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学、训、赛”一体化的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2017-12-05 03:58方瑛
东方教育 2017年19期
关键词:技能竞赛税法教学改革

方瑛

摘要:随着金融货币的国际化进程的加速,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法制度的频繁变动使得高校税法教学越来越有挑战性,税务技能竞赛的兴起也使得税法教学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本文针对税法课程的重要性,分析了税法教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于“教、学、训、赛”一体化的高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关键词:税法;教学改革;技能竞赛

一、高职税法课程的重要性

高职税法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传统的会计从业人员的技能要求都是偏重于会计而轻税法,教学上也是注重于会计核算方面的内容和课程。实践中,会计工作从业人员不但要熟练的掌握会计核算,还要掌握税法专业知识,在财务工作中合理运用专业知识报税、算税、避税、交税,且税务筹划也是各个大中小性企业关注的重点。因此,会计专业的学生要学好会计,以后胜任会计工作,不但要熟练掌握税法知识,而且要善于运用税法知识在实务中合理避税。这样光靠理论知识是不够的,必须在高职院校中开展税法的实训教学工作,免得很多的会计专业学生考试成绩优秀,但是进入工作岗位以后,连基本的纳税申报都无从下手。而基于“教、学、训、赛”一体化的高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促进学生对税法的形象化的认识,更好的掌握税法的专业知识,也对学生以后的工作有所裨益。

二、高职税法课程教学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税法教材严重滞后于税制变动

税法课程的内容是基于税法立法内容为基础而编著的,而目前我国税收法制是不健全的,目前的税法立法分三个层次。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指定的《个人所得税》这类的税收法律;二是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例如《增值税暂行条例》;三是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及地方人大发布的有关文件,其中层次越高的立法很少。我国的税收立法层次的现状使得税制在不断的调整和变革,税收内容变化频繁。教材的编著印刷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对应的,高职的税法的教材相对于税制的变动而言总是滞后,并且侧重于理论讲解,缺少案例的支撑,给高职税法教师教学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

(二)税法课程时间安排不合理

税法课程主要是讲解“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和行为税、特定目的税、关税” 等,每一个税法是单独的又是联系的,学生学习过会计类的核心知识,才能够更加理解和记忆税法的各项法规;也只有将会计类核心课程有机的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地运用于税法的计算和核算中。而安徽省的高职职业技能竞赛时间安排一般在3月底左右,备赛学生最好已经学过《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目前很多高校的税法课程安排时间和技能竞赛时间安排不衔接。

(三)实训软件设施欠缺

税法是一门注重实践的课程,在实务中,每一种的税收征纳工作都是建立在计算和核算的基础上,安徽省从2016年3月份开始将税法技能大赛纳入省赛,采用的软件是有浙江衡信公司开发的税友软件,这个软件采用的是项目导向法、案例分析法进行实训操作。安徽省高职院校中,包括我校已经有6所院校已经购买,还有几所高校已有购买意向。

(四)税法课程师资力量薄弱

由于税法课程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教师必须结合会计实务的内容进行授课,且熟练掌握经济法以及国家税法的适时变革。很多高校长期置税法于选择课的地位,教师虽然也参加过一些短期的培训,但对于税收制度的系统理解总是有所欠缺。有的教师从学校到学校,没有接触过具体企业的纳税环境;有的教师没有教授过财务会计等课程背景,就直接教授税法,缺乏统筹税务专业知识的能力。在整个的高教改革的大环境中,税法师资力量略显薄弱。

三、基于“教、学、训、赛”一体化的高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关注税法动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间经济的交叉融合,财政和税收成为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税制的不健全使得税法的变动也越来频繁。例如个税的起征点就经历了七个阶段的发展:1980年的起征点为800元;2005年,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2007年,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 2011年,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另外还有2016年的营改增,都是税法史上的大事。还有诸多的小税法的变动,在教师授课的过程中,要及时关注,更新书本的内容,及时传递最新的知识给学生。

(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时间

我院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 2016级的会计学生的税法课程在第三学期,按照“教、学、训、赛”一体化的要求,个人建议第二学期安排《税法》,学习理论知识,打好基础;第三学期安排《纳税实务》,主要进行上机实训案例操作,适用软件是模拟金税三期的税友软件,也是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的税务软件。这样大二的学生在第三学期开始备赛,已经学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正在进行《纳税实务》的实训,所学的知识储备符合税法技能竞赛的要求,选拔的选手也正好和税务技能竞赛的时间吻合,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有利于税法竞赛,最终也有利于学生以后的就业。

(三)积极购买税法软件,有效促进“教、学、训、赛”一体化

改善税法实训条件,积极购买税友软件,建立税法仿真实训室。实训室的仿真体现在税友软件的界面和国税局金税三期的纳税申报的界面是一樣的,里面的模块也是模仿国税局的纳税模块建立的。在利用税友软件实训平台的时候,先分为n个小组,每个小组3个人,选择案例后,角色扮演,其中一个是税务开票员,分管开票;一个是税务会计,分管税务核算;另一个是财务主管,分管企业所得税和财务报表的数据核算和填制、申报。再轮换角色,全面掌握各个岗位的知识和能力。每年在授课过程中选拔成绩好的同学参加税法技能大赛,有效促进“教、学、训、赛”一体化。

(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课程教学上实行“轮岗制”

高校每年都有各种培训,针对会计专业的老师。除了国家级和省级的“骨干教师”培训、“双师资格”培训以外,还有各种模块的培训,比如今年的“营改增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审计培训、内控培训等等。教师一方面参加各种培训,一方面还要增加自身的综合技能,在会计专业课的教师授课安排上,要实行轮岗制,即每个教师都要轮流教授会计类主干课程,使得每个教师都是素质高的综合型教师,这样在教授税法的时候才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从而优化整体教师素质。

参考文献:

[1]熊瑛,汤健.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税法实践实训课程建设研究[J].才智,2011(4):329-330

[2]赵玲,李光玲.基于“项目导向”的税法实践教学体系研究[J].科教导刊,2015(1):124-125.endprint

猜你喜欢
技能竞赛税法教学改革
高职电气自动化专业技能竞赛与常规教学融通的研究与实践
基于人才培养的技工学校德育实效性研究
现代信息技术在高职数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研究
以职业技能竞赛为导向的高职单片机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微课时代高等数学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立法计划
浅议税法效力及其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