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研究

2017-12-05 20:33贺卫萍
教师·上 2017年11期
关键词:责任幼儿园幼儿

贺卫萍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首位。”早在2003年,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国家教委和公安部四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专门针对少年儿童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果显示父母最担心孩子受到意外伤害的地方就是校园。校园是孩子们平安成长、健康发展的重要场所,却为何成为令家长最担心的场所?幼儿园究竟面临哪些方面的危险?幼儿园又将如何让自身的发展摆脱各种显性和隐性的危险?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概述

1.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概念

幼儿园安全管理是指从幼儿园正常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隐患出发,结合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和计划等,实施的发现、分析和消除等一系列管理策略和行为。降低和避免各种事故和损失,保障师幼安全!

2.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原则

(1)生命第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是新《纲要》体现人文精神教育根本目标。保障幼儿生命安全,是“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基本理念。

(2)预防优先。幼儿园应着重预测和排查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反应。安全管理有时效性,除了及时发现隐患,有效整改解决。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果断控制,遏止危害扩散!

(4)养成教育。养成教育是幼儿园的基本内容,要建立应对危险的训练机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安全教育实施。

(5)制度保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无论是事前防预、事发应对、事中处置、事后总结恢复,都可以使幼儿园真正做到临危不乱!

3.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内容

(1)时间范围:①从孩子入园到离园的时间段内(如果有园车,将孩子从家长手中接上車到下午交给家长);②幼儿园组织的园外活动时间内。

(2)空间范围: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的园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备。

二、幼儿园安全管理现状透视

1. 安全隐患面面观

(1)环境、设施中的设置不当。

(2)探索世界中暗藏的问题。好奇、好动是幼儿的天性,而未知世界中很多事物存在较大危险性,幼小心灵中缺乏危险判断和安全意识。

(3)集体生活的不适应。害怕、紧张、焦虑、无助……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对于每个孩子都是一种挑战!教师虽尽其所能,也很难关注到每个孩子。

(4)卫生防控中的隐患。幼儿园群体生活人口密度相对较大,流行病疾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

(5)管理失查、工作失职。职业要求不断提高,职业稳定性减弱,职业地位下降,薪酬偏低,工作琐碎繁杂,给教师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压力;教师队伍良莠不齐,懈怠、失职的行为易致事故发生!

(6)社会的公共危害波及。一些极端个体处于制造轰动、发泄私愤、报复社会的目的,把施暴目标对准了反抗和自护能力弱的学童。还有食品造假、交通拥堵、家庭纠纷等都成了不安因素。

2. 安全事故的类型和成因

(1)类型主要有: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和流行、火灾、交通危害、走失、游戏及活动伤害、意外伤害、可能的性伤害、暴力事件、不可预见的危害。

(2)常见成因有三:①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②社会性危害因素,如车祸、公共卫生事件、失火、投毒、暴力袭击等。③园内人为因素,通常包括管理者、受害者自身和硬件缺陷。

3. 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

7岁的李亮放学后到小区幼儿园接走4岁的弟弟李星星,到附近的中专学校内的池塘边玩耍,不幸双双溺亡。李家痛失两子,将幼儿园和中专学校告上法庭。

(1)分析。①接送管理不严格。将在园幼儿交给未成年人,不出事才怪呢!②中专学校门卫没有把好来访人员关,警惕心不高,让明显不是该校学生年龄的无关人员随意出入校园,酿成悲剧。③幼儿家长安全意识淡薄。

(2)应对之策。①建立完善《接送制度》并严格执行,使用接送卡。面对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接送,应坚决阻止。离异家庭要明确孩子归属,一方是否同意对方接送,也需要有明确约定,必要时签订文字协议留档。②严格执行《门卫安全制度》,做好来访登记,不让闲杂人员进入。③幼儿园应按要求在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施旁设立警示标志和做好必要的防护。④家长送孩子来园时必须将孩子交到老师手中,不能让孩子独自进园,以防孩子擅自在园区玩耍发生意外。

【案例二】

某园玩具转椅使用多年,中轴下沉,园方简单处理后交代班级“在幼儿活动中不要将手伸入中轴。”一天,老师组织幼儿玩转椅,活动前强调了园长的叮嘱,不料,活动进行了几分钟便听到“哇”一声,原来,思源偏偏把手伸进中轴,中指骨折。

2008年7月29日上午8时,涛涛在郑州市某幼儿园做完早操回班途中不慎摔倒,舌头被咬破,经两次缝合才好。涛涛父母以幼儿园楼梯靠墙没有安装幼儿扶手为由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1)分析。①建筑缺陷是罪魁祸首。根据《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楼梯除设立成人扶手外,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高度不大于0.60米。②设备使用、维护缺位。③幼儿园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教师没有回避安全隐患的地方。

(2)应对之策。①建立设备器械安全使用和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其次定期请专业人员维护保养,杜绝设备“咬”人。②有时越是成人禁止的,孩子越想探个究竟。要加强老师和幼儿安全意识培养,远离“带病”玩具。③要加强安全整改力度,否则即便是检查及时发现也无济于事。④在设计、用材时要严遵规范和要求,不得降低安全、质量标准。

【案例三】

2004年8月4日,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3名教师,一名幼儿当场死亡。endprint

2010年4月29日,无业男子徐玉元携单刀闯入江苏泰兴某幼儿园,大肆残杀致29名幼儿、3名教师死亡。5月12日,48岁的陕西南郑县村民吴焕明到当地幼儿园行凶,致4死11伤。3-5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全国各地先后发生6起弑童案。

(1)分析。①门卫形同虚设。有的幼儿园根本就没有配备门卫或保安,有的幼儿园的传达室成了照顾老弱病残职工的养身地。②用人不当、失察。③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一些不法分子蓄意在校园施暴,就是认为幼儿园安保力量薄弱,女性居多,自卫能力孱弱。④行凶者有的与幼儿园有积怨,有的却与幼儿园无任何瓜葛。我国正处在深刻变革期,在制度变更、利益调整过程中,一些社会矛盾成为诱因。

(2)应对之策。①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聘用人员。幼儿园不應忽视门卫、厨房、清洁、绿化等人员的聘用,门卫最好聘用专业保安。②注重人性化、民主化管理,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于员工的既往史、家庭、健康状况等都要有所了解。③安全自救、应急逃生技能但愿永远用不上,可一定要学会!④争取辖区警力和社区支持,设置“护学岗”,加大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力量。

三、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探讨

1. 幼儿园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阶段

(1)预防阶段。①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②制定完善的各类安全管理工作制度。③落实好安全排查。排查工作要坚持好“三无”、“三要”,即排查做到范围无盲区、时间无间断、记录无空白;整改要做到汇报要及时、措施要得力、效果要确保。④确立应急保障体系,购买保险。

(2)应对处置阶段。①报告。一般可分为初次报告、过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轻微的安全事故可合并进行。②迅速处理。舆论管理。幼儿园要重视信息的发布,关注舆论影响的产生和扩散。有必要的话,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真实信息,以获公众的理解与支持。纠纷处理。民事纠纷一般是“民不举,官不究”。处理途径有协商(私了)、调解、诉讼三种。保存证据:如摄像、照片、病情诊断书、物证、人证。

(3)恢复阶段。①秩序重建。主要包括:修复受损设备与建筑、人员顶替调整、各部门负责人确保本部门工作在现有条件下努力回复正常。②人员身心恢复。师幼身心伤害是事故中最直接的伤害,幼儿园要主动慰问关心受害人,必要时请心理辅导人员专门进行疏导和帮助。

③反思总结。汶川地震不仅促进了整个民族的爱国热情高涨,而且大幅提升党和政府形象,可见善后非常重要。幼儿园要对事故损失及预案实施效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方案。

2. 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关键点

(1)建构符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模式。汶川地震中,都江堰市幼儿园的400余名幼儿和50多名教职工毫发无损,这是一个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成功案例。千般呵护,不如自护!自我保护教育应被作为安全教育重要部分。

(2)建立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①安全工作关键在落实;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的关键要“三定”,即定岗、定责、定人,并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②对未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③利用安全台账监督、落实、推进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相关法律法规。①幼儿园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幼儿园不是幼儿的监护人。目前社会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就等于孩子的监护权实施委托或自然转移。目前没有正式法律约定,委托监护的责任是可以从家长身上转移到他人或某个单位的,且家长和幼儿园之间一般不会办理转移和委托监护的法律手续,故,此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幼儿园依法对幼儿承担教育和管理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幼儿园对幼儿承担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只不过幼儿园服务对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服务过程需要更为小心且承担的责任风险比其他部门更大、归责更严而已。幼儿园依“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对监护人适用的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监护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要对被监护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且不能免责。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儿园一旦因为过失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业务过失”,法律上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第三方责任。幼儿在园期间,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幼儿人身伤害,首先有直接侵权方(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如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②幼儿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主要有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三种,其中民事法律责任为主。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赔偿,主要有:一般伤害、致残、死亡、精神损害。此外,还有消除影响、消除危险、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方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幼儿伤害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而无不当和未超过必要限度的,幼儿园不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如吊销办学许可证、撤销教师资格、罚款、通报等。刑事责任的前提是犯罪,从幼儿园伤害事故发生的特点来看主要有玩忽职守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重伤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教育设施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保障幼儿生命安全是亿万家庭的幸福之基,是学前教育之本。幼儿园安全工作只要坚持做到:意识教育先行、建章立制完善、齐抓共管过细、责任落实到位,我们就能确保幼儿园平安,让幼儿园真正成为最让家长放心的场所,让每个孩子都能拥有幸福童年!

(作者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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