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利 吕兰 田春燕 王再军
本文依据《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方案》和《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详细阐述了2014~2016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范围、普查对象、普查技术及普查结果。
近十几年来,全市每年林业有害生物平均发生面积在15万亩左右,最高达近60万亩。如松瘿小卷蛾、落叶松落叶病、红松疱锈病、杨树烂皮病、银杏大蚕蛾、栗山天牛、日本松干蚧、花布灯蛾、森林鼠害等都曾在我市暴发成灾,不仅严重影响了林木的生长,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林木灾害和损失不胜枚举。根据调查测算,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全市每年减少林木生长蓄积在40万立方米以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可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
1 普查范围与对象
1.1 普查范围
全市境内的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观赏和四旁绿化树木以及花卉、苗木、种实、果品、木材及其制品均列入此次普查范围。
1.2 普查对象
能够对普查范围内所列的各寄主植物种类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均列为此次普查对象。
2 普查技术方法
本次普查以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档案为依据,以乡(镇)和林场为普查实施基本单元,采取线路踏查与标准地调查相结合方法为主、诱虫灯和引诱剂调查方法为辅,实施此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2.1 线路踏查
踏查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为导向,通过发现危害来追溯林业有害生物,这是本次普查的特点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