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治水制度与苏轼的水利书写

2018-01-14 05:57
关键词:西湖水利苏轼

(浙江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有宋一代,苏轼诗文以其内容广博而著称。吕本中《吕氏童蒙训》以“波澜浩大,变化不测”之喻评价苏轼诗文。苏轼诗文的这一特点,与其诗文题材的丰富性紧密相连,而这一丰富性又与其长期任职地方的仕途经历相关。苏轼的水利书写即是其长期任职地方经历的体现,从而丰富其诗文内容。其内容大致有三类:一为水利著述,如《禹之所以通水之法》《书汴河斗门》《钱塘六井记》等;二为水利奏状,如《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奏论八丈沟不可开状》等;三为诗词,如《河复》《百步洪》《书望洪亭壁》《浚井》《次韵赵德麟新开西湖》等。前两类是苏轼从事水利实践与水利研究的具体体现,包括防洪抗洪、农田灌溉、航道治理与水运、供水、预防水利纷争等。后一类则是其艺术再现治水实践。

一、苏轼水利书写的具体内容

这类书写主要呈现在其水利著述和水利奏状中,内容涵盖对农田水利、防洪、航运以及与水利相关的社会与自然环境等问题的思考与实践。

(一)农田灌溉

自古以来,中国兴筑的农田水利不胜枚举。杭州西湖,自唐五代起便承担着灌溉周围农田的功能。苏轼有关农田灌溉的水利书写主要面对杭州西湖。《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首先回顾西湖灌溉农田的历史:“唐长庆中,白居易为刺史。方是时,西湖溉田千余顷。及钱氏有国,置撩湖兵士千人,日夜开浚”[1]。接着指出宋代西湖灌溉功能衰弱的现象:“自国初以来,稍废不治,水涸草生,渐成葑田。熙宁中,臣通判本州,则湖之葑合,盖十二三耳。至今才十六七年之间,遂堙塞其半。父老皆言十年以来,水浅葑横,如云翳空,倏忽便满,更二十年,无西湖矣”[1]。为此,上呈这篇奏状,恳请朝廷资助其开展疏浚工程。

(二)防洪抗洪

据《中国灾害通史·宋代卷》:“宋代时期的水灾次数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居于首位,共达628次之多”[2]。熙宁十年(1077)七月十七日,黄河决于澶州曹村埽。苏轼的《奖谕敕记》等作品均以此次抗洪为书写内容。《奖谕敕记》前半部分记述抗洪情景:“遂起急夫五千人,与武卫奉化牢城之士,昼夜杂作堤。堤成之明日,水自东南隅入,遇堤而止。水窗六,先水未至,以薪刍为土囊自城外塞之。水至而后,自城中塞者皆不足恃。城中有故取土大坑十五,皆与外水相应,井有溢者。三方皆积水,无所取土,取于州之南亚父塚之东。自城中附城为长堤,壮其址,长九百八十四丈,高一丈,阔倍之。公私船数百,以风浪不敢行,分缆城下,以杀河之怒。至十月五日,水渐退,城遂以全”[3]。后半部分,记其主持防洪工程建设:“明年二月,有旨赐钱二千四百一十万,起夫四千二十三人,又以发常平钱六百三十四万,米一千八百余斛,募夫三千二十人,改筑外小城。创木岸四,一在天王堂之西,一在彭城楼之下,一在上洪门之西北,一在大城之东南隅。大坑十五皆塞之。已而澶州灵平埽成,水不复至”[3]。

(三)航道治理与水运

苏轼任职杭州时,京杭大运河的杭州段即城中的茅山河和盐桥河常常淤塞。苏轼听取同僚苏坚建议,并实施疏浚工程:“今宜于钤辖司前创置一闸,每遇潮上,则暂闭此闸,令龙山浙江潮水,径从茅山河出天宗门,候一两时辰,潮平水清,然后开闸,则盐桥一河过闤闠中者,永无潮水淤塞、开淘搔扰之患。而茅山河纵复淤填,乃在人户稀少村落相半之中,虽不免开淘,而泥土有可堆积,不为人患。潮水自茅山河行十余里至梅家桥下,始与盐桥河相通,潮已行远,泥沙澄坠,虽入盐桥河,亦不淤填。(自来潮水入茅山、盐桥二河,只淤填十里,自十里以外,不曾开淘,此已然之明效也。)茅山河既日受潮水,无缘涸竭,而盐桥河底低茅山河底四尺,(梅家桥下,量得水深四尺,而碧波亭前,水深八尺。)则盐桥河亦无涸竭之患”[1]。此次工程效果明显,《宋史》有如下记录:“轼见茅山一河专受江潮,盐桥一河专受湖水,遂浚二河以通漕。复造堰闸,以为湖水畜泄之限,江潮不复入市”[4]。

(四)供水

熙宁年间,苏轼通判杭州时曾协助陈襄修浚六井。元祐五年(1090),再度任职杭州时,六井已废坏:“居民去水远者,率以七八钱买水一斛,而军营尤以为苦”[5]。为此,苏轼寻访当年的修井人,商讨修缮方案。“子珪云:熙宁中虽已修完,然不免以竹为管,易致废坏。遂擘画用瓦筒盛以石槽,底盖坚厚,锢捍周密,水既足用,永无坏理”[5]。为此,苏轼撰写了《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提出修缮计划:“谨以四月二十日兴功开导及作堰闸,且以余力修完六井,(杭州城中多卤地,无甘井。唐刺史李泌始作六井,皆引湖水注其中,岁久不治。熙宁中,知州陈襄与轼同擘画修完,而功不坚緻,今复废坏。轼今改作瓦筒,又以砖石培甃固护,可以坚久。)皆不过数月,可以成就”[1]。此次修缮完善了居民的用水设施。

(五)预防水利纷争

苏轼的管辖区内也有因开渠挖沟引发纷争。元祐六年(1091)八月,苏轼知颍州。九月,上《申省论八丈沟利害状二首》;十月,上《奏论八丈沟不可开状》,多次阐述开挖八丈沟的利弊得失。首先,直面不同意见:“臣历观数年以来诸人议论,胡宗愈、罗适、崔公度、李承之以为可开,曾肇、陆佃、朱勃以为不可开,然皆不曾差壕寨用水平打量,见地形的实高下丈尺,是致臆度利害,口争胜负,久而不决”[6]。其次,陈述实地考察河道的情形:“臣已选差教练使史昱等,令管押壕寨,自蔡口至淮上,计会本州逐县官吏,子细打量,每二十五步立一竿,每竿用水平量见高下尺寸,凡五千八百一十一竿,然后地面高下、沟身深浅、淮之涨水高低、沟之下口有无壅遏,可得而见也”[6]。最后,指出开挖的利害得失:“且陈之积水,非陈之旧也。乃是罗适创引府界积水,以为陈患。今又欲移之于颍,纵使朝廷恤陈而不恤颍,欲使颍人代陈受患,则彼此均是王民,臣亦不敢深诉。但恐颍州已被淮水逆流之患,而陈州但受州界下流之灾,若上下水并在颍州,则颍之受患,必倍于陈,田庐城郭,官私皆被其害,恐非朝廷之本意也”[6]。苏轼认为,开挖八丈沟既不能减少原有的水灾风险,又可能引发陈州与颍州两地的利益纠葛。

二、北宋的治水制度与苏轼水利书写的背景

苏轼如此专业而丰富的水利书写,缘于其任职一地所面临且要解决的水利问题。地方官员的这些职责,缘于北宋的治水制度。

(一)北宋政府对地方官员的治水职责要求

北宋朝廷对地方官员的职责规定中便包含了河道治理等。如咸平三年(1000年),朝廷规定:“缘(黄)河官吏,虽秩满,须水落受代。知州、通判两月一巡堤,县令、佐迭巡堤防,转运使勿委以他职”[7]。沿河官员任满而改任时,需考察其任职期间河水下落、河堤无危等指标。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四月,朝廷诏令:“今后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巡更玄,逐年差使臣巡黄、汴河堤”[8]。政和五年(1115年)十一月,朝廷重申:“每遇涨水,水官、漕臣不辍巡视”[9]。上述规定,均强调官员升迁与其任内守堤业绩直接相关。

上引苏轼熙宁十年(1077)四月知徐州期间,面对黄河水灾“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城”之事[4],即是苏轼对朝廷黄河治理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朝廷既对治水成效显著的官员给予奖励,也对因渎职或失误而致河道决溢的官员予以惩处。前者,如元丰二年(1079年)九月,因“固护夫(大)河南岸有劳”,前京西转运副使李南公减磨勘三年,其余十一人迁官、减磨勘并升名次有差[8]。后者,如咸平三年(1000年)五月,黄河决口于郓州王陵埽,护卫河堤的官吏受到严惩,“知州马襄、通判孔某坐免官,巡河堤、左藏库使李继原配隶许州”[8]。不仅如此,朝廷还实行责任追究制。元丰三年(1080年)四月,前河北路转运副使陈知俭、前提点河北路刑狱韩正彦二人,因此前黄河决口曹村,各被罚铜三十斤[10]。

在此背景下,长期在地方任职的苏轼自然会将治水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他在《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中写道:“轼于熙宁中通判杭州,访问民间疾苦。父老皆云:‘惟苦运河淤塞。远则五年,近则三年,率常一开浚,不独劳役兵民,而运河自州前至北郭穿闤闠中,盖十四五里,每将兴工,市肆汹动,公私骚然,自胥吏壕寨兵级等,皆能恐喝人户,或云当于某处置土,某处过泥水,则居者皆有失业之忧,既得重赂,又转而之他。及工役既毕,则房廊邸店,作践狼藉,园囿隙地,例成丘阜,积雨荡濯,复入河中,居民患厌,未易悉数。若三五年失开,则公私壅滞,以尺寸水欲行数百斛舟,人牛力尽,跬步千里,虽监司使命,有数日不能出郭者。其余艰阻,固不待言’”[1]。追述自己熙宁年间重视杭州水利建设的情景。

知颍州时,苏轼同样关注颍州境内的河流治理。《奏论八丈沟不可开状》中写道:“臣今来到任已两月,体问得颍州境内诸水,但遇淮水涨溢,颍河下口壅遏不得通,则皆横流为害,下冒田庐,上逼城郭,历旬弥月,不减尺寸”[1]。经过实地踏勘,苏轼及时制止对八丈沟的开凿。徐州任上的治水更得到朝廷嘉奖。元丰元年(1078)五月,朝廷颁发《奖谕敕》。曰:“敕苏轼。省京东东路安抚使司转运司奏,昨黄河水至徐州城下,汝亲率官吏,驱督兵夫,救护城壁,一城生齿并仓库庐舍,得免漂没之害,遂得完固事。河之为中国患久矣,乃者堤溃东注,衍及徐方,而民人保居,城郭增固,徒得汝以安也。使者屡以言,朕甚嘉之”[3]。苏轼因此又撰写了一篇《奖谕敕记》。

(二)苏轼水利书写的背景

综上所述,苏轼的水利书写首先基于其长期任地方官员这一背景,同时,也与苏轼重视水利有关,即包含了主观认识与客观要求两方面。

苏轼为官之初,正是王安石推行改革之时。改革的一项重点就是颁布农田水利法。神宗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颁布的农田水利法,规定“应官吏诸色人有能知土地所宜、种植之法及可以完复陂湖河港,或不可兴复只可召人耕佃,或元无陂塘、圩垾、堤堰、沟洫而即今可以创修,或水利可及众而为之占擅,或田土去众用河港不远为人地界所隔,可以相度均济疏通者,但干农田水利事件,并许经管勾官或所属州县陈述”[8]。为落实这些规定,朝廷还制定了一系列考核制度。如绍圣二年(1095),政府下诏命武进、丹徒、丹阳等县令佐检察修护沿河的堤岸及水利设施,任满后“稽其勤惰而赏罚之”[11]。由于推行这些奖惩措施,各地官员对此自然十分重视,苏轼亦如此。他一方面投身水利工程建设;另一方面,又将自己的水利实践和水利研究诉诸文字。从通判杭州开始,至知颍州的20年间,苏轼的水利书写贯穿始终,向朝廷提交了《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乞相度开石门河状》等奏状。

其次,苏轼的水利书写,还与其“事关兴运”水利观以及“有为而作”创作观密切相关。

苏轼充分认识水利的重要性。《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中指出:“陂湖河渠之类,久废复开,事关兴运”[1]。将水利事业与国运兴衰联系在一起,治理西湖,“轼寻以坚之言使通直郎知仁和县事黄僎相度可否,及率僚吏躬亲验视”[1]。苏轼如此勤奋的水利书写,也是其秉持“有为而作”创作观的一种体现。苏轼在《凫绎先生文集叙》中称引苏洵的话道:“先生之诗文,皆有为而作,精悍確苦,言必中当世之过,凿凿乎如五谷必可以疗饥,断断乎如药石必可以伐病”[12]。苏轼引苏洵之言,强调诗文创作当有益于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将诗文的社会作用作为其写作的重要目标。苏轼任职各地的工作职责之一,便是要解决水利工程等关乎国计民生的现实问题,并将其纳入诗文写作的范畴。如《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不仅“谨具状申三省”,上呈朝廷,而且还将“以上六条,并刻石置知州及钱塘县尉厅上,常切点检”[1],充分体现其“有为而作”的创作理念。

三、苏轼水利书写的文体及其文学史解读

苏轼水利书写采用的文体,既有奏状,又有诗文等。书写文体的多样化又构成其内涵诠释的丰富性。

(一)苏轼水利书写的文体

苏轼水利书写所运用的文体大致有三类,分别是水利奏状、水利著述以及相关的诗文。

奏状,作为一种上行文书,起源于汉代。苏轼上呈朝廷的水利书写,即采用“奏状”和“申状”两种。上文所引《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等,就是关于水利的奏状。在《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中,首先,回顾治理西湖的历史:“唐长庆中,白居易为刺史。方是时,西湖溉田千余顷”[1]。其次,陈述现状:“十年以来,水浅葑横,如云翳空,倏忽便满,更二十年,无西湖矣”[1]。最后,阐述治理的五条理由:一、百姓的祈福之地。二、居民的饮用水(六井)来源。三、灌溉农田的水源。四、引水入运河的引流水源(若引钱江潮水,会增加运河泥沙沉积)。五、酿酒用水(杭州酒税为主要财政收入)。整篇状文观点明确,论述充分。上呈朝廷后即获准。

苏轼的水利著述,是其为开展水利实践而进行研究所取得的具体成果。与此相映衬的是以水利为题材的诗文作品。其中,《九日黄楼作》追述了上年徐州水灾:“去年重阳不可说,南城夜半千沤发。水穿城下作雷鸣,泥满城头飞雨滑。黄花白酒无人问,日暮归来洗靴袜。”对这次水灾的严重性,苏轼《登望洪亭》诗中写道:“河涨西来失旧洪,孤城浑在水光中。忽然归壑无寻处,千里禾麻一半空”[13]。与此相呼应,苏轼《次韵颜长道送傅倅》诗也记录了与同僚一起抗洪的情景:“去岁云涛浮汴泗,与君泥土满衣缨”[14]。元祐六年(1091),苏轼调任颍州,疏浚颍州西湖工程未毕,改知扬州。待工程完毕,苏轼创作了《轼在颍州,与赵德麟同治西湖,未成,改扬州。三月十六日湖成,德麟有诗见怀,次韵》等诗,追忆当初治理杭州西湖的情景:“我在钱塘拓湖渌,大堤士女争昌丰。六桥横绝天汉上,北山始与南屏通”[15]。这些作品艺术地再现苏轼治水的情景。

值得关注的是,围绕苏轼的水利实践还出现了两种形式的书写之书写。一是他人因苏轼治水之事而书写成文,然后苏轼据此再书写;二是苏轼书写自己的治水之事,然后他人依此再书写。前者有《徐州谢奖谕表》和《奖谕敕记》,这是苏轼因朝廷表彰其徐州治水有功颁发的《奖谕敕》而撰写。后者有秦观的《黄楼赋》和陈师道的《黄楼铭》等,这是秦、陈因苏轼纪念徐州治水修建黄楼并作《九日黄楼作》而作。这两种形式的书写丰富了苏轼水利书写的内涵和个性。

(二)苏轼水利书写的文学史解读

从文学史视角看,苏轼的水利书写,首先展现的是其仕途经历与其诗文创作交融的原生态。这种写作特点也是士大夫“亦官亦文”身份多重性的体现。苏轼《徐州谢奖谕表》坦陈道:“臣轼言。伏奉今月四日敕,以臣去岁修城捍水,粗免疏虞,特赐奖谕者。奔走服勤,人臣之常事;褒称劳勉,学者之至荣。自惟何人,乃辱斯语。臣轼诚惶诚恐稽首顿首。伏念臣学无师法,才与世疏。经术既已不深,吏事又其所短。累忝优寄,卒无异称。宽如定远之言,平平无取;拙比道州之政,下下宜然”[16]。这里,苏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一是“人臣”,一是“学者”。作为人臣,治水乃职责所在;作为学者,获此褒奖,倍感殊荣。对自己的这两种身份,苏轼的自我评价是:“经术既已不深,吏事又其所短。”即无论是为人臣,还是为学者,都不甚称职。因此,对于这份嘉奖,他认为“臣下掠众美,上贪天功。独窃玺书之荣,以为私室之宝。”为此,他表示:“躬亲畚筑,益修今岁之防;安集流亡,尽复平时之业。”即进一步做好一位“人臣”所应担当的职责。故而,我们不能将其仅仅视为从事文学创作的作家。文学艺术固然是其沉潜的一个重要领地,但他同时还往返于政治等疆域。有学者曾指出:“宋代士人的身份有个与唐代不同的特点,即大都是集官僚、文士、学者三位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其知识结构一般比唐人渊博,格局宏大”[17]。北宋士大夫不仅关心国家黎民的命运,也经常反思自身所在的这个群体的使命。苏辙称苏轼“奋厉有当世志”[18],即体现了苏轼对自己的政治使命的认知。

因此,上述水利书写,既一展作者的性情与文采,更蕴含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如《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一文,苏轼在阐述疏浚西湖的必要性之后,提出实施疏浚的具体方案,即关于费用与人工的预算和筹划。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十一,宋代以“工(功)”作为水利工程量单位。每工平均费钱五十至一百文,费米三升左右。疏浚西湖的费用,苏轼“辄已差官打量湖上葑田,计二十五万余丈,度用夫二十余万功。”如何筹措这笔费用?苏轼计划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以工代赈费,即以赈灾钱粮雇工兴修水利。“臣谨以圣意增价召入中米,减价出粜以济饥民,而增减耗折之余,尚得钱米约共一万余贯石。臣辄以此钱米募民开湖,度可得十万功。”二是度牒。度牒是国家发给僧人的证明文件。拥有度牒便可免除赋税徭役。在宋代,朝廷资助地方兴修水利并不都拨现钱,而以度牒充费。苏轼在“今又特赐本路度牒三百,而杭独得百道”基础上,希望朝廷“别赐臣度牒五十道,仍敕转运、提刑司,于前来所赐诸州度牒二百道内,契勘赈济支用不尽者,更拨五十道价钱与臣,通成一百道。”如此,可保证实施疏浚西湖的计划:“使臣得尽力毕志,半年之间,目见西湖复唐之旧,环三十里,际山为岸。”除筹措工程费用外,苏轼对工程的时间也作周密安排:“目下浙中梅雨,葑根浮动,易为除去。及六七月,大雨时行,利以杀草,芟夷蕴崇,使不复滋蔓。又浙中农民皆言八月断葑根,则死不复生。伏乞圣慈早赐开允,及此良时兴工,不胜幸甚。”如此,则可改变“下湖数十里间,茭菱谷米,所获不赀”的现状[1]。

其次,苏轼的水利书写又代表了北宋诗文革新的新走向。宋黄震(东发)《黄氏日抄》论曰:“东坡之文,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至其混浩流转、曲折变化之妙,则无复可以名状。盖能文之士,莫之能尚也。而尤长于指陈世事;述叙民生疾苦。方其年少气锐,尚欲汛扫宿弊,更张百度,有贾太傅流涕汉庭之风。及既惩剏王氏,一意忠厚,思与天下休息,其言切中民隐,发越恳到,使岩廊崇高之地,如亲见闾阎哀痛之情,有不能不恻然感动者,真可垂训万世矣”[19]。黄震此论,验之于苏轼水利之状,信然。如上文所引苏轼元祐五年五月初五日所作的《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开篇明义:“轼于熙宁中通判杭州,访问民间疾苦。”在此背景下的文学写作,已不再是仅仅抒发个人的一己之情。这样的写作,贯穿的是自唐代古文运动以来所倡导的为文之道:“苏公以公(欧阳修——引者注)继韩文公,上达孔、孟,谓即孔子之所谓斯文,此则其一门之授受所见然耳”[20]。而促使苏轼如此自觉地“访问民间疾苦”并以此作为其水利书写的一个制度层面的原因,便是北宋的治水制度。

最后,苏轼的水利书写还体现了宋代文人士大夫对于理想人格的建构与追求。宋代士大夫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重新建构起人生价值与信仰。张载的名言表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在天国与人间、历史与未来的巨大时空中的终极价值取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理想,其空间坐标指向人间,其时间坐标指向未来。这是一股由中华民族无数优秀人物伟大精神汇成的永不停息的生命之流。从遥远的过去一直绵延到无限的未来。苏轼每到一地任职,不管是在顺境时,还是在逆境中,始终恪尽职守,对关乎国计民生的水利事业,更是身体力行。苏轼入仕之初,在上书宋神宗的《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中写道:“臣昔于仁宗朝举制科,所进策论及所答圣问,大抵劝仁宗励精庶政,督察百官,果断而力行也。及事神宗,蒙召对访问,退而上书数万言,大抵劝神宗忠恕仁厚,含垢纳汙,屈己以裕人也。臣之区区,不自量度,常欲希慕古贤,可否相济,盖如此也”[21]。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为民着想的仁人君子并不在多数。在苏轼看来,既然身为朝廷的一名大臣,那就要为君分忧解难,君要“督察百官”,而百官就要“力行”。苏轼的水利实践以及水利书写,正是其作为“百官”之一而“力行”的表现。这样的表现,既是其为政主张的具体实践,也是其理想人格的实际建构与追求。这样的人格建构与追求实践,在通过其一系列的水利书写呈现出来后,便又赋有强烈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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