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视角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2018-01-23 06:02汤重南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死难者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汤重南

毛泽东早在1939年就明确指出:“伟大的中国抗战,不但是中国的事,东方的事,也是世界的事。”“我们的敌人是世界性的敌人,中国的抗战是世界性的抗战。”*《毛泽东军事文选》第2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49页。

日本侵略者是世界人民的敌人,其侵略罪行,不仅是对中国人民,也是对亚太和世界人民所犯的罪行,是反人类的罪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始终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息息相关、连成一气,中国抗战的胜利也是世界人民抗击日本法西斯的胜利,是和平、正义、人民的胜利!

本文拟以宏观的全球视野,集中阐述世界视角下的国家公祭日和抗战胜利纪念日。

一、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抗战胜利纪念日的确定,是顺应时代潮流、维护世界和平的法理表达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构。人大的这两项决定,在当今国内外形势下,正当其时,非常必要。其内涵丰富、意义多重,可最简明地概括为以下五点:一、以国家立法形式设立、确定“双日”,顺应、体现了民心,集中表达了国情民意,并且将中国人民的意志、精神诉求提升为国家的统一意志;二、这是对以人民为主体的中国宪法的充分体现、严格遵循;三、这是从国家法律上,对历史史实和民族记忆的固化;四、这是捍卫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果实、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伸张;五、这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坚定意志的法理表达。

全国人大的决定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对南京大屠杀史实和民族记忆的固化,表达了全国人民对在南京大屠杀这一场浩劫中的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最高规格的哀思、悼念和祭奠,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人权和人类文明的严正态度,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历史事实确实如此:1937年12月13日,中国首都南京沦入侵华日军之手。在此后长达40多天里,日军在南京进行了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世所罕见的残暴大屠杀。史称“南京大屠杀”。日军对南京平民百姓和已放下武器失去战斗力的中国官兵进行的这场血腥屠杀,完全是有组织的、蓄意的暴行,其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令世界震惊。在南京城内和郊区用机枪扫射进行大规模屠杀(随后还要进行补枪、补刀和浇汽油焚烧尸体),经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查证的大屠杀案就有28案,其中在汉西门、鱼雷营、江东门、中山码头、大方巷广场、草鞋峡、下关、燕子矶、煤炭巷、中华门外花神庙、雨花台、雨花路、宝塔山等处规模较大。日军零散屠杀,则多达858案;杀人取乐的手段更是多种多样,射杀、砍头、刀劈、开膛、火烧、吊死、活埋、刺刀刺死、溺水淹死、放麻袋中炸死、先奸后杀等等;丧尽天良和毫无人性的侵华日军以烧杀取乐,甚至进行杀人比赛,以杀死中国人多为荣耀。被杀的中国人不分男女老幼。杀害后的尸体,或投入长江,或集体掩埋,更多的是暴尸沙滩河边、横陈街头广场。辽宁档案馆近年公开了当时日本“南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南京特务班的3份绝密报告书,报告记载的清理南京尸体记录显示,到1938年3月,日军每天仍需要五六辆卡车,两三百民工清理尸体。

战后,中国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主要凶犯之一的《谷寿夫战犯的判决书》严正写明:“谷寿夫所率领之第六师团,于1937年12月12日攻陷中华门,即开始屠杀。”“在中华门一带遭烧、杀、淫、掠居民可查者达到459起。”“被害人家属及证人,皆供称‘杀人、放火、奸淫最厉害的是谷寿夫部队’”。第六师团的屠杀地就有大小100多处。进入南京后,谷寿夫为向上级炫耀“战功”,在攻占南京的“军状报告”中居然写道,“河岸边全被尸体覆盖满了”。在3天公审时,在86名证人(其中还有3名外籍人士)以及大量血腥残忍的照片面前,谷寿夫百口莫辩,终于低头;一个日军士兵在《从军日记》中写道:我“看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无数具人的尸体,如同海滨的细沙一样安息在那里,足有数百、数千”;中国六朝文明古都遭受了亘古未有的大劫难,积尸成垒,江河殷红。在南京受难者凄惨的呼号和痛苦的呻吟声中,也夹杂着日军野兽般的狂笑声音……当时的南京已成为一座恐怖的人间地狱!

南京大屠杀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不容置疑。二战后的东京审判和南京审判根据大量的日军档案、文件、日军自己拍下的照片及充分的中外当事人、证人、证言、证据,判定日本对华战争是侵略战争,确认日军制造了南京大屠杀。这是公正的法律定论和确凿无疑的历史结论。中外学者、有良知的各国人士也用大量的原始资料、当时的影像、照片和人证、物证、旁证,早已充分证明日军在南京进行了大屠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制造南京大屠杀的凶犯谷寿夫和其部下用军刀“助广”残杀300余名中国军民的田中军吉以及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及野田岩判处了死刑。判决书列述了他们的残暴罪行,这些也都是侵华日军在南京进行大屠杀的铁证。

我国最早研究南京大屠杀的是南京大学历史系的部分老师、学生,从1960年开始了详细的调查研究,1962年写出《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大屠杀》一书(内部出版);从1980年代日本教科书事件引发的论争起的30多年来,以南京地区史学家为代表的我国研究者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出版了极有份量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72卷)、丛书(36卷)、全史和多卷本研究著作,等等,更将进行南京大屠杀的侵华日军永远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从2006年开始,由中日两国政府组织两国历史学家进行3年多的研究阶段性成果《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已在2014年正式出版(中文版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日文版由日本勉诚出版株式会社出版)。在该成果中,中日两国的历史学家又再次确认了侵华日军进行南京大屠杀的史实。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等7个单位申报的“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了《世界记忆名录》。

南京大屠杀,也是中华民族无法抚平的伤痛和难以忘掉的痛苦记忆。为了不忘记的纪念,也因为日本右翼修改教科书,将侵略改为“进出”、否认南京大屠杀而激起中国人民的愤怒,中国政府决定于1985年在南京的江东门,即侵华日军南京集体大屠杀地之一,也是丛葬地,修建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邓小平亲自书写了馆名。还竖立了“遇难者三十万”的石墙,以告慰死难者的英灵。

1994年12月13日,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祭日,江苏省暨南京市举行纪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活动,党政机关领导、市民以及大屠杀的幸存者、死难者的遗属等参加了悼念活动。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12月13日,南京都举行隆重的悼念活动和祈愿和平的活动,参加人员也迅速扩大到来自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各阶层的人士,也有许多有良知的日本各界人士年年参加南京的纪念活动。2002年起,又增加了“国际和平集会”的内容:宣读和平宣言、放飞和平鸽、撞响和平之钟。特别是近年来的公祭活动,都有日本佛教界的大师举行法事。南京的这一纪念活动,已经进行了整整20年。但这样的祭奠活动当时停留在地方层面上,并未上升至国家高度。

2014年设立国家公祭日,将12月13日提升为国家法定公祭日。从此,在每年的12月13日将进行中国全民族的国家祭奠活动。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从法律上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史实和中国的国家、民族记忆固化在南京的土地上,定格在每年的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顺应时代和世界潮流,表明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将永远牢记南京大屠杀及其死难者,永远正视南京大屠杀历史的勇气、胸怀和担当;是中国人民和政府决心维护世界和平的法理表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成为中华民族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奠定了重要基础。为了牢记历史,铭记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彰显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

这项决定,是对1945年以来中国政府相关规定的自然延续。但是,确定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却具有十分重要的特殊的意义: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家立法方式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这项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决定用的是“确定”,而不是如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所用的“设立”。这是因为抗战胜利纪念日早在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后不久,国民政府就已经下令设立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中国人民政府也正式宣布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1943年11月反法西斯盟国发表《开罗宣言》,宣布将坚持作战到日本无条件投降之时;1945年7月,同盟国又发表《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照会美、英、苏、中四国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终战诏书”形式正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日本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投降的签字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日本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麦克阿瑟以盟国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接受日本投降。然后接受日本投降的9个盟国代表分别代表本国依次签字。签字结束后,数千架美国飞机越过“密苏里”号军舰上空,庆祝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时刻。至此,正式宣告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彻底失败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

日本正式签署投降书后,当时的中国政府下令全国庆祝3天(放假一天,挂国旗三天),并从1946年开始以每年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只是由于日本投降不久,蒋介石政府就发动了内战,所以9月3日喜庆的抗战胜利气氛被冲淡,也不大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务院(即国务院)曾经在1949年底,将8月15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两年后的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了规定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通告称:“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曾经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查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政务院改正8月15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错误,重新正确地将“抗战胜利纪念日”定在了每年的9月3日。这是非常重要,又很有意义的国家通告。但由于种种原因,此后我国只是在“逢十”的年份举办一些纪念抗战胜利的活动。所以,我国群众长期以来,并不知道、不清楚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还有不少人仍然错误地以为是8月15日。其实,8月15日只是日本昭和天皇宣布接受盟国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公开广播“终战诏书”的日子,不具有国际法效力。当然,8月15日,是世界人民、特别是中国人民,得知日本宣布投降的信息的日子,其欢庆狂喜、无比激动,肯定留下最深刻难忘的记忆,从感情上愿意认同为抗战胜利纪念日。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时间的推移和对二战史、抗战史研究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全民族的抗战,而且不可忽视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中的中流砥柱地位和重要作用;在认识日本侵华、抗战问题上,我们也逐渐从比较强调受害国、被屈辱者、控诉人身份向战胜国、胜利者转换。抗战胜利者意识的增强,使我们日益重视抗战胜利纪念日。特别是适逢抗战胜利50周年纪念的1995年9月3日,中央主要领导人到位于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晚上还举行了一个有很多中央领导人和抗战老兵参加的大型纪念抗战胜利晚会。2005年9月3日抗战胜利60周年纪念日,中央主要领导人更参加多项纪念活动,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隆重纪念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各地也都进行了各种庆祝、纪念活动。

9月3日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纪念日子,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纪念日。中国的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战场是东方主战场;中国不仅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同盟国”,而且是“同盟国”的发起者中美英苏四大国之一;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以军民死伤3500万人,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达6000亿美元的民族牺牲,抗击和牵制了日本陆军总兵力的2/3以上,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所以全国人大的2014年决定准确、明白地指出,将9月3日确定为国家法定抗战胜利纪念日。从此,每年9月3日都将举行国家纪念活动。

这样,从法律上将侵华日军侵华的历史史实和中国的国家、民族记忆固化在中国的土地上,定格在每年的9月3日。国家纪念日的确定,是顺应时代和世界潮流,表明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将永远牢记日本侵华战争、永远庆祝中国抗战的伟大胜利的勇气、胸怀和担当;是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决心维护世界和平的法理表达。

我国设立国家公祭日、确定国家纪念日的消息公布后,在国内外引起了热烈反响。各界人士以各种形式纷纷表示衷心拥护和坚决支持。国外媒体不仅报道信息,而且表示理解和支持。国际社会广泛认为,中国设立国家公祭日、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些都表现了我国与时俱进的步伐、历史意识的增强和国际视野的开阔。

二、 设立国家级别的纪念日、公祭日,已成国际惯例,是顺应世界潮流新的法理表达

从国际社会看,国家公祭日是为了纪念历史上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级别的公祭日;国家纪念日则是为了纪念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而设立的国家级别的纪念日。中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受害国、参战国,也是战胜国。环顾战后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忘记二战那一段不幸的历史。许许多多的参战国政府,都推出国家级的哀悼日、纪念日、公祭日,采取不同形式,悼念、公祭在惨案中的死难者。以此,增强国民对国家遭受灾难的历史记忆,深刻反思历史,祈求人类和平,避免历史悲剧重演。各国的这种纪念、公祭活动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早已成为国际惯例,并且一直持续到现在。

美国最早出台这类纪念日。在1941年12月7日,日本以卑劣的欺骗手段和野蛮的侵略行径,偷袭美国在太平洋的海军基地珍珠港,重创美军在太平洋各类舰艇18艘,击毁200多架陆海军飞机,当天的死亡人数多达3581人,发动了太平洋战争。第二天,美国总统罗斯福就宣布:12月7日为美国的“国耻日”,每年这一天都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1年珍珠港事件70周年当天,宣布将12月7日定为“国家珍珠港荣军纪念日”,以勿忘国耻,铭记日本军国主义不宣而战偷袭珍珠港的卑劣行径,纪念美国的死难者。

战后波兰就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苏联于1945年1月27日解放德国法西斯建立的奥斯维辛死亡集中营为受害者纪念日,以悼念被德国法西斯屠杀的犹太人和关押的各国无辜民众。

苏联在1945年5月8日与德国签订纳粹德国无条件投降书。苏联就将5月9日定为伟大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每年5月9日,是苏联,即现在的俄国的法定假日,国家领导人要到红场无名烈士墓献花圈,进行哀悼。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波兰、英国等国也在每年5月9日进行庆祝、纪念活动。

以色列首次于1951年举行大屠杀纪念日活动,在1959年正式立法确定这一纪念日,日期则定在每年的犹太历尼桑月(公历4月7日—5月7日之间)27日,至今每年都在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悼念被德国纳粹屠杀的犹太人和纪念勇敢抵抗大屠杀的犹太英雄。

1967年2月15日新加坡为祭奠二战中日本侵略者攻占狮城后对华人大屠杀的死难者,竖立了“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并将2月15日定为“全面防卫日”。 每年的2月15日都要举行纪念活动。

连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因拒不投降而遭受美国原子弹轰炸也设立了广岛、长崎核爆炸纪念日。每年8月上旬,广岛、长崎都举行“原子弹爆炸死难者悼念仪式暨和平祈愿仪式”。2010年8月6日广岛第65个“原子弹爆炸纪念日”,广岛举行了空前的悼念、祈愿仪式,世界74个国家的代表,包括美国、英国、法国、俄国、巴基斯坦、以色列和伊朗的代表都出席了这一仪式。

2005年的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1月27日为“缅怀大屠杀死难者国际纪念日”。每年的这一天,在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举行纪念活动,悼念死难者。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在这一天也举行悼念活动,以反对任何否认德国纳粹大屠杀历史的言行,警示后人,勿忘历史,珍视和平。2014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潘基文在1月27日国际大屠杀纪念日的致辞中说:“受难者的记忆应该被尊重”。

南京大屠杀、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并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人类历史上的“三大惨案”。奥斯维辛惨案和原爆惨案都早已设立了国家纪念日,波兰、日本每年都举行国家级的纪念活动。

长期以来,惟独中国还没有国家级的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活动。其实,多年来我国广大民众和各方面有识之士一直在进行呼吁:从1994年南京举办祭奠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后的20年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死难者遗属、南京大屠杀史学研究者纷纷提出应该参考国际惯例,将地方性纪念提升到国家层面的纪念,以表达对死难者的尊重和历史的责任。早在2005年3月9日进行的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龙先生就首次正式提交了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提案。2012年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民革江苏省副主任委员、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等代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也提交议案,建议在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活动。之后,江苏省及南京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多次就此事提案,民间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

2014年,我国人大决定,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同年就首次举行了国家公祭活动,悼念被日本侵略者在南京残暴屠杀的中国30多万死难者和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的死难者。我国设立国家公祭日、举行国家公祭活动,既是与国际接轨,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决定和行动,也是向全世界的庄重表达:中国人民悼念死难者,揭露战争罪行,牢记深重历史灾难,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热爱和平、捍卫人类尊严的信念;反映了中国人民对于生命、人权、人类文明的敬畏、尊重态度;准确传达了中国人民维护和捍卫世界和平的决心和责任。

设立国家公祭日的消息公布后,在国内外引起了热烈反响。在南京,更得到有力的、大量的实际支持:目前江苏及南京已开始让南京大屠杀专史及公祭等相关内容进入中小学课本、课堂。《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课程纲要已出台,并在12月1日—12月13日两周期间对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学生开设相关课程。这些,都表现了我国与时俱进的步伐、历史意识的增强和国际视野的开阔。

从世界视角看,举行国家公祭活动以哀悼、缅怀死难者,是为了教育、警示当代人,从而凝聚国家民族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观。一句话,使世界人民铭记苦难历史,珍惜世界和平!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际学术界和公众界,有关二战大屠杀研究已经从边缘位置发展演变为纳粹史和二战史的中心议题。而且经过多年的研究,大屠杀作为一个主题,几乎已经从战争中脱离出来,作为犹太史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在它已比较好地融入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叙述以及国际国内层面的冲突分析之中。我国的南京大屠杀历史研究也与世界接轨,走在世界最前列,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重视。

三、 设立国家公祭日、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的世界意义

设立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活动;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每年9月3日举行纪念活动,极其必要、非常正当。

从2014年开始,我国于12月13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首次国家公祭活动。国家领导人、各界人士和南京民众以及幸存者、死难者遗属参加了公祭活动,一些国际政要和友人也出席了活动;除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主场地公祭外,还在南京建有纪念碑等设施的17处死难者丛葬地同步进行公祭;在全国,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都在12月13日同一天降半旗,进行同步祭奠,并在全国停止娱乐活动,影视主持人着装也庄重、严肃,等等。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和公祭活动的进行,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还有重大的世界意义。

2014年的国家公祭日活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国家公祭鼎揭幕。

2017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0周年,也是第四次国家公祭日。我国特别是江苏省南京市开展了各种纪念活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再次到南京参加国家公祭活动,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发表了重要讲话;江苏省有关部门组织了10项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还安排了6项悼念纪念活动,等等。我国新闻媒体都给予集中报道,中央电视台及各个地方电视台,也都放映了好几部相关的多集专题片。

2015年9月3日,在北京天安门地区举行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盛大的阅兵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检阅了威武雄壮的三军受检部队,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我国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及政府领导人、我国各界人士、抗战老兵代表参加了这次隆重的纪念活动,一些国际政要和国际友人也出席了这次活动。这既是与国际接轨,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决定和行动,也是顺应世界、时代潮流的一次新的法理表达。这是中国向全世界的庄重宣告: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热爱和平、捍卫人类尊严的信念;反映了中国人民对于生命、人权、人类文明的敬畏、尊重态度;准确传达了中国人民维护和捍卫世界和平的决心和责任。同年8月,中国还发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币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邮票,等等。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抗战胜利纪念日的确定,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还有重大的世界意义。

一是深远的历史意义。每年的国家公祭活动,让死难者的冤魂得到慰藉,让生者在缅怀苦难历史的同时,牢记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对中国、中国人民是一场浩劫,使中国生灵涂炭,生命受到威胁,军民死伤达3500万人;使中国的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直接、间接财产损失达6000亿美元。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给亚洲太平洋各国人民带来的苦难,极其巨大、无比深重。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民永远抹不掉的痛苦记忆,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刻印在中国人民的心中。然而,近年来国内的世情显示,在部分人中,存在历史虚无主义和淡化、忽视战争记忆,甚至否认中国抗战的胜利的某些倾向,值得社会警觉、关注和思考。世界各国的历史表明,只有牢记历史,尤其是悲惨的历史和惨痛的历史教训,才能振奋民族精神,使人民励精图治、奋发向上,从而防止历史悲剧重演。我们通过国家公祭活动,缅怀在南京大屠杀中的30多万死难者,祭奠抗战期间死难者的英灵,抚慰幸存者。通过公祭活动,让子孙后代牢记国家、民族的苦难历史。让后人懂得只有国家强盛、民族复兴,才能避免历史悲剧重演;提醒国人要牢记历史,勿忘国耻,珍爱和平,从而提升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

而每年的抗战胜利纪念日活动,不仅向世界宣示,伟大的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的世界意义,而且表明,中国抗战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是互动的,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战争中,始终是相互支持、援助的。只有牢记历史,才能振奋民族精神,使人民励精图治、奋发向上,从而防止战争悲剧重演;同时,也在纪念抗战胜利纪念日的活动中,向国人和世界传递我们热爱、捍卫和平的心声和决心。

二是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设立国家公祭日、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是对日本右翼否认侵略历史、进行翻案活动的有力回击和严正批判。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日本右翼势力频频在侵略历史问题上大做文章,否认发动侵略战争历史的谬论不绝于耳;日本一些政府官员否认、美化日本侵略战争的言论频繁出现。尤其是安倍晋三上台后,日本右翼势力把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甲级战犯奉若神明,安倍及政府要员悍然参拜靖国神社;修改和平宪法,向战后确立的国际和平秩序叫板;借所制造的“中国威胁论”谎言,以内阁决议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行扩充军力、走军事强国道路之实。而否认日本侵略历史和否认南京大屠杀等则是其集中表现:安倍公然说什么“关于侵略的定义,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国际上都尚无定论”,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则矢口否认南京大屠杀,日本广播协会(NHK)经营委员(高管)百田尚树公开声称根本不存在南京大屠杀。近年来竟然愈演愈烈,在日本,发生了国际旅馆(APA hotel——阿帕)事件,其老板公然在APA旅馆的各个房间摆放否认南京大屠杀的书籍;日本右翼甚至还颠倒黑白,无耻地将1937年七七事变后的“通州事件”作为南京大屠杀的起因,妄图申报世界记忆遗产,等等。公然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言论、行动一时甚嚣尘上。这是现在日本显示出的历史倒退,是日本右翼对国际公理的公然挑衅。日本右翼不断冲击人类良知和国际道义的底线。

中国设立抗战胜利纪念日,正是对日本右翼否认侵略历史、进行翻案活动的有力回击和严正批判。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日本右翼势力频频在侵略历史问题上大做文章,否认发动侵略战争历史的谬论不绝于耳;日本一些政府官员否认、美化日本侵略战争的言论频繁出现,否认中国抗战的历史性贡献和世界地位的言论行动甚嚣尘上。这是历史的倒退和对公理、正义的挑衅。凡此种种征兆,不能不引起受害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高度警觉和戒备,日本对发动侵略战争没有反思的认识,也不得不让国际社会重新审视日本对侵略历史的认识和态度。中国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设立,其理论意义是对日本的法律压制。而其现实意义则既是对日本否认侵略历史言行的有力回击和庄严警告,也是对否认侵略历史的严正批判和坚决反对,并且将对日本右翼及某些政要形成有力的镇慑而有助于阻止日本美化和否认侵略历史。历史不容歪曲!在强大的国际民意和国际正义面前,日本右翼的言行显得多么荒谬绝伦和软弱无力。

三是重大的世界意义。从全球视野审视国家公祭日设立和确定抗战胜利日的立法行为,其世界意义在于:以中国国家名义进行正式公祭,在抗战胜利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能够促使人类历史记忆持久保持唤醒状态而避免片刻的麻木和忘却;有助于中国与世界的沟通,在认定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和侵华日军进行南京大屠杀等问题上形成共识;有助于在认定战胜国、胜利者意识、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盟国及战后国际秩序等等问题上形成共识;有助于将南京记忆、中国记忆、中华民族记忆提升为世界记忆、人类走向持久和平的共同记忆;能够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同心协力维护东亚与世界和平;共同为世界的发展、进步而共同努力。

设立国家公祭日,决不是为了记住、延续仇恨,而是为了铭记历史,面向未来,更是向世界表达中国对生命、对人权的尊重态度;举行国家公祭活动,是对死难者英灵的慰藉。确定抗战胜利纪念日,也决不仅仅是为了记住、重温胜利的喜悦、激情,举行国家级别的纪念,并且举行阅兵活动,是对抗战胜利合情合法的庆祝活动,是为了祈求世界的永久和平,还是向世界表明中国人民是热爱和平、反对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的,我们永远坚决维护、捍卫世界和平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愿同世界一切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共同承担维护世界和平的责任。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世界!

中国抗战胜利纪念日,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属于中国,更属于全世界!

【汤重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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