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女工传习所探析

2018-01-24 01:25白中阳
关键词:传习所蚕桑女工

白中阳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天津300350)

清末民初是我国近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黄金时期,由于受早期洋务运动和维新思潮中西方职业教育观念及方法的影响,大量的职业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其中以女工传习所最具代表性。但目前学界关于清末民初女工传习所的研究成果较少,且关于该问题的综合性、系统性的研究成果更少之又甚。故此,笔者重新梳理史料,并以该时期女工传习所的种类及作用分析为线索,对时代变迁下女性的职业教育及女性社会地位进行必要探析,以期待相关研究不断走向深入。

一、 女工传习所的类别

随着清末的开埠通商及商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家庭观念开始逐渐淡化,大量的妇女像男性一样开始不断涌入城市,出现了妇女走向社会做工之风。再加之近代西方职业教育理念的广泛传播,及该时期实业救国思潮的驱动,女工传习所在顺应“时风”和“世风”的背景下呈现出百花齐放,形态各异的局面,具体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类。

1. 刺绣传习所

刺绣传习所是专以传授女子刺绣工艺为目的,以维持女子补助生计推广营业为宗旨,兼有专门学校及工厂性质的职业教育机构。最早的刺绣传习所当数清末的奉天八旗女工刺绣传习所,该传习所创立于1909年(宣统元年),创办原因源于八旗子弟的“生计至为艰闲,而妇女大抵坐食,皆无职业,尤足为室家之累”[1]的生活现实。加之,当时清政府所创设的其他八旗工艺厂“唯以有男工而无女工,一女不织或受其寒,尤不足以广生计而兴实业”[2]。而且“惟旗营妇女几占旗丁户口之半,若听其无所事事待食于人,是各旗民虽极终岁之胼胝难给全家之销耗”[3]。故而,政府主张“自应设法提倡,振兴实业以广生计”[4]。可见,创办八旗女工刺绣传习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八旗妇女的生计问题,同时兼有普及教育、扩大实业的意向,当然这也几乎成为后来所有女工传习所创办的初衷。

在奉天八旗女工刺绣传习所之后,更多的刺绣女工传习所相继建立了起来,其中影响最大且被学界关注和研究最多的,当数清末张謇在1908年创办的“通州女子师范学校手工传习所”,后来改称为“南通女子刺绣传习所”。该女子传习所以传授妇女刺绣工艺为主要内容,同时还开设编制、裁缝等手工艺科目,并设立本科班和研究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先进教学方法,影响可谓轰动一时。另外,女工传习所落成后, 张謇即延请著名刺绣大师沈寿女士担任女工传习所所长兼刺绣科教习,这就在更大程度上扩大了南通女子刺绣传习所的影响[5]。该传习所共开办15届,为中国近代女子职业教育和中国刺绣工艺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延至民国初年,更多私人创办的女工传习所开始大量出现。例如,在当时的上海地区就有不少极富商业性的刺绣传习所,尽管这类传习机构具有盈利性,但在解决女子“别无所长”形势下的生计困境中所起到的作用同样巨大,以上海的“新法美术刺绣传习所”和“自立传习所”最具代表性。该类传习所无论在管理、学制上,抑或是学习内容上,均有独特之处。例如,在入学条件上,规定入学者“必须身家清白,身体无疾病,无嗜好,均得入学”[6]。在学制上,根据学生实际水平及传授刺绣技艺的难易程度设置了3种学制,分层次地培养刺绣人才:两年制的普通班;四年制的中级班;五年制的高级班。普通班亦称乙班,主要传授花卉、翎毛绣艺;中级班亦称甲班、美术班,教授山水、仕女绣艺;高级班亦称本科班、研究班,主要传授油画、肖像、仿真绣等美术刺绣[7]。可见,该传习所在学制的设置和教学的内容上都是比较系统的,能够代表该时期女子刺绣传习所“实用性”的基本特点。

学习费用包括学费、食宿费、学习用品等诸多费用。如“每学期纳费均于开学日缴足,列表如下:甲学费,全日十五元,半日十元。乙膳费,全膳二十四元,半膳十二元。丙宿费,六元。丁课业用品费,五元……保证金三元,入学后作入学费算,无故不到者充作本所公款”[6]。又如“全年者学费每月洋一元五角,半年者每月二元,膳费每月洋三元,寄宿不收费”[8]。足见,诸如此类盈利性的女工传习所相比公益性的女工传习所而言,显然在各项学习费用的收取上是极其不菲的,但在学员的就业上也是较为有保障的,如学员学成后“介绍至各学校或工厂任教习、工师,并为推广销售成品”[6]。可见,女工传习所在保障学员顺利就业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难看出,该时期的女子刺绣传习所无论在学制、学科、学费上,抑或是管理上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这无疑为近代女子职业教育的发展树立了典范。妇女们能够在这些职业机构中学习到相应的谋生技能且能在日后自谋职业,使妇女日益摆脱传统伦理观念下性别和家庭的束缚,为妇女走向身体和灵魂的解放奠定了基础。

2. 蚕桑传习所

清末,政府出于复苏经济和加强伦理教化的目的大力推行蚕桑教育,以蚕桑传习所最具代表性,该机构是专以传授妇女养蚕、缫丝、纺织等技术工艺,并辅助文化课学习的职业教育机构。由于该时期实业救国思想的推动和“利权”观念的影响,特别是政府出于对振兴蚕桑经济和改良乡村社会风气状况的考量,才使得该时期涌现出大量的蚕桑传习所。以1911年的四川省为例,“蚕桑传习所共设一百三十余校,学生四千二百余名,并特开方外传习班,创立女子制丝传习所,务令蚕业普及,地无游民”[9]。且该类传习所多有地方绅商承办,他们本着“为提倡女子职业,振兴蚕桑事务”[10]的目的,凭借着“劝渝人民遣送妇女入所,学习等一切费用皆有公益捐项下支用”[10]的公益性条件来扩大生源。诚然,振兴蚕桑事业解决女性生计问题是其主要目的,但背后隐藏的伦理教化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另外,为了保证生源质量,该类传习所入门考试时极为正规,有严格的入学考试流程,如“女子蚕桑传习所其办法,先由四县蚕业公所各保送高级小学或有相当程度之女生,经本试及格,每县录取二十名合成八十名”[11]。除此之外,蚕桑传习所在开设的课程上也是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学科分学理及实习二种,甚为完备”[11]。让妇女在学习蚕桑理论的同时,增加她们的动手操作能力。尤其是在学员就业方面,该类女工传习所解决了大量贫困妇女的生计问题,如“一年毕业后,即由所派赴各县城、镇乡等处充指导育蚕技师,或担保组织传习分所,以期普及,业已呈准省行政机关”[11]。

在创办经费上,女子蚕桑传习所大多采取公费制,有别于私人创办的刺绣传习所。如“经费由四县蚕业公所担任云”[11]。公费办学是基于农村贫困妇女的就业和生计极为困难,少有经济来源,而开办蚕桑传习所的最初目的就是能够让女性自食其力,缓解自身的贫困,并将蚕桑教育推广普及,以促进当地蚕桑及纺织业的发展,故免收学费。在学习效果上,妇女们能够在“三个月内可以学会二三十件女子蚕桑工艺,会了这二三十件的手工,即使没有可靠的人,也不怕不能生活了……”[12]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考虑,政府才加大对蚕桑传习所的扶持力度。正如当时监管蚕桑传习所的官员所说“你们有了本事,谋生活自然是一日比一日容易些的了,你们回去以后或是在家养些蚕织些布,帮助男人们过光景,那光景自然一日胜过一日,或是县里和村里有人请你们当教习,教人养蚕织布,这就叫做你们自食其力”[13]。可见,政府开办蚕桑传习所不仅有扩大妇女就业的目的,更有加强对妇女传统伦理的教化和促进乡村社会稳定等因素的考量,这也是在风云际会的时代变迁下政府的无奈之举。

综上,蚕桑传习所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规模上,抑或是政府的扶持力度上都比其他类型的女工传习所要大,和其他类型的女工传习所最为不同的是,如此大量开办这样政策性很强的女工传习所,既是政府当局出于振兴蚕桑业与西人“争利”因素的考量,也和政府治理乡村社会风气及解决当时妇女的就业与生计问题不无关系。

3. 其他类型女工传习所

诚然,在职业教育和女权观念大兴的清末民初,女工传习所并非止于上述两种类型,其他诸如编制传习所、保姆传习所、综合性的职业传习所等如雨后春笋般呈“井喷式”的势态相继出现,可谓蔚为大观。这些女工传习所尽管数量上比不上刺绣、蚕桑传习所,但其教授内容的丰富性上却比前者毫不逊色。如当时的绍郡(今浙江绍兴)女工传习所,以速成法教授各种女工,手工钩编类有各式领、帽花、卉毯、钱袋、云肩、手套、丝带、绒袜等类;针黹类则有剌绣、铺绣、绣挑等类;机工缝纫类则有摺绉、打裥、鞋面云头等类;组织类则有中国衣裤、外国衣裤、毛巾等类。该所并教以识字、写字、造名、书信、算术等[14]。这是《申报》上报道的上海一家极具代表性的私立编制传习所,从中不难看出,当时的编制传习所教授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涉及到编织、裁缝、手工等各项实用性技术的学习。

除编制传习所外,保姆传习所作为传习所中的“另类”也应运而生。所谓保姆传习所,是政府为发展幼儿学前教育为目的,以培养学前专职教师和幼儿保姆而开设的职业教育机构。清末民初的上海作为接触西方学前教育最早的地区之一,所开办的保姆传习所数量是极多的,如“查省教育行政会议议决各县设立蒙养园,并先由省筹设保姆传习所,陈请施行前,来查蒙养园为训育儿童之地,保姆责任至为重大,各县未能一律设置,倡导之无方。亦以保姆之难得,设所传习自是要图合亟令,仰该知事即便遵照转行所属各女校,一体筹设,勿再逮延,等因奉此”[15]。从中不仅能够看出政府当局对幼儿学前教育的重视,更能看出当局对设置保姆传习所决心之坚定,态度之认真。在政府的管控下,保姆传习所对所招收学员的选拔和考核自然也是极为严格的,如“县知事沈宝昌发上海县劝学所所长第八六一号调令云……检送招考简章及保证书,请烦查照、代招合格女生,先由贵公署命题考验,选其国文、算学、音乐程度优长及身体强健者数名,于九年一月十日以前取具保证书,给予公文,送所复试以凭录取,庶几程度低劣之学生,无庸徒劳往返,事关本省保姆教育,务祈迅赐施行”[16]。可见,为了推进幼儿学前教育的发展,保姆传习所在学员的考核和选拔上都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正是这些严格的管理制度才为日后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制度和人才上的保障,也为儿童教育方面的女性精英人才的培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除上述两种专门性的女工传习所外,清末民初还创办了大量综合性的女子工艺传习所,这类传习所传授的技艺十分庞杂,近乎囊括了手工技艺的方方面面,如“安仁县……女子工艺传习所,定额二十名不取学费……先授以裁缝粗布衣服及家常浅近之针工,次及刻纱刺绣各法,以后办有成效拟再筹款购买新式木机,教以纺织布定、毛巾等类物品”[17]。在所学科目上“设立四科,以刺绣、纺织、缝纫、手工为专科,以修身、国文、算数、图画、乐歌、体操为普通科”[18]。在学科侧重上“注重学科,则刺绣、缝织花边、麦秆编、染布各科,其余如算数、英文、理化均应学习”[19]。足见,综合类的女子工艺传习所传授的东西是极为丰富的,不仅包括刺绣、蚕桑、裁缝、编制等传统手工艺的学习,而且对织布、印染、绘画等稀缺工艺亦有所涉及,更为人称道的是综合类女子工艺传习所并没有遗漏学员的文化课学习,这样的培养方式不仅使学员掌握到了极为实用的手工艺操作技能,而且还使她们受到了丰富科学文化知识的洗礼,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和妇女的文化层次,为日后的女性职业教育和女权思想的传播及女性的解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 女工传习所的社会功能

清末民初,以“大爆炸”势态涌现出的女工传习所,不仅缓解了政府和民间所共同面临的经济窘境,且使得当时传统观念下排斥女性的社会风气大为改观,笔者以为该时期女工传习所发挥的社会作用有以下几点。

1. 缓解了妇女的就业和生计问题

在传统农业社会背景下生活的妇女其就业问题是一个不容争辩而又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在清末民初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鉴于内在和外在的政治、经济、舆论等诸多压力,政府和女性群体都不得不做出各自角色的转变。女工传习所的大量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为妇女的就业和生计问题的缓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亦缓解了政府的压力。

以“南通女子刺绣传习所”为例,该传习所为著名实业家张謇所创办,因刺绣大师沈寿常年在此任教,加之在张謇、沈寿的精心筹划下,很多学员制作的刺绣等工艺品能够在国内乃至国际上进行销售和展览,这就极大地解决了学员的生计问题[20]。在就业方向上,其毕业生徒,或往内地传习,或留本所为师范生[21]。再以吉林地区的女工传习所为例。学员毕业前须在女工传习所做一年或半年的义工,相当于现在的“实习生”,毕业前给学校尽义务时也有分成,尤其是在校期间心灵手巧的学员,也极有可能获得奖励。政府为了鼓励和扶持女工传习所的发展,允许她们在工厂附近设立本所学生出品代售处,便于厂中所出货品销售,并给予免税,以资扶持[22]。这样一来,经过对传统工艺的学习和锻炼,很多女子都有了一技之长,她们有的开办了家庭式工厂,有的自己生产产品销售,也有一些由女工传习所派到他处任教员或升充本所教员,在就业方面还是比较乐观的。

综上所述,尽管毕业后的学员大多从事和职业教育相关的工作,但不可否认,传习所的很多优秀学员结业后在就业上还是比较理想的,特别是后来随着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兴起,很多原来传习所的女技工开始纷纷涌入工厂做工或担当技术指导,足见其就业形势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

2. 提高了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

旧时代底层女性低下的受教育水平也是制约时代发展和女性自身解放的重要因素。然而,该时期女工传习所还会教授大量的文化课来辅助女工们更好地学习传统工艺的操作技能。加强对学员文化课的培训,在很多传习所章程中早有明确规定,他们认为“女子若不认字,虽有他项技能,各事仍有倚赖他人之处,究多不便。惟今岁速成班以为期太促……兹改以一年为限,兼教国文、算学及手工机器科目。其有寒素之女必不能学一年者,仍归速成班,改六个月毕业。”[8]足见其对文化课的重视程度。

在具体的文化课设置上,“学习部,各科刺绣、图画、国文、英文、算术、书法、手工裁缝草帽。出品部,每星期以三时习国文,三时习图画为补助,余时专制绣品”[23]。这样将工艺课和文化课配合学习的培养方式在近代职业教育史上堪称典范。值得称道的是,文化课还分为“必修”和“选修”。如“艺课为中外女红……学课教授以国文修身,以家政、算学为必修课,图画、乐歌为随意课,正科生均需全习,速成科生酌定数门教授”[24]。在教材的选取上,女工传习所也考虑到学员的学习程度,采取学员们易懂、易学的教材,如“教科书,用白话文言对照,上编以白话为经,文言为纬,下编以文言为经,白话为纬,并附教授法,按法教授。习六个月,可看白话书报,习一年可写浅近信札,以专饷我过渡时代之女子”[8]。采取这样的白话解释文言的通俗教材,不仅能很好地强化学员们文化知识的学习,无疑对提升学员们的工艺课的学习效率也是极为有利的。文化课的学习,不仅使妇女们扩大了就业门路,更是在客观上推动了近代女子职业教育的发展,使近代的女子职业教育逐渐脱离过去的泛实践化的模式,开始逐步向理论化、科学化方向过渡。更为重要的是,文化课的学习客观上使女性开拓了眼界,解放了思想,启迪了一大批寻求独立、自由和民主的新时代女性的涌现。在这个层面上而言,传习机构教授妇女们文化课程是有着极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的。

3. 冲击了歧视女性的传统观念

因为多数女性的生计问题得不到妥善安置,所以招致社会上对女性“寄生”于男性现象的极大非议,如当时的议论者就指出“我国筹办职业教育之第一缺点在仅及于男子而不及于女子,以至于女子终日荒嘻,一切生活均仰给于男子,而为分立之人”[25]。然而,随着女工传习所的创办,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她们开始独立谋求属于自己的生活,期盼能够获得像男子一样的社会价值认同。

妇女们为寻求独立、自由、平等所付出的努力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是否应该转变传统伦理道德下对妇女家庭角色的认知?是否应该让更多的妇女走向社会并获得和男子对等的社会权利。当时的媒体对此问题也展开讨论“人之荣利者,即当尽生人之义务无中外,无男女异也,今世俗沿重男轻女之习,故不以义务责女子。而为女子者,遂自处于无用之地,然则幸生今日过渡时代妇女欲求自高其品地,自尊其人格必先自尽其义务矣,惟义务亦当析而为二:一为髫龄之义务;一为年长之义务。女子当髫龄之时,必习普通之学,一曰文字……二曰算数,凡此二端皆治家必不可少之事,亦世界凡事之根本也二端即通,尤宜习工艺专业以为自立之基础”[26]。足见,面对各类女工传习所的大量创办,有人开始从天地生人、人性相近的朴素观念出发,赞成“女性之灵性与男子同”,只是由于传统伦理的羁绊下妇女无教无学,才使她们的聪明才智暂时被埋没,随着历史的循环往复被弃之于荒芜之地,而这不符合天地生人、万物平等的人道观念,新时代下应当使女性与男性并学并用,获得相同的生存权利。

可见,女工传习所的创办收到了广泛成效,使得提倡兴女学的议论日益增多,人们开始参照西方女子职业教育成功的范例,主张应当使女子和男子一样增加知识技能的学习,学成以后可以发挥与男子相同的社会功用,这样既能减轻社会和国家的负担,亦能够伸张女权并以此推动社会和时代的进步。所以有人逐步批评传统伦理观念下对于女性家庭角色的束缚是不公正的,“若徒以工刺绣、司酒食为能,则失之远矣”[27]。这种主张男女并立并用,支持妇女走上社会就业,发挥聪明才智的观念,是在妇女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就业这种新兴生活方式的现实基础上产生的男女平等观念,而且在当时随着社会风气的转变,这种观念已经有了一定的生存土壤。

三、 女工传习所创办中存在的不足

首先,早期混乱的管理体制影响了女工传习所的发展。女工传习所的开办,从宣统元年(1909年)开始一直到民国结束(1949年),前后创办的具体数目已无法统计,但从清末民初女工传习所的创办动机上不难看出,它最初主要是为了解决八旗女子和其她贫困妇女的生计和就业问题,更多的是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而建立起来的。因为女工传习所的早期创办权掌握在晚清封建官僚和后来民国初年的地方官吏手中,又因其筹划和布置均是以行政手段机械地实施和操作的,所以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很多女子传习所经营无方和管理混乱,这就严重影响到了女工传习所的正常运转。例如,以晚清政府开办的奉天八旗女工传习所为代表的大量女工传习所后期的发展即是如此[28]。再如,“奉省师范学堂附属手工传习所,现由提学使拟饬裁撤,改为附属小学,另招学生肄业,俾师范生得以试教云。”[29]另外,还存在着因经费管理混乱,致使办学受阻的情况。如“杭垣龙兴寺内之工艺传习所,因原拨之常年经费银一万二千两系属盐务陋规,业已一律归公不得复领,故于去腊毕业后即行停止,现官绅两界以实业亦当务之急,特于初十日公同集议,另行筹款兴办。”[30]足见,混乱的管理体制极大地影响着女工传习所的良性运转,成为清末民初女工传习所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障碍。

其次,传习所的手工艺生产深受传统的官府手工业腐朽生产方式的影响,所以妇女们的生产积极性也必然受到极大的压抑。因为相比西方国家而言,早期官府手工业的生产方式极为落后,所以,早期清政府和民国政府开办的女工传习所限于当时的现实条件,沿用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这样就极大地影响了女工们学习、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使得女工传习所正常的教学和运营受到这些不良因素的影响。例如,“浙省农工商矿局附设的工艺传习所,现在已开始招收学生。里面所办工艺系织布、织绸、造纸等传统工艺,学习的学生不收学费和膳金,但学成后需在传习所实习两年,但仍有学生不满待遇和技艺的实用性而外逃者。”[31]再如,张謇开办的南通女子刺绣传习所早期起步时即是如此,深受传统的官府手工业落后生产方式的影响,后来改善管理、更新设备、聘请沈寿等教学名师后,传习所运营情况才有所改观。

再者,由于清末民初政局和社会环境的动荡不安,女工传习所的经费来源也极为有限,很多女工传习所在开办后大多难以为继,造成其内部实力十分虚弱,经营能力和规模日趋衰败和紧缩,在办学经费上的紧缺,也使得这些女工传习所时办时停,所以大多的女子工艺传习所谈不上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如“本所成立年半于兹,期间以江浙之争一再停顿,故实际之经营不足一载,成绩殊无可言”[32]。又如“本年有应设全闽女子师范学堂一项,因闽省财政拮据教育经费未筹,另行建设殊为困难……特将女学教员传习所改为闽省女子师范学堂”[33]。面对这种财务困窘的局面,女工传习所往往借助社会慈善人士所募集的善款来维持日常运转,如“龙亭内家庭女子传习所……原为宁星普、雷司铎诸君热心赞助,现已开课,惟置办机械用欠殊多,除经宁君每月补助经费洋元六十元外,复由宁君在新泰兴洋行华帐房劝募一百元,以资筹备一切”[34]。更有女工传习所以参加慈善演出的方式来筹集办学经费,如“薛芳女士等发起贫民女子职业传习所……兹闻薛女士等邀集女界同志编演警世新剧,定阴历十五、十六两日,假座张园日夜开演,收取游资以助所中经费”[35]。可见,该时期很多女工传习所的境遇是多么艰难了。

最后,在旧制度和传统观念的束缚下,妇女的生计和就业问题只是相对得到了缓解,并无法得到彻底的解决。无业和失业妇女依然在妇女群体中占据主流,而且对于已经就业的妇女群体而言其就业面也是极为狭窄的,正如前文所述,学员们结业后大多在村里、县城充当传习所教习,并没有实现更宽泛意义和层面上的就业。尽管,随着清政府统治的灭亡及民国政府的成立,女工传习所开始转向兴办实业和发展教育的方向发展,但无业、失业妇女依然占据着主流。这是因为政府创办和支持创办女工传习所的初衷饱含有大量教化妇女的成分,更多是期待妇女学成后能在自谋生计的同时,更能够相夫教子,维持家庭伦理的稳定。所以,无怪乎连知名女报人蒋碗芳都期望女子在传习所学成后,既可以选择外出就业,也可回家用所学的新知识教子相夫,成为能担当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贤妻良母。她这样写到:“如期满所学有成,或即拔为堂中之教习,或由学堂发凭证,伸至各处行其所学。即不愿行世,而本所学以教子相夫,亦不失为内助之贤,而不致虚糜食用,一无所能也。”[36]可见,如此将相夫教子列为女性结业后的就业定位和最终归宿之一,不得不说传习所在解决女性就业和生计问题上的局限性了。

四、 结 语

在清末民初那样一个生活方式急速变更,伦理观念飞速变迁的特殊时代背景下,全国兴起了开办女工传习所的浪潮,各类女工传习所应时代需求纷纷建立了起来,其类型可谓千姿百态,且在当时均发挥过一定的历史作用。尽管由于时代所限,当时的女工传习所在开办的过程中有诸多的不足之处,但从女工传习所自身的发展历程来看,毕竟正面意义是占据主流的。因为生活环境的变化是不以人们的意志而发生转移的,在清末民初生活环境和方式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女性为了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以她们的本性欲求而接受新的教育方式和新的生活方式,在当时也是一种必然的历史趋势,旧的伦理和新的需求不再适用,所以逐步被女性所抛弃,制约女性的旧的伦理日渐走向衰败,这当然也是一种必然的时代走向。所以,女工传习所作为清末民初众多职业教育机构类型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元素,也为那个时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及女性的身心解放留下了显著的历史“符号”,正如当年张謇对女工传习所的评价:“人言自立,当能自谋生活,而不专赖乎人。女子教育如此,即非女子教育亦当如此;职业教育如此,即非职业教育亦当如此。”[37]因此,时至今日,纵然女工传习所早已消散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之中,但对于它在近代职业教育和女性解放等诸多方面曾发挥过的作用,我们亦不应该予以忽略。

注 释:

①“女工传习所”是清朝末年女子学习简单的文化、技艺的场所,是中国近代女子职业学校的萌芽。20世纪初开始出现,其中著名的如1904年姚义门所创办的上海女工师范传习所;张謇创办、沈寿主持的南通女工传习所等。女工传习所一般以使女子精工艺、能自立为宗旨,课程分普通科目和技艺科目两科。所传授的技艺有刺绣、机织、手工、编织等。

②学界对清末女工传习所的研究,参见张虹:清末奉天八旗女工传习所兴办始末及其评价[J].满族研究,1996(2):36-39;谢长法:晚清女子教育与女子职业的发展[J].教育与职业,2000(7):45-46。

③学界对民元女工传习所的研究,参见孙佩兰:张謇与南通女工传习所[J].上海工艺美术,1995(46):38-40;张蕾:试论女工传习所的职业技术教育范式[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31-34;张静秋:南通的女工传习所之创办及沿革[J].档案与建设,2007(3):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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