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一头蟋蟀夜行

2017-11-03 12:17宋长征
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 2017年10期
关键词:秋虫蟋蟀夜色

宋长征

蟋蟀是卑微的歌者,城市是傲娇者的天堂,你很难在钢筋水泥的丛林听见蟋蟀的歌唱。只有在乡村,蟋蟀才肯抽出纤细的弓弦。背景是空旷的田野,清澈的月光是上帝设置的灯光,树叶是幕后的天使合唱团,拉开夜之帷幕,熟悉的乡村小夜曲开始奏响。

我太熟悉这样轻柔的旋律,谷物的香甜在村庄弥漫,婴孩在睡梦中露出天真的笑容,一只狗尚未因为白昼的追逐而疲倦,深深陷入这美妙的旋律。也许,这样的夜色只有一次,即便只有一次也因为秋虫的歌唱而缱绻。也许,这样的场景已经持续了千年,只是我们在今日的月光下才静下心来,听蟋蟀弹奏月光的琴弦。

促织鸣,懒妇惊,说的是一种乡村状态。如果到了蟋蟀歌唱的时节,一个村庄里的妇人还未给丈夫和孩子预备御寒的衣物,那么她会心生慌乱,赶紧趁着明亮的月光,纺纱织布,缝补衣物。这是民谚的一种温暖,以虫为名,提醒季节的变迁。周作人在《知堂随笔》中说:“因了秋虫的鸣声引起来的感想,第一就是秋天來了,仿佛是一种警告。”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每逢入秋,就觉得时间一下子短了起来,白日里尚未做多少事情,夕阳就挂在了树梢。接下来是冷风吹,接下来是秋雨绵绵,接下来是雪花飘,好像一年的时光就这么恍惚一下过完,让人不免悲叹。

不知何时起人们发明了斗蟋蟀。宋理宗时,丞相贾似道十分喜爱斗蟋蟀,将其位于杭州西湖葛岭的住所命名为“斗闲堂”,并撰写了《促织经》。不得不说这是一次旷古未闻的发明,一个丞相不研究如何治理国家,处理内忧外患,却以虫之名进行了另外一个行业的探索,到最后只留下“朝中无宰相,湖上有平章”的笑料。

《聊斋志异》中的《促织》,说的是人世寒凉。为满足宫中斗蟋蟀之乐而“岁征民间”的任务摊派到了一个叫成名的人身上,成名不过是一个被官吏陷害的里正,面对征促织的任务,既不敢敛户口,又无力抵偿,形势所逼,只能自行捕捉。无所得,只有“转侧床头,惟思自尽”。故事以儿子化身为促织,成名入宫献促织得厚赏而结束,得到了喜剧形式的大圆满。而我却很久不能从曲折离奇的情节中走出来。

最近有消息说:“每年7月中旬至8月底,来自全国各地的蟋蟀爱好者汇集在泰安泗店镇收购蟋蟀,木工、泥瓦工甚至周边的上班族,都会专门抽出时间到田间地头抓蟋蟀,外出务工的泗店人也会以各种理由丢下工作回乡抓蟋蟀。村民介绍说常年抓蟋蟀的抓上一个月至少收入在一万五以上。”这是一则如假包换的信息。当蟋蟀成为了一种产业,疏忽的却是其巨大的乡村背景。于是,我在百度输入“斗蟋蟀赌博”,类似“上海破获斗蟋蟀赌博,单场输赢高达5万元”“男子因斗蟋蟀赌博被赌友捅死”的条文达两万多条。

我小时就喜欢蟋蟀的歌唱。坐在门前的石墩上,听缥缈的夜色中传来轻柔的鸣唱,小心翼翼走到叫声所在的地方,忽而又听它的声音在别处响起。再次走近,它却又在另一个地方逍遥起来。由此,我断定蟋蟀是用灵魂在歌唱,小小的身体能发出一种飘忽的声音,游走在乡村的夜色里。

我到底是没有亲眼见过斗蟋蟀,我也不愿看见同类厮杀的场景。我所看见的蟋蟀,抛却被作为玩物的身份,应该是天籁中的音符之一,流淌的月光下,从《诗经·蟋蟀》中弹跳而出,落在安静的书桌上。“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在苦行与享乐之间应该还有一条道路,就是要有作为人的起码忧患意识。

那么,我情愿骑一头蟋蟀夜行,走过多情的人间。

(选自《山东文学》2016年第4期,有删改)endprint

猜你喜欢
秋虫蟋蟀夜色
贪玩的蟋蟀
夜色
“夜色可餐”的天府之国
夜色真美
夜色
蟋蟀的小屋
蟋蟀的自述
一部分(外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