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萍
“孝”在現代屬於個人私德領域,而在傳統中國卻完全不是這樣。“孝”在先秦為儒家提倡的倫理道德之一,孔子提出“以孝治天下”的設想,到漢代被朝廷轉化為天下國家的組織原則,並藉助政府力量進行社會化、常識化的推廣,成為社會普遍遵循的規範。傳統中國作為倫理型共同體,與現代的法理型國家大為不同。這種格局雖然在歷史發展中有過特殊時期,但直到晚清並未出現根本改變。“五四”新文化運動期間,“孝道”成為社會關注和争議的焦點之一,由此可見此時的中國已經開始迥異於之前的王朝,逐漸從傳統走嚮現代。
人類是具有依賴性的理性動物,衹有群居共處纔能生存和發展,由此自然産生人倫情感和秩序,區别於其他動物,世界各大文明都以此為發端[注]對此的最新論證,請參考美國哲學家MacIntyre的新著Dependent Rational Animals∶Why Human Beings Need the Virtues,Open Court Publishing Company; New edition 1999(麥金太爾著,劉瑋譯:《依賴性的理性動物》,南京:譯林出版社,2013年)。,傳統中國也是如此。在人倫秩序之中,血緣最近之父子、母子關係無疑最為親密自然,父母對孩子有生養之恩,後代對祖上有感念之情,作為人倫秩序規範的孝道由此産生,個體與他人的共同體關係就如同細胞互聯一般建立起來。在春秋戰國之世,應對社會危機的方案衆多,出現諸子百家争鳴,他們各自提出自己的方案,其中,據説起源於司徒之官的儒家對重建秩序最為着意,比起講求清静無為、追求小國寡民的老莊,儒家更為注重基於血緣而達成的社會凝結,儒家《五經》之中處處可見崇孝言論,《孝經》的出現更是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