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中关键两行诗的理解及其翻译

2018-01-13 00:01北塔
粤海风 2017年6期
关键词:上流社会艾略特洛克

北塔

艾略特说,一个诗人或一个文本中反复出现的语词、意象,有助于我们理解其主题或主旨。在《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中,有两行诗重复出现了两遍,“房间里的女人们来往穿梭/谈论着米凯朗琪罗。”(汤永宽译)但是,几乎没有评论家充分注意到它们的重要性或全面理解其寓意。什么样的房间?什么样的女人?米凯朗琪罗这个人物形象象征着什么?这两行诗对于上下文有何功能?本文将回答如上问题。同时,不同翻译家对这两行诗的理解也有一定的偏差,导致了翻译上的一些问题。本文将一并讨论。

关于这两行诗的社会寓意,有论者倾向于认为:这是在写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和活动,艾略特在这里所要讽刺的是上流社会的空虚与虚伪。但笔者以为,这种说法的论据是有问题的。

论据问题一,客厅还是房间?

在上流社会,人们的交际场所当然应该叫“厅”或“客厅”。查良铮可能也认可此诗此处的“上流社会”说,所以译为“客厅”;但是,原文是“the room”,这样的译法不妥。客厅是比较正规的地方,英文有几个更加正规的说法,即“the living room”、“the sitting-room”和“the drawing-room”。此处艾略特没有用这些短语,而是直接用了最简单的“the room”,意指那里不是正规的客厅,或许就是一个普通的房间,裘小龙译著《四个四重奏》此处有个注解,说“‘房间可能是指普鲁弗洛克要去的女友住处”。因此,汤永宽、屠岸、赵毅衡和裘小龙等都译为“房间”,只有查良铮译为“客厅”,严格来说,查译拔高了原文所暗示的社会语境,把老百姓房间弄到上流社会中去了。

我们再来看这首诗中所写到的其它一些地方。在这行的前面,艾略特点到了三个地方“half-deserted streets”,“one-night cheap hotels”和“And sawdust restaurants with oyster-shells”。查分别译为“半清冷的街”、“下等歇夜旅店”和“满地蚌壳的铺锯末的饭馆”。这三处放在一起,总体上给人的印象可以说是“脏、乱、差”。

一般城市里的街巷,在两种情况下,条件比较差。一是还没有完全建设好的,比如城乡结合部的一些街巷;二是由于改造和变迁,由繁华蜕变为没落的,比如老城区里的一些街巷。艾略特此处写的是后者。“deserted”的本义就是“被遗弃的”。“清冷的”或“行人稀少的”(汤译和赵译)都没有准确表现出这一本义。因为在美国的都市里,贫民窟的马路反而会车水马龙,摩肩接踵。相反,富人区的成熟的街道往往是“清冷的”或“行人稀少的”,因为富人们不喜欢人多嘈杂,而且他们有钱避免自己的社区环境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不能说,这些街道因为“清冷”,所以是被废弃了的。

“one-night”是“一夜情”的“一夜”。这是说,这些旅店,顾客只能强忍着勉强住一夜,因为实在受不了条件的恶劣,第二天早上就搬走了。因此,这是比“下等”还要下等的旅馆。

饭馆的条件就更差了。只有最蹩脚的饭馆里外才会出现这种景况:满地的蚌壳和锯末。满地蚌壳,是说老板和食客素质都很低,到处乱丢蚌壳。满地锯末,是说饭馆里面的地面和外面的道路可能还没有水泥硬化,到处泥泞不堪,乱倒的脏水掺和着雨水,连下脚都很难。老板没有办法,弄了一些锯末撒铺在地上,因为锯末能比较快地吸水,而且在贫民窟里比较容易得到。

这些地方无论如何都无法让我们跟上流社会联想起来。

论据问题二,女士还是女人?

查不仅在“房间”这一地点上拔高了社会语境,在人物形象的翻译上也有此嫌疑。他把“the women”译成了“女士”。艾略特没有用 “the ladies”, 而用“the women”,可能就是为了表明她们并非具有比较高的社会身份。虽然现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任何女性都可以尊称为“女士”,但在1910年代,尤其是在比较保守的艾略特的文字中,他不会随便弄混这两个概念。

艾略特偶然也写到公爵夫人等所谓上流社会的女性形象,但那一般只是点到为止。他写得更多更精彩生动的,是中下层的女性形象。比如,《荒原》中打字员。据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著《艾略特传》,艾略特有一定程度的厌女症。因此,在他笔下,几乎没有一个女性形象是积极的、正面的。

《弗莱斯喀》一诗塑造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女性形象:“……在一间家具齐全的套间里,/穿着花丽狐哨的睡袍漫步的女人,/……不真实的情感,还有真实的欲念。/变得知识分子气的女人就变得沉闷,/还丧失了那自然的淫妇的天生聪明。/……还不到成年,但更不是一个孩子,/受命运捉弄,又为满口恭维的朋友所欺,/弗莱斯喀达到了(九个女神画布)/一种跳康康舞的沙龙中名人的地步。”(264页)。首先,她的审美观是俗艳的,如她喜欢穿“花丽狐哨的睡袍”。裘小龙先生创造性地化用了中文里“花里胡哨”这一成语。其次,她有情欲而无情感,但又不是风情万种的那种,而是闷骚型的,故意掩盖自己的欲望,自作聪明,欲盖弥彰。这种做作的表现,最为艾略特所不喜;所以,他说,这样的女人还不如荡妇,荡妇是所谓真小人,而非伪君子;有其天真可爱的一面。再次,这女人是虚荣的,她喜欢社交,而且喜欢被别人簇拥、奉承,俨然名媛,但实际上不过是自欺欺人。“变得知识分子气”,暗示她来自中下层,但又不甘心,妄图以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营造自己的形象。就像英國传统中的“蓝袜子”女性一样,在所谓上流社会的价值观念中,“蓝袜子”在很多时候所获得的与其说是尊重,还不如说是嘲弄;因为她们虽然能断文识字了,但还只是半吊子。一知半解的修养,使她们丢失了孩子的本色,却没有成熟。

事实上,艾略特笔下的大多数人物都来自社会中下层,他们有个共同的心理特点:既不满足于自己所处的阶层状况,但又无能为力;有时会努力或假装努力地幻想一下,但更多时候是幻灭、虚弱甚至堕落。

论据问题三,米开朗基罗形象的用意。endprint

来自中下层的女性为何要谈到米开朗基罗? “米凯朗琪罗”在这里象征的是伟大的人物及其伟大的成就,甚至是文艺复兴时期那样伟大的时代。艾略特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是没落的、末位的甚至是糟糕的、窄小的。

女人们谈论米凯朗琪罗,不外乎出于两种心态。

一,弗莱斯喀一样的虚荣心理,她们本来是普通的人,过着普通的生活,但是,正如裘小龙在此处的注解中所说的,她们“自命风雅”。她们谈到伟大的艺术家,仿佛她们自己也高雅起来。跟弗莱斯喀一样,她们并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只是带点知识分子气。请注意,艾略特这里用的是短语是“谈到(Talking of)”,而不是“谈论(Talking about)”。前者是浅尝辄止,后者是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大部分译者没有意识到此间的微言大义,以至于译成了“谈论”(汤与屠),或者“老是在谈”(赵)。要知道,这些文艺半瓶子醋对米凯朗琪罗和文艺复兴的了解或者兴趣是很有限的,或者说只是她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二,她们是真地仰慕米凯朗琪罗那样伟大的艺术家,对米凯朗琪罗还是有一定的兴趣甚至了解。从这一点来说,查译在米凯朗琪罗之前加了“画家”这个身份词,不仅画蛇添足,而且还有误解误导;因为,只有我们对某一个人几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才需要在他名字前加上表示身分的称呼,在欧美,稍有文化知识的人都知道,米是大画家,因此,艾略特原文中没有在他名字前用“画家”这个称呼,显然这些女人起码是知晓米的这一身份的,加上之后,反而说明她们可能连这一点都不知道。最起码,她们没有谈论肥皂剧、商业电影或流行歌曲,还是显出了一定的文化修养和欣赏品位。

一般论者只看到其一,没有看到其二。他们认为,这些女人只是在附庸风雅。他们甚而认为,普鲁弗洛克瞧不起她们。

我们的问题是:普鲁弗洛克有什么理由瞧不起她们?假定的理由无非是两个。1,他本是上层人士或至少是风雅之士。但从他活动的环境和方式来判断,他并不是这样的人。2,他虽然不是风雅之士,但有对风雅的追求,而且他的追求要(远远)高于那些女人。

但是,一个人的行为的总合构成他的本质。普鲁弗洛克的举止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看他的衣着吧。他穿着“晨礼服”,“硬领在腭下笔挺”,“领带昂贵而端庄,但是用一个简朴的别针固定----”可谓非常讲究,尤其是领带,“昂贵而端庄”。关于描写领带的这两个词(rich, modest)的翻译,有的是有问题的。比如,查译为“多彩”,不妥,因为一个男人的领带如果五颜六色,那么,他的审美观就是艳俗,普鲁弗洛克还不至于如此没有品位。汤译为“朴素”,则完全是错的;首先,从语法逻辑来说,“朴素”与后半句中的“简朴”同义反复,而艾略特在两个半句中间用来衔接的是表示转折的“but”。其次,从语义含意来说,不朴素才是普鲁弗洛克的着装风格,他为自己别针的“简朴”还心生不满呢。他的衣着不仅讲究,而且还时髦呢。诗的倒数第四节说“我将要把我的裤脚卷得高高的”。在1910年代的美国,这样的装束可是髦得合时呢。

普鲁弗洛克绝不是高雅倜傥的一类,他没有高于那些女人,也没有低于她们,他其实是她们的同类。所以,他才会去赴她们的约,去拜访她们,去跟她们中的一位拍拖。所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也。

因此,我们可以说,那两个理由都很难成立,也就是说,在这里,普鲁弗洛克对那些女人的态度,主要的不是鄙视和讽刺,那么,他到底如何看待女人们谈到米开朗基罗?

这两行诗一开始出现的时候,是普鲁弗洛克对约会情景的想象;第二次出现的时候,他到了实地。这时,艾略特写了以下四行:

呵,確实地,总还有时间

来疑问,"我可有勇气?""我可有勇气?"

总还有时间来转身走下楼梯,

把一块秃顶暴露给人去注意----

有人说,他是要临阵脱逃或闪避,“转身走下楼梯”是说他本来已经到了楼上的聚会场所门口,现在反而要下楼离去,以表明他因为不喜欢那样的场合而打算与之决裂。但这样的理解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辨明。1,此处,“转身走下楼梯”和“把一块秃顶暴露给人去注意”这两个动作是连贯的,而后面一个恰恰是要去见那些女人。也就是说,“下楼”并不是离开,恰恰相反,是进入房间,那房间也许就是一个地下室。2,普鲁弗洛克分明是在自问:"我可有勇气?""我可有勇气?"逃避需要勇气吗?恰恰相反,见面才需要勇气呢!因为,见面意味着他得把自己的秃顶暴露给她们,而且她们可能还会发现他“简朴的别针”;这都是要让他觉得丢脸的事。

更深入的问题是:居然他跟她们都属于中下层,各方面水平都差不多,仅仅因为他的部分秃顶、他的别针简朴,她们就会看不起他吗?她们未必那么势利;但普鲁弗洛克会那么推想,他那么推想的理由就在于他认为,她们谈论米凯朗琪罗,是因为她们真地仰慕那样伟大的艺术家或成就非凡的人物,而他自己远远不是,因此感到非常自卑、羞愧。他不是不愿去见她们,而是不敢去见。

那么,他自认为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本是后面有这样一段:

“不,我不是哈姆雷特王子,生下来就不是;

我只是个侍从爵士,这样一个人,

……

有时,几乎是个丑角。

这样一个人,跟米凯朗琪罗比,有着天壤之别。谈到米凯朗琪罗的女人,怎么可能喜欢他?怎么可能把他放在眼里或挂在嘴边?以他一贯退缩的性格,他就想溜号。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两行诗不仅有助于塑造普鲁弗洛克和那些女人们的形象,还可以折射出时代精神的风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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