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环境的知识产权法价值研究

2018-01-02 10:31蔡喜玉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1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价值

蔡喜玉

摘 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也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知识产权法是对脑力劳动者智力成果的一种有效保护,使脑力劳动者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而实现知识产权法的有效性。中国环境下,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要不断的升华与挖掘,融入我国国情,构建适合我国文化的知识产权法。对此,本文着重分析中国环境的知识产权法价值构建要素,论述影响知识产权法价值构成要素,提出中国环境的知识产权法价值构建。

关键词:价值;知识产权法;中国环境

引言

在中国环境视域下,分析知识产权法价值,一方面,能够解决当前立法体系存在的价值冲突问题,保护脑力劳动者智力成果,另一方面,能够明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实施标准,使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能够更好的适合民众的需要。因此,中国环境下,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构建,要使利益平衡目标体现在知识产权法价值上,同时要融入我国基本国情与文化,协调主体与利益的冲突,使知识产权法在实施中,能够使人感受到知识产权法的公正性,使智力成果得到合理的保护,增强脑力劳动者的利益与价值,进而实现知识产权法在中国环境中的实效性。

一、中国环境的知识产权法价值构建要素

(一)正义价值

我国构建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正义,保护脑力劳动者的思想不被他人窃取,使脑力劳动者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脑力成果产权为自身所有,受到自身支配。知识产权法正义价值体现在三方面:其一,人们可以自由的选取知识获得,脑力劳动者在活动中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与机会都是与他人平等的,在此背景下,任何人取得知识成果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专利。其二,知识产权法的正义性还反映了义务与权利关系,可以确保脑力劳动者的智力成果有序实现。在知识产权法中每一个脑力工作者都是平等的,能够为他们提供同等的法律保护义务;其三,在知识产权法中,对使用者、创作者、传播者之间的关系都做出相对应的说明,同时也赋予相对应的权利,进而实现智力成果的有效保护。

(二)创新价值

我国知识产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将知识产权与法律相融合,可以有效保护脑力劳动者的智力成果,并且对利益成果進行相对应的调整,使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有法可依。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的内容,该内容是脑力劳动者在社会发展基础上进行创新,得到的智力成果,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创造价值,这样的智力成果已经成为当前知识产权法的主要保护对象。

(三)效率价值

知识产权法的主要保障是效率价值,同时也是当前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目标。知识产权法的落实在效率原则上具有不同的体现,可以通过构建专利权实现知识产权价值,进而促进知识产权的进一步发展。

二、影响中国环境知识产权法价值实现因素

首先,文化缺失。我国在构建知识产权法中,缺乏中国文化的融入与引进,进而使知识产权法失去了应有的文化价值。据相关数据而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觉悟的不断提升,我国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也明显有所提升,然而,公共知识产权法方面却显现缺失,假冒伪劣产品害苦了平民百姓,这都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文化,导致危机的出现,进而与知识产权法形成一定的冲击。

其次,价值冲突。我国构建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脑力劳动者的智力成果不被他人窃取,使脑力劳动者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脑力成果产权给自身所有,受到自身支配。然而,在知识产权法构建中,我国借鉴一些国外法律思想理论,但这些理论在国外实施具有效应,不一定会在我国实施具有一定的成效,究其原因,是我国人们与国外人们价值观的不一,导致同一法律思想的落实形成两种实践模式。

三、中国环境知识产权法价值的构建

(一)体现文化价值

中国环境下,明确知识产权的价值,有利于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完善,对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促进作用。知识产权法是各个国家对知识保护的法律政策,具有借鉴性与相同性。然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法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利益冲突,发展中国家构建知识产权法是,为了通过知识产权法保护自身智力成果,使智力成果能够被大众受用,使国民能够享受文化带来的效益,强调发挥知识产权法的根据价值与作用,反对知识产权的垄断,进而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不断发展。而发达国家构建知识产权法,较为注重个体,使知识产权法能够被自身所运用,使自身能够在竞争中占据一席地位。因此,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构建要以我国国情为基础,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要不断的升华与挖掘,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并且在构建中要保持对各个民族文化的尊重,使知识产权法能够对各个民族起到知识保护作用,进而才能够实现知识产权法的根据价值。

(二)体现形式价值

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形式价值多数体现在利益平衡上,同时利益平衡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根本问题。因此,构建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机制,可以消除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在知识产权法的利益矛盾。利益平衡目标在知识产权法价值实现上,主要是协调主体与利益的冲突,并且在知识产权法实施中,能够使人感受到知识产权法的公正性,使智力成果得到合理的保护,增强脑力劳动者的利益与价值,进而实现知识产权法在中国环境中的实效性。

第一,构建利益平衡基础可以维护脑力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立法的形式合理的安排脑力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使其能够将智力成果更好的保护,进而实现知识产权法的实效性。

第二,在执行知识产权法中,将所规定的利益平衡问题,要发挥到极致,进而体现知识产权法的权威性、公正性。

结语

综上所述,构建知识产权法价值体系,可以消除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在知识产权法的利益矛盾。因此,中国环境下,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构建,要融入我国基本国情与文化,协调主体与利益的冲突,使知识产权法在实施中,能够使人感受到知识产权法的公正性,使智力成果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增强脑力劳动者的利益与价值,实现知识产权法在中国环境中的实效性,进而体现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根本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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