其是传统融资方式比较困难的小微企业来说之所以具有了巨大吸引力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原因:第一,募集资金的成本低廉;第二,投资人的范围扩大,不限于本地甚至本国;第三,有助于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的借款人隐藏自己的身份。对于普通大众来说,P2P网络借贷为传统的民间融资换上了互联网金融的新衣,并且这种模式下利息通常会高于银行存款或者普通的民间借贷,因此被众多网民所追捧。于是,这些有利条件的出现为非法集资的滋生提供了充足的环境。合法的网络借贷行为虽然在行为上也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但是借款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平台有专门的银行账户存放投资人的资金,同时也并没有利用平台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其目的在于筹集资金以供自身实际的经营使用。

目前,P2P网络借贷对于我国来说仍是一个全新的业务模式,与此相关的监管制度以及法律规范并不完备,尤其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就拿非法集资犯罪中的典型代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讲,我们想要遵循现有法律将一个网络平台的独立第三方行为定义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并非轻而易举,因此很多犯罪分子便利用网络平台隐藏自己真实身份,令平台成为自己的犯罪工具,用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信息时代创新的产物,虽然从2010年之后互联网金融的热度持续攀升,眾多学者都对互联网金融中的诸多小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在该领域的理论及实务中仍然有很多值得分析的地方,以及从中显露出来的不足之处。本文以P2P网络借贷的几个典型问题为切入点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浅析,希望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进步以及我国金融法律的完善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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