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

2018-01-23 06:59李秀娟于洪深任碧荣
中国市场 2018年2期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流通渠道

李秀娟+于洪深+任碧荣

[摘 要]文章主要是对吉林省的农产品流通现状实施调查,分析影响农产品发展的主要因素,借鉴国内外省份的先进经验及启示,针对上述情况探索进一步发展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流通渠道;流通成本;流通体系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2.135

1 研究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当下,流通决定生产,尤其是受季节影响因素大,供应期集中且缺乏弹性的农产品,没有高效率的农产品流通系统,将导致农产品流通不畅,从而直接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民的根本利益。[1]作为农业大省,全国重要的商品量输出基地,吉林省农业的发展决定着全省经济命脉的稳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农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吉林省粮食不断增产,影响其发展的原因已经从生产转向流通,农产品的流通效率高低直接影响着吉林省农业发展的大局。建设合理、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可以有效地缓解当前农产品生产的结构性过剩问题,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利益的合理分配,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得到提升。

2 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

2.1 农业发展情况概述

吉林省地处北半球中纬度地带,属于温带北部,接近亚寒带,有足够的光照资源,全省平均日照时数近3000小时,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有利于农作物的土地生长;并且吉林省地域辽阔,耕地面积约为55万公顷,土壤肥沃,水资源充足,吉林省具有良好的农业发展条件。

2.2 农产品流通渠道情况

吉林省的农产品虽然在流通方面已经较为成熟,但其市场流通还处于传统模式,物流交易仍旧落后。下图涉及的主體有农户、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产销地点的批发市场、贩销农产品的大户、超市、农贸市场等销售终端,最后产品卖给消费者。渠道涉及主体过多、渠道过长、过于繁杂的流通环节、流通主体过多、信息流通不畅,加大了对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控制的难度。

2.3 农产品流通市场情况

吉林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其产品流通的主要地点,在流通的整体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现阶段,为了更好地满足农产品购销需求,吉林省各地方正在努力建设种类多样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产品零售市场,例如“琳琅满目市场”“万村千乡市场”等。

2.4 农产品流通成本居高

吉林省地处我国东北地区,气候较寒冷,吉林省消费的农产品中,水产品、反季果蔬产品等基本上都要从外省市运输来,鲜活农产品流通的成本占总成本的60%~70%。另外,这类农产品的运输流通损耗也非常大,平均损耗率达到25%左右,每年果蔬产品因为流通中运输保存不当导致的腐烂,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

3 影响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因素分析

尽管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近几年发展良好,但是仍处于农产品流通发展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很多突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政府缺乏关于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

吉林省的农产品流通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希望通过加强生产来拉低产品价格;对多元化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发育缺乏政策支持。政策体制对农产品的流通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是开拓流通渠道、促进农业发展的保障因素。

3.2 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吉林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民间资本商业化投资,用于农产品的流通设施建设缺少专款专项的财政资金审批,而且政府对这方面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通过对农产品建立安全、有效的流通渠道,搭建更加完善的信息网络,可以更加高效地满足市场的需求。[2]目前吉林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农产品流通技术也相对落后,冷链物流能力不能满足需求。

3.3 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不健全

目前吉林省的农业标准体系构架不够完善,认证体系也不够规范,互联网信用监督程度非常低。农业立法方面主要有《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一些通用的法规,这些通用的法规不能有针对性地对农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另外,交通运输和仓储设施、设备缺乏统一标准,物流标志混乱,信息资源不能及时互通,商品的条形码也无法广泛地应用,这对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与体系建立造成严重影响。

3.4 农产品流通过程缺乏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吉林省,全国都缺乏相应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系统。根据有关研究报道显示,我国2015年由于食品引发的安全问题导致经济损失超过500亿元,并且死伤人数多达上万人。截至2015年上半年,典型案例且死伤人数较多的中毒事件就有68件,也就是说,每隔三天就有人因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中毒事件。农产品安全不仅要重视生产领域,也要重视流通领域,决不能忽视对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的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必须纳入农产品流通体系中。

3.5 吉林省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功能较弱

吉林市的农产品经营主体主要为农民合作社、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民间经纪人、各类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各级批发零售市场组成,农民合作社功能缺失,在交易过程中话语权较弱。

3.6 缺少农业流通方面人才

目前吉林省农产品流通方面急需有相关专业的人才,在农产品流通发展方面能够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电子商务、网络数据分析、营销运营等方面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持和指导。

4 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拟提出的政策建议

4.1 推进“农超对接”,开展“直供直销”

“农超对接”模式通过超市将众多农民或农业合作社连接起来,构成一条完整的产品流通产业链,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实现了农户、消费者和超市三方共赢的局面。

4.2 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

通过增加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基础设施建设,对物流供应系统进行整合,加强对农产品物流的主体建设,推动物流发展,促进物流信息建设,使农产品的整体配送水平得到提升,这对降低农产品的物流成本具有深远意义。

4.3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加大对农产品电子平台的建设,鼓励农民采取网上交易形式,扩大农产品的物流规模。如专业性第三方电子市场、(B+C)2B 电子市场模式等。

4.4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制度

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能有效地实现科学技术从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从而促进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发展,完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构建配置合理的农业科研体系。

4.5 加强金融支持

目前吉林省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够完善,要适当地通过社会渠道募集资金,推动那些社会信誉高、发展规模比较大的平台,鼓励担保机构业务向农村企业发展,倡导金融行业对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从而扩宽授信额度,提高对农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

4.6 人才培养建设

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3]吉林省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现在尚不成熟,要借鉴国内外其他省份的经验,在人才建设方面主要需要大力培养成熟的农业经纪人队伍。农产品经纪人在市场中可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更新农民生产经营观念。同时,吉林省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紧缺,必须要重点引进电商精英人才,来满足对电商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薛羽.吉林省农产品物流发展研究[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14.

[2]杨柏栋.吉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15.

[3]高颖锌.吉林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研究[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15.

[4]张长厚.浅析农产品流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J]. 中国市场,2014(49) .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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