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晓讷 宋亚欣 图/包冬冬

玉溪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玉江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后,玉溪市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为全国贯彻《意见》联系城市之一,是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试点地区,玉溪市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专项整治中取得突破。玉溪市安全监管局严格执法,2016年行政处罚额度占全省17%。他们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玉溪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玉江。
2015年,云南省以“互联网+安全监管规范标准”为支撑,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对全省2万6 941户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
1——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为基础,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的责任。
3——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查”为匹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5——以“实行建立对监管对象的目录化管理、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5项制度为重点,实现隐患整治的闭环管理。
2015年2-6月,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在玉溪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试点工作。
张玉江介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长效机制是一个方向性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机制。玉溪市安全监管局作为全省首家试点推进单位,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改革、创新安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经济新常态下新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