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供电所电费回收风险管控

2018-01-02 10:31周福英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1期
关键词:电费回收风险管控供电所

周福英

摘 要:电力企业发展中是以电费作为其经营效益的衡量标准。随着市场经济发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社会经济环境建设更加复杂化,电力企业在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逐渐增大。在当前电力企业开展营销工作中对电费回收环节中所存在的风险,做到有效把控成为了重要的发展内容。基于此,本文针对供电所在实施电费回收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以此针对其采取有效的把控,确保电费回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关键词:供电所;电费回收;风险管控

随着社会建设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人们生产生活与电力使用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电力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现阶段发展中,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以电力营销为主。电费回收作为电力企业发展下主要的经济来源,针对其中所存在的风险做到有效的防范,是保证其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措施,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保证的关键内容。

一、用户欠费情况

(一)企业经营困难导致欠费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企业受其影响在发展中因为多种经营管理因素导致其市场营销状态较差,没有更多的资金收入,在内部发展中没有更多的资金支撑自身的运转,因此会有电力使用欠费情况的存在。

(二)租赁经营造成欠费

社会市场经济经营类型较多,其中租赁经营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会有较大的不稳定因素的存在,经营不善则会有逃逸现象的发生,且租赁经营的用户与电力部门之间并没有任何的预付电费等防范措施的采取,造成电费回收工作较难开展。

二、电费回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电力市场“先用电后缴费”的消费观念和习惯

在当前的电力公司发展中,其针对电力商品说采取的销售模式是以赊销模式为主,提倡“先用电,后结算”的交易模式。在该模式的实施中,赊销交易会对电力企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营销风险,用户在电力使用中针对电力的认知较为模糊,不认为其属于一种商品,在享受电力公司为自身所提供的电力服务的同时,没有做到自觉缴纳电费,承担相应义务,对电力公司的正常发展造成影响,其需要自身承担客户欠费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电力法律法规滞后和收费政策调整

电力企业当前发展中所实施的行为措施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供电营业规则》等在1995-1996年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以上规章制度的制定至今已经20多年,在此期间并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的修订完善,其中多种内容与当前社会经济形式发展并不相符,无法满足企业管理工作实际开展需求。现阶段,电力公司在发展中针对出现欠费情况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主要是以《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的第三十九条规章制度为依据。当欠费超过30日没有缴纳结算,则电力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其停止电力服务的提供。我国在上世纪末期针对电力企业中收费项目的整理时,将电费保证金与电能表保证金两种费用取消,自此电费风险防范不能通过电费保证金的收取实施。

(三)供电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

电力公司在实施电费风险防范措施时没有立足于管理层面与制度层面,所制定的措施制度缺少实际性。例如:采取预付电费的形式,电费担保使用的形式在当前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中,实际参与的用电户不足整体的10%,为保证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水平具有较高质量,则在停电交清费用之后需要在当日及时供电,欠费用户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通过预付电费的方式可以即时复电,为电费回收工作的开展降低风险的存在。

三、电费回收风险预控措施

通过上文中针对当前供电所在电费回收工作展开中所存在的风险分析发现,供电所为保证正常且健康的运行,在电费回收工作的开展中需要针对风险产生因素采取针对性的改善措施,提高电费回收工作效率,加强电费回收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力度,管控措施的实施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规范管理,规避电费回收风险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增大与扩展,每时每刻都会有新装电力用户和增容老用户的增加,为保证新装用户电力的正常使用,可以通过预收电费等措施的采取,做到电费回收工作风险的有效防范。一些用电户在电力使用中会有存量情况的出现,为保证电费风险防范的有效实施,应该采取一些列的应对措施,首先对用用户的信用进行评级,然后对其电费使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之后供用电双方对电费的回收方式进行协商,最终根据所协商确定的方式将其落实到位。通过电力使用预付费、售电装置、先进存单质押等方式加强电费回收风险管控。在针对用户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客户本身性质采取不同的方式。例如:对于专变客户的风险防范,可以借助银企互联的方式加强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履行,通过定期存单质押,用电备用金等方式强化电费回收风险管控,预付费用电装置的安装与使用同样属于一种管控措施;低压租赁的电力用户可以通过定期存单质押或房东担保等措施为电费回收工作的开展提供保证;一些经常性欠费或恶意拖欠电费的用户应该严格根据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其实施相应惩罚,之后安装预付费用电表或是提前预交电费,采取先交费,后用电的措施。在实施电费回收的同時需要构建健全的供用电合同,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当客户在电力使用过程中发生欠费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以此强化电力工作在电费回收工作中的风险管控能力。

(二)多措并举,采取合适的电费回收手段

电力企业发展中通过营销工作的开展在电费回收环节的能力体现是协调手段一种,其实际开展中体现了营销工作的多样性与灵活性。在费用回收的过程中,需要提前对客户的信息做到充分的掌握,以此根据不同的客户性质采取针对性的回收措施。

(三)风险预警,加强供电企业内部管理

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做到充分掌握,对客户在电力使用中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客户的用电量、客户生产经营活动类型、客户在电费缴纳方面的信誉度等,以此作为客户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建立依据,针对此类客户可以安排专人对其电力的使用情况做到有效预警,根据预警情况事先准备好风险防范措施。电力企业内部发展中建立相关激励制度,以此调动收费人员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在电力多项工作的开展中,对电费回收工作产生影响的因素众多,需要加强对营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电力企业发展中不仅需要面对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还应该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合租关系,通过当地政府的帮助合作企业因破产、倒闭等情况所导致的欠费追回的问题。

(四)宣传造势,共建电费回收良好氛围

在电力公司加强电费回收风险管控工作中,通过预收电费与安装预付费用电装置的方式属于合法行为。我国针对供电所发展中出现的大量的欠费回收情况出台了多项法规政策,其中根据内容规定,用电人在电力商品中应该先付费,后用电,作为近年来新提出的一种用电方式,该方式的采取属于法律合法要求,但是需要供用电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电力公司为促进“先付费,后用电”销售方式,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措施宣传,为用户树立正确的用电观念,此外还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多的缴费渠道,对于具有良好信用,长期按时缴费的信誉用户,电力公司可以为其进行一定的奖励,以此激发更多的用户正确用电,合法用电。

总而言之,在当前电力企业发展中,电能作为其主要营销产品,任何一家供电所都有权力对销售产品进行货款回收。电力营销工作是以电费回收作为主要工作环节,其中所存在的风险需要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此降低其中的风险危害,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为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跃珊.探讨电费回收的风险与防范措施[J].科技风,2018(28):177.

[2]刘勇.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推动电网和企业高质量发展[N]. 国家电网报,2018-08-30(003).

[3]刘志勇.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风险的成因及管控对策探讨[J].南方农机,2017,48(16):135+161.

猜你喜欢
电费回收风险管控供电所
宁夏首个“零碳”供电所建成投运
电费回收工作创新探析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风险考量与管控
浅谈集中监控开关实传试验的“三步控制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
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管控及应对策略
供电所配网低电压问题的解决对策
供电所优质服务技术
降低供电所线损的方法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