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与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12-19 08:07曾英姿
科学与财富 2017年33期
关键词:教师团队双师型经济法

曾英姿

摘要:在经济法教学实践中,发现经济法课程存在教师知识结构、实践经验、学时分配及学生学习积极性等方面存在着问题,经济法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解决这些问题成为经济法教学的亟需。

关键词:经济法;实践教学;双师型;教师团队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目前各高校经管类专业都开设经济法课程,然而经济法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这无疑影响了经济法的教学效果,解决这些问题成为经济法教与学的亟需。

一、经济法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知识结构单一

经济法教学任务一般由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承担,这些教师从本科、硕士到博士全都是法学专业教育背景,对于经济法某些内容的教学工作就很难胜任。如:经济法领域的证券法、财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章节内容涉及交叉专业,甚至相比较而言上述章节更偏向于金融、经济、会计等专业内容,法学专业的色彩较弱。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一个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去讲授这些内容只能涉及

皮毛,很难对相关内容进行透彻讲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如此,有的学校因为各种原因,安排非法学背景的教师担任经济法教学任务,教师自己都弄不明白,还在讲台上滔滔不绝,这怎么能上好课,怎么能提高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呢?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二)教师缺乏实践经验

教师缺乏实践经验是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又一个重要的问题。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如何把理论运用到实际案例中去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有的甚至实际操作与理论完全相违背。如果教师不结合实际,只谈理论,经济法课程对于经管类生是不会有吸引力的,而现在大部分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大多从学校毕业又回到学校任教,传授给学生的是书本上的一套套理论。一方面,学生对一套套理论不感兴趣,另一方面,学完理论后,学生不能学以致用。

(三)学时分配不科学

经管类一般包括国际贸易、会计、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同是经管类专业,有的学校为60-80学时,有的学校则为36-40学时。虽然,在大学一年级,各高校基本上会开设《法律基础》公共课,学生会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但仅仅是皮毛而已,然而经济法课程内容多,更新快,36-40学时满足不了教学需要,更让学生学习经济法感到吃力。不仅如此,有的学校不论专业,学时都相同,如,国际贸易专业经济法课程54学时,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也是54学时,这样分配学时实在不科学。事实上经济法课程对各个专业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相对于其他专业,经济法课程对会计专业尤显重要,会计专业的各种资格考试,从会计从业证、初级会计证、中级会计证到注册会计师证的考试都离不开经济法课程,所以会计专业的课时应该较其他专业更多一些。

(四) 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教师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实践经验、学时分配不科学是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导致学生学习经济法积极性不高的原因。除此外,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1、现有的高教制度让学生过分依赖教师

在西方国家,大学生属于自主学习型,为了上好一堂课,学生必须准备很多材料,否则,没法跟上课堂,考试没法过关,考试过不了关,就拿不到学分无法毕业。当然这与西方国家高等教育制度息息相关,如,严格的学分制,严格的考试制度。

在我国,学生一旦脱离中学学习苦海上了大学便放松下来,上课懒散,中学阶段的学习热情荡然无存。虽说实行学分制,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考试也不像西方国家那样严格,学生平时吊儿郎当,到了期末读读背背老师讲的所谓重点,也能考试过关,即使考试不过也有补考重修机会,补考重修又不收取补考费,而西方国家重修课程要付出很大的经济代价,一门课程重修需付出折合人民币上千元的代价。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在,有的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希望学生能顺利拿到毕业证顺利毕业及时就业,甚至给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的时候开绿灯。在这样的制度下,学生怎么能积极主动学习呢?上课前不预习,下课后不复习,听任教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而自己低头玩手机;考试前临时抱佛脚背重点……

2、经济法内容多且晦涩难懂

经济法内容广泛,包括经济法总论、市场管理法(市场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证券法、票据法等等)、经济组织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等)、宏观调控法(财政法、税收法、银行法、价格法、会计和审计法、对外贸易法等等)、财产流转法(合同法)……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讲,这些内容会分成多门课程来学习,比如,合同法、证券法、公司法,会分成单独的三门课程来学习;对于经管类学生,却将众多的内容浓缩成一门课,几十个学时学完它,而经管类学生除了在大一接触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外,基本没有法律基础,学时少内容多且某些内容晦涩难懂,这让学生学习经济法感到有些吃力,学习积极性骤然下降。

二、解决经济法教与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何谓“双师型”?目前有的学者将其概括为两种:一是“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需要取得另一职称;二是“双素质型”,即教师既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也应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当然还有有的学者则将“双师型”教师的理解概括为三种:一是“双证书论”,认为具有工程师、工艺师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并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即为“双师型”教师;二是“双能力论”,认为只要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就可看做是“双师型”教师;三是“双融合论”,即既强调教师持有“双证”,又强调教师“双能力”。但不管是哪种概括,目前教育界對“双师型”教师的理解,一是停留在字面解释上,二是表现为较有理性的综合解释。本文“双师型”特指“双素质型”或“双能力型”,即,既能理论教学又能实践教学。endprint

随着高校对学历要求的提高及经过岗前培训,一般来说,大学教师都具备理论教学的能力,欠缺的是实践教学能力。怎样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派遣教师去其他用人单位学习(或以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作为录用的条件之一),如,法学专业的教师可以去公检法、律师事务所、其他企业等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尤其是学校到学校的新进教师,在其新进的那一年里必须在外单位学习,学习一年然后再进入学校教学。现在高校虽然响应国家号召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但因为时间问题,既要上课又要外出学习,所以很多流于形式,大多挂名锻炼。对于此,个人建议:首先,外出学习必须脱产,以确保外出学习时间;其次,接收单位要做好考勤工作,学校做好监督工作,以确保教师在接收单位学习。经过在外单位的实践学习,教师获取大量的实际案例,会大大提高实践教学的能力。

(二)组建教师团队

经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专业交叉性,涉及到管理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内容,这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同时具有法学和其他专业的复合型教育背景。学校在引进人才时可以考虑直接引进复合型的人才。在引进复合型人才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学校可以考虑其他的办法,如,组建经济法教学团队。

首先,一门课程多人教学。我们可以把和经济法课程相关的教师组成团队,团队成员合理分工,每个成员负责和自己专业背景相关的几个章节,并且要把自己负责的几章内容一定要深入研究。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教师教学和科研创作,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其次,针对不同的专业出版不同的教材。经济管理类不同专业对经济法要求不一样,学习时侧重点不一样。经济法于会计专业重要性可见一斑,从会计从业证、会计证到注册会计师证的考试都离不开考经济法,只是各种证书考试,经济法考试侧重点不一样而已。所以会计专业的学生学习经济法内容较多,包括经济法总论、市场管理法、经济组织法、宏观调控法、财产流转法等等。国际贸易、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和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学习包括经济法总论、市场管理法、经济组织法、财产流转法等等,国际贸易专业还要学习宏观调控法范畴的对外贸易法。经济法教学团队的教师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和自己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知识问题编纂教材,供自己的学生使用。

(三)科学合理分配课时

鉴于内容多且难懂,然而各种考证离不开经济法,所以会计专业学习经济法课时应该增加,本文建议经济法课程两个学期上完。有人擔心经济法安排两个学期的时间会太长,其实不然,比如数学,有的高校就安排了两个学期,比对数学,经济法对会计专业更重要,所以安排两个学期学习经济法是有必要的。

国际贸易专业除了设置经济法,还会开设国际商法等法学课程;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和电子商务专业除了设置经济法,还会开设劳动法等法学课程,且经济法对于这些专业的重要性要略低于对于会计专业的重要性,所以这些专业的经济法学时设置以一个学期54或72学时为宜。

(四)改革教学模式和考试制度,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

在西方国家,一门课程的教学分为教师的授课和学生讨论两部分,时间上各占50%。在学期初,教师会把本期将要讲解的所有内容和讨论的问题事先布置好并放到网上供学生下载,这样,学生很清楚哪一周教师要讲什么内容,要讨论什么问题,为了讨论问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通常为了一堂讨论课需要精心准备几天,上网搜索,跑图书馆查阅,这也是国外高校图书馆入座率高的原因之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有其优点,但还得有其他制度相配套,如考试制度。西方国家的考试形式多样化,有日常作业、书面考试、报告、表演、几个学生一起完成的大作业、甚至包括师生交流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灵活多变。灵活多变的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不能让学生通过死记硬背通过考试。

我国高校教学模式和考试制度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有益的做法。转变以教师授课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改革考试制度,考试形式和内容多样化,提高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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