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玲 王洁纯
“发育良好的身体、愉快的情绪、强健的体质、协调的动作、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他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幼儿生活自理能力是幼儿基本生活能力之一,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促进幼儿动作协调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独立自信的良好品质具有深远意义。“生活自理能力”的概念,就是自我服务,自己照顾自己,简称“自理”。
一、瞎忙活不如巧放手
幼儿在园一日生活活动中,吃、喝、拉、撒、睡、洗占据了大部分时间,有大量动手实践的机会,能获取丰富的直接经验。教师要“巧”放手,让幼儿掌握必备的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幼儿认知的发展,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习惯和品质。
“巧”的基础是专业。专业的教师懂得科学养育,懂得幼儿的年龄特征、个别差异,自理可以达到的目标是什么,什么是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能力水平的,如何发现幼儿的需要。“巧”能把握好“放与不放”的度,懂得放手不等于撒手不管,呵护和照顾不等于包办代替。如更换衣服汗巾,有的幼儿能力弱,教师就不能“放”,而要协助;贪玩的幼儿需要教师的提醒,避免因“保”的不细致而让幼儿受寒感冒。“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幼儿能力有高低,速度有快有慢,让速度快、先完成任务的幼儿多干点“活”,服务其他幼儿,让他们有事可做,避免干等。能力弱的幼儿需要教师的持续关注,应允许幼儿慢慢来,个别问题个别“支招”,允许幼儿试错,使其有安全感,慢慢地能够胜任,避免产生挫败感,切忌用质疑的目光:“咦,你怎么还不会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