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探讨

2018-01-30 20:04陈丽丽
中国煤炭 2018年9期
关键词:盈余股东利益

陈丽丽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100011)

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者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在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中小股东话语权薄弱,一旦公司实施盈余管理手段,很少会有人将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在内。只有尊重和保护弱势的投资大众,尤其是中小股民,才能让股民们始终对证券市场以及公司保持信心。否则,整个金融证券市场这座大厦的根基将会受到震动,建立公司合理盈余管理的原始目的将难以实现。因此,站在中小股东的角度来探讨公司实施盈余管理活动的利弊,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1 煤炭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目的

通过对定义进行剖析可以看出,盈余管理以企业的董事会、高层管理者等为主体,以企业的会计收益为客体,目标是管理者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煤炭上市公司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国有控股企业为主,实施盈余管理活动的目的不尽相同。例如,因企业管理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或为企业实现上市、配股等。另外,煤炭企业在不同时期实施盈余管理活动的目的都是不尽相同的。

1.1 股票增值的目的

在民营煤炭上市股份制企业中,大量的股票都已被管理层人员揽入囊中,这就意味着他们会随着公司股票大涨而坐享收益,也就是股权激励。在股权激励中,升职、奖金等诱惑使管理层人员十分重视会计盈余,这就是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的动机。在国有煤炭企业中,上市公司与企业股票持有者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的。企业稳定、良好的经营业绩会给该企业股票的持有者带来稳定或上升的收益;若企业经营业绩下滑,持有该企业股票的中小股民会承受一定的损失,而带给企业大股东的则是巨大的亏损。正是这样的原因,使害怕承担巨大损失的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之时,会通过盈余管理活动来影响股票的价格并获益。

1.2 筹资的目的

国内证券市场制度严格,上市公司若想实现再融资,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证券市场要求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是稳定、良好的,这是公司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都很稳定的一大体现。所以,在这样的条件约束下,一个财务状况不佳、盈利状况不好的上市公司想要进行股票再融资就有了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证券法》规定,若公司接连亏损两年,其股票将受到交易所的ST处理;若第三年继续亏损,将被戴上“PT”的帽子,暂停上市;若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未能扭亏为盈,则被“摘牌”,不再符合上市的资格。如此严格的制度下,一些经营业绩较差、露出亏损苗头的煤炭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股票被ST处理、暂停上市、摘牌,就有了通过盈余管理活动来达到目的的动机。

1.3 应对监管的目的

很多煤炭上市公司总会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公司,因为其生产经营活动关乎到许多人和上下游企业,例如当地关联供应商、火力发电企业、煤化工生产企业等。这些上市公司更加需要通过盈余管理活动来摆脱外界的关注,在做账时将账面利润最小化是其重要的手段。若不这样做,迫于公众关注的压力,相关部门会加强管制来控制公司的盈利,中小股东的利益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此外,当地政府提供的额外津贴和潜在的补贴福利政策也会引致公司进行盈余管理。

煤炭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活动不仅出于上述目的,还包括避税等动机,都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

2 煤炭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

2.1 改变交易时间

企业管理层面可以将该结算的收入推迟结算或者提前确认,美化盈余,创造收入。但是,如果当期盈利比较大的时候,企业想要让利润与往期相差不大,避免下年被增加经营利润目标,或者是当期亏损较为严重且亏损无法弥补的时候,企业为了给下年提供方便、减少费用,减轻下年实现盈利目标的难度,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会开始进行盈余管理,将费用提前确认。各煤炭企业实施的具体操作不尽相同,大多数企业选择缩短摊销的期限,还有一些企业选择超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利用这样的手段,无非是将未来阶段的利润转移到当下,使当下的收益提高。

2.2 利用会计政策变更

在我国的会计政策下,相同的经济活动事项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会计处理手段。当存在利益冲突,即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与公司的相关利益者协商不一致时,公司管理层会在遵从会计准则的前提条件下,寻找最佳的会计政策来解决这一矛盾。上市公司变更当下不适宜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以解决利益矛盾从而达到盈余管理目的的行为屡见不鲜。在我国,虽然要求企业应使用一贯的会计方法,选定的会计方法不准随意变更。但是,变更会计政策和方法的成本较低,这项成本在公司变更政策后所获得的利润面前不值一提。在实务中,煤炭上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进行选择并缩短或延长折旧年限、选择和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改变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改变合并报表的范围等,都是上市公司选择、变更会计政策和方法而实现盈余管理的手段。

2.3 利用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为了自身的目的常常会玩母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把戏。常见的手段有: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商品给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双方相互进行资金调拨与借贷等。在关联交易中,上市公司的盈利与亏损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交易产生的盈利归母公司所有,亏损记在子公司的账本上,或者母子公司平摊亏损。不明真相的中小投资者会将关联交易产生的利得误认为是收入。会计准则重视母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各个环节,出台了各项规定,将关联交易严谨化、具体化,但是仍有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这种手段达到自身目的。现如今,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使国内证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不断完善,不断出台的新政策严格控制了关联交易的旧漏洞。

2.4 利用资产重组

在世界各国,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进行资产重组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由于资产重组的界定模糊,也缺乏制约条件,所以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通过盈余管理来虚高利润,提高业绩,甚至直接占用公司资产。例如,有的上市公司为降低亏损获取较高的利润,将公司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已确认的坏账转移给母公司,可是对中小股东而言,他们的利益被损害了。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盈余管理的手段得到了一定法律法规的约束。然而,在新会计准则制度下,又出现了一些诸如非关联企业的资产出售、资产盘盈、寻找会计准则漏洞做文章等新的盈余管理的手段,极大地影响着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过度的实施盈余管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负面影响

3.1 再融资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当上市公司需要融资时,除了可以通过利用留存收益外,还有两种较为常见的融资手段,即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不管是哪种选择,上市公司都必须拥有稳定、良好的盈利水平。但当上市公司需要大量融资之时,其盈利水平也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为了证明自己的获利能力来获取再融资的资格,通常会进行盈余管理来达成目的。

3.1.1 债权融资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一般来说,在投资者的眼里,上市公司进行融资释放着其资金周转不灵、资产质量受损的信号,而进行债务融资则意味着其资产质量好、破产概率低。为了使投资者对企业充满信心,在进行债务融资时,大多会在报告中调高利润,用失真的信息将报告中的盈余也调高。打着盈余管理的旗号,进行风险低、成本低的债务融资。报告中失真的盈余蒙蔽了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真实窘境,这些都是中小股东的盲点,十分容易导致中小股东错误判断、投资收益受损。

3.1.2 股权融资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对比煤炭上市公司的债权再融资与股权再融资,股权再融资的成本远远低于债权再融资的成本。高昂的成本使那些经营和盈利状况不好的上市公司选择股权再融资的方式来筹集大量的股权资本,具体的做法是利用盈余管理的手段来争取配股的资格。对于中小股东而言,他们仅仅根据苍白的会计资料无法深入地分析投资的利弊,很容易被粉饰过的会计信息所误导,使投资利益受损。通过盈余管理活动,大股东即使少量配股或不配股,也可以通过比如关联交易等方式圈得收益。而中小股东会因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后调整的股价低于原股价而投资,实际上,与均衡股价相比,实际的配股价格是很高的。所以,盈余管理活动给予了上市公司以较高的配股价格来筹集资金的便利,配股价格越高,中小股东的利益越受损害。

3.2大股东股权集中操控盈余管理,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由于煤炭上市公司自身股权结构的特点,具体而言,大股东集中持股、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这些因素往往使得中小投资者的想法在各种公司决策行为中被忽视,因此盈余管理的结果对于在信息获取处于劣势的中小股东来说是迫不得已而接受的,而他们在利益保障方面更是毫无优势可言。其中比较明显的方式有:劣质资产被控股母公司以相当高的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被用来向上市公司抵债;控股母公司利用上市公司良好的信誉为自己进行担保获得高额贷款,而贷款的风险却被转移到上市公司身上;上市公司掏腰包为母公司的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买单;上市公司负担高昂的租金租入母公司资产等。以上这些行为都是过度盈余管理的表现,这些行为视中小股东的利益于不顾,也使国内本土上市公司受到了不同层次甚至是破产的损害。

4 实施盈余管理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建议

4.1 针对煤炭上市公司方面的建议

4.1.1高质量地披露财务报告,抑制过度盈余管理行为

从国内煤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来看,出于自身的利益,上市公司更愿意及时披露那些可以提升公司形象的利好信息,而将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信息故意推迟披露、隐瞒,做不到充分的信息披露。由于披露失真的信息或隐瞒披露真实信息,损害了外部投资者的利益,这样的情况是不容乐观的。会计人员应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提供有利于外部投资者投资决策的有价值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保障外部投资者了解到真实、清晰的会计信息,还可以很大程度地降低大股东操控盈余的可能性。

4.1.2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避免大股东操控盈余

高度集中的股权会使管理层依附于大股东,大股东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操控公司,披露失真的会计信息,危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若想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做到真实透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必须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一是利用发达的互联网,将股东大会的会议视频发送给中小股东,让中小股东实时地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公司内部诉讼流程,避免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时无处申诉;三是明确股东和管理层的职责与权力,不允许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过度进行盈余管理。

4.2 针对政府政策方面的建议

4.2.1填补会计制度漏洞,抑制盈余管理手段膨胀

我国2007年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膨胀的盈余管理手段,但新会计准则中还是给上市公司提供了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企业管理层还是会利用盈余管理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会计准则在规范盈余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治理盈余管理的不足、保障会计信息公允有效,需要从完善会计准则做起。完善会计准则的漏洞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长时间的考虑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也应借鉴国外优秀的经验,不断缩小盈余管理的空间,让盈余管理归类为一种“正能量”手段。

4.2.2 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在上市公司中,中小股东可以说是公司的弱势群体,目前看来,我国并没有形成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的规范性规定。因此,建立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对于中小股东而言,当其质疑上市公司盈余、利益被损害等情况发生时,该机制可以提供集体诉讼的有效程序,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2.3 借鉴国外盈余管理治理的经验

发达国家早于我国很多年开始研究盈余管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优秀成果。例如,2001年美国爆发的安然事件。曾在美国500强公司排名第7位的安然公司一时间引发了民众对安然公司盈利流向的质疑,最终股价大跌,安然公司也成为了“公司欺诈”的象征。随后,美国出台了《萨班斯法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和审计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服务范畴,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的程序做出了严格的说明。《萨班斯法案》的出台为我国处理上市公司过度盈余管理、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提供了借鉴经验。我国有必要结合国情,吸收发达国家的一些优秀经验来制定相关法规,成熟地治理盈余管理。

4.3 针对中小股东自身方面的建议

4.3.1 提高自我权益保护意识

上市公司股价一夜之间大跌或公司无法经营而破产时,对于广大股民来说是十分无奈和痛苦的。中小股东从数量上看是庞大的,但持有的流通股股份较少,当利益受损时,即使质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手段也不会细究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是否造假。因此,在投资的过程中,中小股东应当而且必须努力建立与公司之间的良好沟通,提高自我投资保护的意识。

4.3.2 加强理财知识的学习

作为投资者而言,如果完全不了解市场以及投资理财的知识,那么个人财产会流失于无形之中。因此,投资者应当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运用这些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利益,充分发挥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例如表决权、求偿权、董事选举权以及知情权等。同时一个优秀的投资者还要持续深入地对理财相关知识进行了解和运用,不能浅尝辄止,对理财知识的一知半解往往会使自己走入误区,不能做到理性投资,更无法培养自己良好的风险承受意识。

猜你喜欢
盈余股东利益
儒家文化、信用治理与盈余管理
关于经常项目盈余的思考
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减持明细
利益与西瓜
一周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减持明细
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减持明细
一周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持明细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利益调整要十分注重“稳”字
利益链与新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