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

2018-01-15 09:52荣寒云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策略探讨

荣寒云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民商法,在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很多方面都与民商法中的相关内容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也可以说,民商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其中民商法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连带责任,主要针对的就是一些债务关系纠纷之中出现的共同侵权责任,因为其在各个方面的各个领域都会涉及到,因此,国家出台民商法连带责任目的也是为了保护相应的债权人。

【关键词】民商法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策略探讨

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的结合,其法律的条文内容具有一定的多样性,也具有较多的法律条文,但是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细致地划分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因此基于这种情况,为了避免在很大程度上债务人之间出现合谋推诿彼此之间应付的法律责任,国家将连带责任应用到了民商法领域中,进而明确地保护相应的债权人的权益。现阶段,在实际的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因此在对连带责任进行编制的过程中要明确实际生活中纠纷问题中相关的责任人应付的责任,而且民商法之中连带责任的意义其实也是明确实际生活中的纠纷问题。

一、连带责任的发展与民商法连带责任概念的表述

我国在很久之前就提出了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和国家的发展,连带责任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我国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法律制度得到了完善,比如,在历史上属于连带责任之中的一种便是在商鞅变法之中提出的连坐制度,而且据历史调查,在处罚手段方面,商鞅变法之中的连坐制度表现得过于残忍,且一些财产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则是其所主要涉及的内容。在之后,随着历史的不断改变,社会的不断变革,法律的形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尤其是对于我国这种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而言,法律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一项合理和合适的法律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实际的生活之中,一些侵权或者纠纷行为总是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债务人能够在这些行为出现之后依据相关的合同约定或者是法律条约及时地返还对应得债务,但是也有一些债务人并没有及时地返还相应的债务,比如说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或者是为了逃避债务责任,从而导致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发生损失情况,这就需要有一些限制性的条件和法律条文来保障债权人的经济利益,以免发生更大的损失,由此,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就出现了,进而对债权人的经济利益给予保障,也就是说,在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双方中的一方在另一方的包庇下发生侵权行为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的话,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目前我们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民商法之中的连带责任被制定出来之后,其法律条文具体是提供和保障谁的权利和利益,并且,到底是要营造一个什么样的法律环境。

二、民商法连带责任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應对策略

(一)民商法连带责任之中存在的问题

1.法院审理过程中共同侵权责任人的责任认定问题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部分共同侵权人被相关的债权人进行起诉的过程中,承担法律之中的相应责任的必须是所有的侵权人,但是在具体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并没有完全的按照此项规定追究所有侵权人的相应的责任,原因是对所有侵权人的损害进行损害判定便比较困难。由于在此过程中涉及的程序和证据等情况比较多,因此,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无法实现对共同侵权人责任的断定,比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的债权人由于案件中涉及的共同侵权人的人数比较多,而其又不能提供全部的涉案证据,因此,也就无法实现对所有侵权人责任的断定了。因此,在当前的我国民商法中,一旦涉及到共同侵权人数数量较多的话,由于其法律条文中并没有详细地规定共同侵权这一问题,因此,在整个案件的审查过程中,由于无法参照相关的法律条文,使得审查的难度相对的增加了很多,因此,当前连带责任之中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对于共同侵权人之间责任应如何分配的既公平又合理呢。

2.共同侵权责任人所需承担责任的大小问题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在法律之中的定义主要是指在相关的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之后,两个和两个以上的侵权责任人共同地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在实际发生的案例之中,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全部的责任人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或者是全部的责任,而没有明确地规定这些连带责任人之间责任的轻重和大小情况,因此,就变成了在实际案件中只要有关的债权人就要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3.连带责任人对债权人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问题

虽然在民商法中,有很多方面都涉及到对连带责任的解释,但是,在一些具体的案例之中,进行划分具体权力责任和相关的义务时,确很难做出一些合理的解释,因此,在对连带责任进行司法认定的过程中鉴于存在这种情况就必须进行引入实体法,如果在法律的审判过程中,只是对其中多为问题应用民商法之中的连带责任来处理的话,就很可能使其内容呈现出一定的形式化特点,也就是一种流域表面的形式,就会导致对具体案例的具体分析很难实现,并又很难具体地深入到司法审判的具体内涵之中,因此,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要一味地应用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来进行处理,否则会使案件的审理过程只流于表面形式。

(二)应对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存在问题的方法

1.引入实体法和程序法到民商法连带责任认定过程中

由于在实际生活中对连带责任进行认定的话,只是应用民商法又很难准确地判断共同侵权责任所需承担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对新案例的审判,就必须借助实体法和程序法来解决具体的案例情况。通过应用实体法,能够较好地规定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为了进一步地探讨相关的价值问题,我们便可以尝试性的对民商法进行一定的结合。同时,为实体法提供保障的过程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对程序法进行应用的过程,因此,在对连带责任的责任形式进行划分的时候为了实现对案件的审理,就必须结合程序法和实体法。

2.对共同侵权人责任的分类认定

由于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相关的债权人由于案件中涉及的共同侵权人的人数比较多,而其又不能提供全部的涉案证据,因此,无法实现对所有侵权人责任的判定,针对这一情况,在需要共同诉讼的时候可以通过将相关的责任认定标准加入到侵权行为法中,只需要对部分进行诉讼便能够实现。当然也可以对全体的案件当事人一起进行诉讼但前提是涉案人的涉案情况较为严重,因此,只有在债权人共同起诉的情况下,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否则,法院不能审理案件。另外,对于涉案的债务人在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案件中也是可以进行诉讼的,就是在应用这种诉讼方式对相关的责任进行判定时,需要结合相关共同债权人所受到的损失程度。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和法律建设工程中,民商法占据这很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其中的连带责任制度,在实际的生活中处理经济纠纷问题时,有着不容小视的实用价值地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不断完善,社会公民的权益将会得到全方位地监督保护。

【参考文献】

[1]盖雪莲.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法制博览,2018(26):186.

[2]王成.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8(07):143-144.

[3]谢志鹏.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8(0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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