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在集团资金池管理中的作用探讨

2018-01-27 11:15王志英刘九章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3期
关键词:小贷成员融资

王志英 刘九章

一、传统资金池管理模式

资金池是大型企业集团经常采用的一种资金管理模式,传统的资金池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由集团与银行合作建立资金池,集团财务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下属相应公司的资金存入合作银行,通过委托银行将富余的资金放贷给资金不足的成员,这样可控制下属公司融资规模与融资途径,实现成员单位资金资源的协调统一,有效降低集团对外融资次数与融资的规模,间接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资金使用成本。

资金池管理依赖于合作银行,公司和银行的协作性要求较高,具有相应条件的集团公司则自建财务公司,对集团内部企业的资金起到整体调配作用。

二、基于小贷公司的资金池管理模式构建意义

对于有小贷公司业务,没有财务公司,小贷公司可以担负起平衡集团内部成员资金之间不平衡的角色。

未来国家允许小贷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时,集团内的小贷公司就可以取代银行资金池或财务公司的职能,在内部进行资金调配、结算、清算,其意义及作用具体表现为:

(一)有利于提高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实用效率和效益

集团内部有的公司对资金需求旺盛,有的公司闲余资金较多,通过小贷公司构建资金池,将集团成员资金汇集到一起,根据需求调度并安排成员的资金,最大化使用内部公司的闲置资金。减少集团对外部资金的需求,同时改善集团融资困难的处境,促进集团公司的发展。

针对剩余资金,由小贷公司统一对外进行打理,通过小贷业务或整体使用,可以获取高于单体企业购买银行理财或其他投资产品的收益水平,提升集团内资金的整体收益。

(二)促进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现在小贷公司逐渐被认可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融资渠道开始放宽。未来政策允许的话,小贷公司可以集中集团内的闲置资金,有效缓解集团内部企业在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要,同时,增加小贷公司的运营资金,为其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三)有利于增强小贷公司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小贷公司面临多种类型的风险,从来源上讲既有客观风险,也有主观风险。客观风险不受控,主要包括政策、经济、环境等风险等;主观风险指小贷主体造成的风险,原则上是可控风险,包括小贷流动资金缺乏的风险、贷款逾期风险和坏账风险等。

当小贷公司运营资金不足时,按照现行规定,小贷公司只能动用权益资产,不可向公众融资,当小贷没有集团资金池支持时,权益资产就是其对外放贷的上限。但当小贷作为集团资金池时,可以从资金池拆入一定量的资金维持基本的运营状况,保证小贷公司的健康发展,避免入不敷出现象的发生。同时,小贷公司能掌握集团内成员的现状,以及上下游合作商的情况,从而降低成员内的相关业务以及上下游业务的风险。

三、基于小贷公司的资金池构建模式探讨

(一)小贷公司在集团资金池管理中的模拟

如果小贷公司作为集团资金池使用,集团层面首先在组织层面要规范各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职能与权限,各分子公司贷与存的标准,在流程层面要规范其操作的具体方法,构建互联互通的跨公司财务管理流程与信息沟通系统:

1.小贷公司设立委托贷款专户,同时也作为资金池账户,委托贷款专户可由集团资金部集中管理。由小贷公司的委托贷款专户作为资金池账户,可以不用再通过银行设立专门的资金池账户,这过程中并不必须确保池内所有成员在同一家银行有账户。小贷公司在各成员的委托下,负责成员的资金调配,资金结算。小贷公司定期对各分子公司存入与贷出的资金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资金流入流出数据给到对应的分子公司。

2.需要将各业务公司闲余资金划转到贷款专户中,或者按照备用金制度,各成员公司保留一定备用金,剩余资金全划转至贷款专户中。通过贷款专户向需要资金的成员进行拨付,以及计算利息。为了完成以上工作,就需要制定跨组织的业务流程,实现在不同主体之间,经审批同意后的资金操作。为了提高运作效率、运作的透明性,可以通过引进资金管理系统,及时响应不同主体之间的资金调配需求,实现对其工作的自动反馈,提高业务办理的满意度。

(二)小贷公司的资金池模式

1.小贷公司辅助结算中心模式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可以作为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的一个模块,小贷公司除了进行正常的贷款业务外,还要服务于集团内部各公司,办理资金的收付和清算业务,同时,帮助各成员企业协调资金使用。集团内各成员公司对进入资金池的资金具有所有权,决定资金的存入与调出时间与数量。

依据集团财务部门确定的集团内部各公司最高现金限额,小额贷款公司将每日超过限额部分的资金结余划拨到委贷专户;若成员公司运营资金存在临时性不足,并向小贷公司申请,经小贷评估并通过同意后(也可增加集团财务部行使此职能),小贷公司从资金池中的托贷专户中,调拨相应的资金额度给到需求公司,各成员依据委托贷款协议,向小贷公司支付委贷手续费。

小贷公司既作为一个公司运营,又作为资金中心的一个部门具有结算功能,可以准确的掌控、监测各成员单位的资金流状况,可以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有效平衡和统筹安排,有利于提高各个成员公司的资金管理效率,减少外部融资额的同时,降低整体财务费用;有助于利用集团资金优势,协助急需资金的分子公司迅速做大,或是协助其在竞争中占据有利的资源,从而获取相对超过行业一般水平的收益。

由于小贷公司在集团内扮演重要角色,对小贷公司要求较高,不仅要处理好本公司的业务,还要调控好集团成员内部资金的运营。而小贷公司是独立经营的公司,需要受到外界的金融监督,内部结算运营需要充分考虑金融监督政策的合规性以及风险性。

2.小贷公司作为财务公司模式

小贷公司现在逐步被认为是金融服务银行体系外的金融机构。小贷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除可以行使结算中心的职能外,其主要服务外部的小额贷款需求客户,并获取相应的回报。小贷公司可以起到财务公司的作用,实现资金的统一掌控,优化并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随着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与成熟,在集团内部不存在财务公司的情况下,小贷公司可以行使财务公司的职能,通过行政与金融手段,将集团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实行统筹统支,支持集团一体化经营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集团内部的资金,不断提高集团资金运作的效率。

把小贷公司作为集团公司财务公司运营,参照外部的融资利率,由集团财务公司统一规定内部资金的利率,由于内部融资利率一般低于银行借款利率,促使集团各成员先在内部融资,降低对外部融资的金额。同时小贷公司具有加强融资的功能,逐步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使资金效率得到最大化发挥。除此以外,小贷公司通过为内部公司的客户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小贷公司通过对客户的行业与经营情况(或个人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可以及时提供给相应的分子公司,协助分子公司在提高运作效率的同时,规避不必要的客户风险。

小贷公司是一个独立金融机构法人,必须按照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准则运作,接受金融行业严格的监管,根据金融行业规定,小贷公司的资金只能以本金进行放贷运作。小贷公司同时作为集团财务公司进行运作时,就必须区分出小贷的本金与集团资金,两者不可混为一体,而应该是分开运作,单独记账。

四、基于小贷公司的资金池构建

各集团在构建小贷公司资金池管理过程中,应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具体模式。由于目前部分金融政策的约束,小贷公司在资金池构建过程中,尚未放开,小贷公司构建资金池的操作,也未得到普及。

政府现行政策并没有明确规定允许小贷公司资金池的建立。这就限制了小贷公司在集团内资金池模式的建立。为使小贷公司和其他金融公司具有相同的金融属性,更加服务于个人客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集团内部企业,政府可能会适当放宽小贷公司的融资界限,允许小贷在集团内部资金池的建立,使得在政策上有合法依据,使得资金池的建立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小贷公司在集团资金管理中,必须要满足以下两点:

1.响应业务要求,提高资金结算速度

建立资金池的目的,是利用集团内部成员资金进行相互调剂,降低对外融资的规模,从而减少资金成本支出。要实现建立目的,集团财务主管部门,就必须强制要求资金池内的公司成员,每天按时将其多余资金全部转移至资金池账户上。因此,各成员公司需要借助电算化以及信息系统处理工作,适时结算,及时结余,并按公司要求上报与存入指定账户。

2.重视并选择适合小贷公司发展的经营团队

建立基于小贷公司的集团资金池,由于资金池既有财务公司的职能,同时也有银行借入与贷出的功能,对小贷公司的经营人员,不光要懂小贷业务的财务,同时也要通晓集团财务,银行操作规定,除了正常财务人员需要的业务素质,职业操守、良好信誉外,小贷公司的财务人员还需要有复合的业务背景。

小贷公司的主业仍是小贷业务,对外放贷与本金的及时安全回收,仍是小贷最核心的工作,构建集团资金池,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只是小贷公司的一项非主业活动。由于小贷公司基本生产资料是钱,这对小贷业务人员与管理人员的选择,就必须要按照财务人员的标准进行选择并加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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