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走出去”战略下的税务代理业发展

2018-01-22 06:54朱小娟李晓蓉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7年11期
关键词:税务师走出去税务

朱小娟+李晓蓉

摘要:税务代理业,随着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拓展,必然“走出去”,在这样的背景下,税务代理业也要及时调整自己发展方向,以便适应未来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走出去”;税务代理业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成为我国基本国策,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就要在对外开放的国情下,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给予企业更多的机遇,谋求更大的发展。当然机遇与挑战共存,尤其是作为企业的顾问——税务代理行业,一样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一、当前我国税务代理行业发展

20世纪80年代,我国税制由单一制转变成为复合制,关于税收的计算缴纳难度增加,大量需要拥有税务专业知识的人才,税务代理行业由此产生。1988年税务代理行业在辽宁、吉林等地试点,1994年国税局颁布《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标志着税务代理行业开始正式参与到经济建设当中。随着社会的发展,税务代理行业在遵循依法代理、自愿有偿、客观公正三大原则下,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税务代理是指纳税主体委托中介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定范围内代表纳税主体进行报税、税收筹划等相关税收事项,税务代理的主要工作范围有:为公司代办开业税务登记,代为办理国税和地税等相关登记手续;代理建账、记账、税收筹划,税收申报、纳税咨询;税务变更、税务注销等业务,由此可见,税务代理作为中介,连接纳税人与税务机构。税务代理行业对国家税法熟知,企业经营时财务的困惑很多时候来自于税收,税务代理行业可以解决会计人的难题,并帮助企业合理筹划,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规划风险,合理交税。

当前税务代理在我国面临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收政策不完善。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境外所得税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不是很好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尤其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在法律文献上,现在主要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制定的《对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以及1997年对此进行修订。其他的税收一般参照我国当前的一些税法,这样极大不利我国境外税收的发展。第二,税收抵免不太合理。税收抵免在我国只要是为了克服国际上重复征税而实行的一项税收制度,他主要包括直接抵免、间接抵免和多层抵免,实际上,我国税法所规定的只要在实践中运用在直接抵免。我们当前对税务代理还没有完善的制度。第三,税收优惠政策导向模糊。在对外企业的税收过程中,导向不太清晰,一些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相关税收政策形式单一,缺乏加速折旧和再投资退税的间接抵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税收收到一定的影响。

二、税务代理业走出去的必然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往纵深处发展,我国开放的格局也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税收政策,基本形成企业境外投资税收管理制度。自2000年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迅速发展迅速,在保增长、稳外需、调结构等方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已经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同时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合作对拉动本地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外贸出口、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走出去”战略下的税务代理业的应对策略

第一,凸显依法管理,完善税收征管。在我国实行税务代理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推进依法治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特别是实行新税制以后,全面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已成为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征税,是税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推行税务大力制度,就是运用熟悉税务和法律工作的人才从事这项艰巨的任务,以更公正、公平的立场协调双方的行为,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的缴纳税款,并监督双双之间的背离法律的行为,所以,要不断完善税收制度,强化依法管理,不能偷税漏税等不良信誉的行为。

第二,优化税制体系,激发代理需求。要根据各个不同的税务主体而采取不同的办法,当前主要是流转税为主的纳税模式,这样税务代理就要以税种的优化为导向,采用一些更有可操作性的税种为突破点,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和各个层面成熟的时候加速整个税务体系的改革,逐渐把个人所得税作为主要的税制模式,以便更快地适应国际化的需要。

第三,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代理制度。我国虽然在税务代理上1994年出台《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也明确规范税务代理行為,但是这些不太适应现在新形势的发展。我们应该参考世界上先进的做法,制定完备的税务代理了制度,提升我国应对社会问题的能力。为此,我国应借鉴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做法,制定更加完善的考试和资格认定制度,同时,要明确规定税务代理人员每年都要接受后续的专业培训,在时间上也要有要求,如间隔一段时间重新认定一次,如果时间间隔太长,就很难适应该行业政策变化快,现有的知识体系必须及时更新,此外通过各种形式使税务师以及更高等级的从事代理税务的人员接受再教育,提升其业务素质,从而促使整个税务代理行业素质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吕芙蓉,杨洁.完善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思考[J].税收经济研究,2011(06)

[2]张薇.税务代理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D].山东大学,2013硕士论文

[3]管紫晶.我国税务代理行业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03)

作者简介:

朱小娟(1978- ),女,河南安阳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注册税务师,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基础会计和税务管理;

李晓蓉(1967- ),女,江苏淮安人,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海南信德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研究方向:税务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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