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2017-12-06 02:21:43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7年11期

在实践中,法院生效判决面临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动、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等诸多难题,因此法院“破冰”执行难刻不容缓。

如果两年之内不能解决执行难,那么院长和执行局长要自行辞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案例:王志花是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七四村村民。2015年1月11日,邻居何明安来王志花家归还电动三轮车,此刻意外突生。由于何明安操作不当,王志花被电动三轮车撞倒在地并被拖行了4米。全家人本以为只是卫生所说的小毛病,而大医院的全面鉴定却让他们后怕不已。

王志花被诊断为T8椎体压缩性骨折和左侧桡骨远端骨折,经权威鉴定是八级伤残,对以后的生活都会有影响。

结果出来后,起初还带着王志花进行了两次复查的何明安,再也不闻不问。此后虽经七四村村委会多次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王志花遂一纸诉状将何明安告上法庭。

费尽周折赢得官司,王志花却迟迟拿不到钱,这让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在这种情况下,王志花向西华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何明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主持人:这执行难到底难在哪呢?

张立勇:第一是找人难。当事人一旦败诉,他就玩失联、失踪。

第二是查找财产难。预感到自己可能会败诉,就提前把存款、房产、车辆都登记在别人的名下,要去扣押、冻结、查封他财产的时候,他已经身无分文了。

第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履行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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