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把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浅析

2018-01-03 11:25杨金莲
南方农业·下旬 2018年9期
关键词:三资农村管理

杨金莲

摘 要 以陇川县陇把镇为例,介绍了陇把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管理主体单一且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三资”管理力量单薄,村民参与意识薄弱。从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并强化指导、加强对村干部及村民治理能力的培育、增强村民参与意识四个方面提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三资”管理;陇把镇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27.040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经济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共同致富的基础和物质条件,直接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体现着农民的主体地位。因此,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研究意义重大。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共同构成了“三资”,其中,资金是农村集体所有的银行存款及现金,如原始资金、经营收入、拨付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和收益;资产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资源是指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行为。

1 陇把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陇把镇目前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共428.1万元;村集体资源机动地17 hm2(水田12.6 hm2,旱地4.4 hm2),机动集体林7 923.76 hm2,水塘0.37 hm2,集体资源合计7 941.19 hm2;村集体资金余额412 518.97元。陇把镇在“三资”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有:1)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陇把镇制定了《陇把镇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陇把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挂钩领导、镇经管办工作人员、村委会负责人及各村小组组长组成。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及时组织召开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启动大会,使各村、组领导充分认识到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性,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3)清资核产,全面掌握家底。根据全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坚持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四权不变”的基础上,在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建立了陇把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全面推行村组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清理并掌握了村(组)集体固定资产、村集体资源机动地、机动集体林、水塘等集体资源[1]。4)严格管理,规范审批。村、组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一系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都缴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账户。5)建立台账,管好“三资”。按照陇川县“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镇上设置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办公室,配备了专人,即镇总出纳负责对各村财务进行账务处理,挂了陇把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办公室的牌子,刻制专用印章,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完善了三资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通过多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陇把镇的“三资”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民主权利,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行为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巩固了农村的稳定。

2 陇把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主体单一且责任不明确

陇把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具体工作日常一般由村干部负责,而实际上,一些村级事务也往往会受到镇政府的行政干预[2]。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负责主管“三资”的部门经历了多次变更,镇财政和纪委等都在监管,而县农经站却没有充分发挥其管理职权。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村民理应作为“三资”管理的主体,然而参与性和主体性不强,政府相关部门也存在管理缺位或越位现象,最终导致“三资”管理的主体单一、管理责任难落实。

2.2 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陇把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三资”管理相关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多村组执行不到位,部分制度形同虚设。例如,村会计未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会计收支核算,没有按照“日清月结”这一要求报结,没有按照“一账五簿”的要求设置账簿;村里对资金收入隐瞒不报,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收支不按期报结;固定资产台账不完善,存在遗漏和混乱的地方;许多村组缺乏集体资源账簿,涉及集体资源交易的记录和过程没有充分公开,相关执行不合规范;村级会计财务监督意识薄弱,在监督村干部行为方面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3 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素质不高,“三资”管理力量单薄

村委会的经营管理能力较弱,村民参与不足,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不高,加之监督乏力,导致村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偶尔会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有的村干部在涉农补贴、涉农建设项目等方面可能会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许多村级财会人员财务知识匮乏,财會业务能力薄弱,因此常常出现故意拖延报账时间、会计收支不能按期报结、不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财务结算、会计凭证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缺乏财务监督的意识等问题。镇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对“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工作缺乏指导和监管,镇农经管理人员也忙于委托代理中心的工作,因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量单薄。

2.4 村民参与意识薄弱

受到村民文化水平、历史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村民根本不知道“三资”管理究竟是什么,也不清楚自己在“三资”管理中的地位和权利,所以民主参与意识薄弱,无法形成对“三资”管理的有效监督。例如,当村委会的决策失误给村民造成损失时,村民不懂得维护自身利益,更不用说去追究责任;少数村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可能够利用职位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相关决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不高,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3]。

3 陇把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3.1 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陇把镇应积极建设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综合监管平台为基础,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服务水平。“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成立,可以通过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相关责任,强化其对农村财务的管理与服务,逐渐实现专业化的管理,落实“三资”管理的主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和功能应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和合同管理,通过信息技术的辅助,以网络化形式完成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资源配置、提升农村财政管理水平,最终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

3.2 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并强化指导

陇把镇应在现有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三资”管理工作中不规范和难执行的内容,以及地方实际,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实现有针对性的管理,确保制度的完善及制度的有效执行。从制度健全来讲,陇把镇应重点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与资金、资产和资源相关的财务行为,明确财会人员及其岗位职责、权限;健全各类台账管理制度,例如资产台账、土地承包台账和土地租赁台账[4];强化合同管理,对以集体名义对外租赁、承包经营资产、资源的,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等行为,避免一切由村委会说了算而没有明细记录的现象发生。从制度执行来讲,陇把镇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镇政府应加强对各村组对相关制度理解和执行的指导,使各村村委会按照相应的制度和程序进行村务管理,履行好“三资”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职责;各村委会和村民在执行“三资”管理制度中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镇政府应积极认真对待,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思,结合“三资”管理工作实际对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避免出现因制度脱离实际确实无法执行情况的发生,提高制度执行率。

3.3 加强对村干部及村民治理能力的培育

在陇把镇及广大农村,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干部高高在上,过于夸大自身地位和作用,因而在村务管理中忽视村民的参与作用,不会主动考虑村民感受及意见;村民普遍缺乏文化知识尤其是法律知识,认识不到自身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角色、地位,不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自然导致“三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管理不规范。所以,要提高村民及村干部的自身素质,增强他们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主体的意识;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小册子、展板、广播等方式,宣讲“三资”管理相关知识,强化村民及村干部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主体意识,提高他们的治理能力[5]。

3.4 增强村民参与意识

陇把镇要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维护好村民的利益、体现村民的“三资”管理主体地位,增强村民参与意识,强化民主管理在陇把镇“三资”管理中的力度。要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笔者认为,1)陇把镇要切实树立以村民利益为出发点的“三资”管理理念,重视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民想表达意见和建议、愿参与到管理工作中,为了维护切身利益而敢于诉求。这就要求陇把镇要广开言路,为村民提供便利的诉求通道,如增设意见箱、指派联络人等。2)逐步扩大村民民主管理参与范围,确保其在民主选举中的权利。村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应得到充分体现,在每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应给其充分的自主投票权;进一步强化各村委会的财务信息公开,让村民尽可能了解本村财务状况,进而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时,应允许村民参与决策,保障他们的民主决策权。

参考文献:

[1] 施会琴.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思考[J].山西农经,2016(16):30-31.

[2] 李威.創建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的实践与探索[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5,17(6):58-60.

[3] 李伶平.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调查与思考[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6(12):32-33.

[4] 刘兴举.农村三资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农业与技术,2015,35(18):212-213.

[5] 沈于琛.村级“三资”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6(31):22-23.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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