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超大规模性与边疆

2018-02-06 15:03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帝国中原秩序

施 展

(外交学院,北京 100037)

一、超大规模性与多元大一统

今天中国的疆域,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古代的技术条件下,这个地区与其他文明区域的交往规模很小,是一个相对孤立发展的体系。之所以称其为一个体系,在于今天中国所覆盖的疆域,是由包括中原、草原、西域、高原、海洋等在内的多重亚区域构成的。这些亚区域基于地理—气候—生态差异而形成,每个亚区域都面临着特殊的约束条件,从而在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会形成大不一样的秩序逻辑。

这些亚区域的秩序逻辑在历史演化过程中,不断互构,互为条件,互为解释,互为意义背景。这种互构性达到了如此一种深度,以至于脱离开其中一方,完全无法解释其他方的历史,中国的历史因此就是这些多元亚区域持续地共生、互构的体系史。①相关的多元互构逻辑,参见施展:《枢纽:3000年的中国》,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

要理解中国历史,有两个要素是我们必须纳入考量的前提。一是中国是一个轴心文明的载体,一是中国的超大规模性。这两个要素以一种人们经常意识不到的方式相互发生作用,中国历史的主要运动逻辑,理解当下中国问题的主要切入点,都在对这两个要素的把握里面。

所谓轴心文明,即在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之间的轴心时代出现的原生性文明。这个时候出现的中国文明,或许曾受到过其他文明的激发,并且在后续的年代中吸纳了很多其他文明的精神资源,但其内核中一些原生性的东西,作为基本识别要素,始终存在。轴心文明的特征在于其普世主义取向,绝不自囿于一族一地,而是以天下为思考单位;对应地,轴心文明不会设定自己由某一特定族群担纲,它所关注的只是文明本身是否获得普遍传播。轴心文明的这一特征,使得中国的精神结构中天然地有着普遍主义的冲动。在古代,它将自己理解为世界本身;在现代,它只有通过普遍主义才能理解自身与世界的关系,因为单纯的民族主义理念无法提供足够的精神容量,以支撑起它的精神世界。

很多轴心文明在历史过程中都丧失了自己的政治载体,但东亚的轴心文明却一直有中华帝国作为其政治载体,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历史效应。之所以会有这种差异,对比东西方文明,更容易看清楚。

与中国的中原地区相比,欧洲的地理非常破碎,人口也稀疏得多,这意味着,收税的成本很高,统治的成本也很高。古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有好多人都尝试过要一统欧洲,诸如查理曼大帝、拿破仑,都曾经短暂地统一了欧洲。但是他们对欧洲的统一没法持久下去,即便能够短暂地做到,很快又会瓦解了。因为无论哪一个政权想要一统欧洲,都很难低成本地获得足够规模的财政资源,从而对那些反抗的区域性政权获得压倒性优势。所以欧洲的大一统在瓦解之后就没有再恢复过。

中国则是另一种情况。中原地区土地辽阔平坦,人口稠密,中央政权征税的难度远远小于欧洲,统治的成本也低于欧洲。所以在汉帝国瓦解之后,还能再统一起来。只要社会结构变得足够扁平化,世家大族被打碎成为小家庭的结构,中央政权就能突破一个门槛,使得它相对于任何地方政权都有压倒性的实力,大一统就会成为一个不可逆的历史过程。这样一种社会结构的变迁就发生在“唐宋之变”,所以,在宋代以后,中国就再也没有过长期分裂的状态,一个大一统帝国结束了,取代它的不是分裂,而是另一个大一统帝国。这就有了国人经常说的“唯一历史未曾中断而延续至今的文明古国”。其延续性的根基并不仅仅在于其文明的韧性,更在于超大规模所带来的军事与财政逻辑。

说得更准确点,这个文明在其覆盖区域内始终可以找到一个独大强国作为其载体,该强国则始终可以该文明作为自己的身份识别标志。而在其他文明区域内,由于没有这种超大规模,没有足够的可供低成本汲取的资源,因此能够压制各种地方性力量的独大强国就很难持续存在;也因此,若干彼此相持不下的强国,便不会以文明作为自己的根本身份标志,以免混同于其他国家。

相应地,在古代历史上,东西方世界的政治秩序的核心问题也有着重大区别。对于西方世界来说,在多元竞争的情况下,其政治秩序的核心问题是统治正当性的问题;而对于东亚大陆的这个体系来说,其政治秩序的核心问题,是农耕与游牧这两大对峙区域,如何找到一种秩序安排,以便实现持久和平的问题。

东亚大陆的这个体系有的时候表现为外部均衡关系,有的时候表现为内部均衡关系。外部均衡关系就是历史上多元亚区域之间的外部对抗关系,呈现为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之间长期的冲突对峙,比如汉匈对峙、宋辽对峙、宋金对峙等等。外部均衡经常是通过战争来调整亚区域之间的秩序关系,当然,此时的亚区域之间也还是互构的,中原与草原的历史逻辑仍然是相互解释的,无法脱离开其中一方来理解另一方。内部均衡关系,就是指多元亚区域被整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庞大帝国,如元、清等帝国;由于亚区域的形成是基于无法被消除的地理—生态—气候差异,所以统一的帝国内部仍然是多元结构,帝国通过对治理技术的改进,来调整亚区域之间的秩序关系。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两种均衡关系的组织成本是不一样的,对整个体系来说,最终会向整体组织成本更低的方向演化。外部均衡下,对峙的各方都要维持规模庞大的常备军,体系的组织成本居高不下;内部均衡下,帝国的军队规模就小得多,组织成本大幅下降。那么,在不存在外部要素扰动的情况下,东亚大陆这个体系最终就会向内部均衡的方向演化,而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清代,就是这种内部均衡的最高呈现。

由于前述的超大规模性所引出的历史逻辑,在内部均衡状态中,一方面,边疆必定会被整合到帝国当中,从而形成远超中原的超级大一统;另一方面,边疆与中原有着一系列的差异,如何能够更有效地整合边疆,也会成为中国政治秩序当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要理解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对于中原与边疆的互动逻辑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而这种互动逻辑,又随着中原地区的社会结构的变化,而有着相应的变化。从汉唐之间的世族社会,到宋清之间的古代平民社会,可以看到这种变化的线索,对应地也有着东亚大陆体系的变化逻辑。

二、中原—草原的互动与中原豪族社会的形成

周秦之变经常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重要的秩序变革之一。但人们较少注意到,周秦之变不仅仅带来了中原秩序的巨大变革,同样在草原上也带来了巨大变革,可以说,正是周秦之变使得草原上开始出现游牧帝国,进而浮现出贯穿此后整个中国历史的边疆问题。

这里就涉及到草原与中原的不同秩序逻辑,需要先对此进行解释。

草原上降水量不足,人们无法像中原一样以农耕的方式谋生,只能以游牧为生。这带来一个结果,就是草原上无法像中原帝国一样建立起庞大的官僚体系与中央财政。官僚体系和中央财政互为条件——通过官僚征收赋税,通过赋税养活官僚——但它们的建立都有一个必须的前提,即赋税征收的成本必须小于收益,这只有在人口处于定居,可以被编户齐民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草原上游牧者逐水草而居,生活高度流动化,逃避征税太容易了,赋税征收的成本一定会大于其收益。草原上因此无法建立官僚制,因为其根本无法建立必须的中央财政。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草原上无法进行大规模治理,而只能以小部落为单位行动。在小规模群体的情况下,是可以依靠熟人关系完成管理的;但是一旦群体规模超过某个临界点,则它不再是个熟人社会,只能靠规则来治理。①英国人类学家罗宾•邓巴的研究认为,人类的大脑能力决定了个人能够拥有稳定社交网络关系的人数上限是约150人,这被称为“150人定律”,也被称为“邓巴数字”。因此,我们可以大致认为,从依靠熟人关系治理,到依靠规则治理,群体规模的临界点就在150人左右。参见[英]罗宾•邓巴:《你需要多少朋友:神秘的邓巴数字与遗传密码》,马睿、朱邦芊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年,第22-26页。规则需要专门的执行机构来使其运行,也就是需要官僚体系;但是草原上又无法建立起官僚体系,所以,一旦部落的规模超过临界点,它就会分裂出新的部落,继续以小集群的方式来行动。

草原上的资源有限,除了肉、奶等少数产品外,游牧者需要的很多种生活资料都要从南方农耕地区获得。获得的办法有两种:战争与贸易,而贸易显然是成本更低的办法。问题于是转化为,中原地区是否愿意与草原贸易?只要中原没有统一,则中原的诸侯国会竞相与草原部落进行贸易,因为它们能从草原买到重要的战争资源——马匹;不与草原贸易的诸侯国在与其他诸侯国的战争中很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如此一来,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关系会使得草原与中原的贸易条件达到一个大致的市场均衡价格。对于草原上的诸多小部落来说,这样一种贸易条件是令人满意的,无需联合起来向中原争取更好的条件,因为没有任何办法能获得比市场均衡价格更好的贸易条件。对小部落来说,倘若联合起来,不仅其自主性会受到约束,贸易的利润也会被盟主剥去一层,还不如联合前。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中原统一,则中原帝国就可以用政治手段,或者关闭贸易,或者规定一个远远偏离于市场均衡价格的贸易条件。草原上的诸多小部落面对这种状况,通过战争获取必需品会变成一个更有吸引力的选项。要想对中原发动战争,小部落便必须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大的部落联盟,强大的游牧帝国于是出现了。②笔者的相关思考深受拉铁摩尔、巴菲尔德、狄宇宙、格鲁塞、杉山正明、王明珂、姚大力、罗新等人著作的启发。([美]欧文•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唐晓峰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美]托马斯•巴菲尔德:《危险的边疆》,袁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美]狄宇宙:《古代中国与其强邻》,贺严、高书文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法]勒内•格鲁塞:《草原帝国》,蓝琪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日]杉山正明:《游牧民的世界史》,黄美蓉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4年;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姚大力:《北方民族史十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笔者还拜读过姚大力和罗新两位先生的多篇相关论文,恕不一一列举。)

也就是说,中原不统一,草原就不会统一,或者即便统一了也很快便会解体;中原统一之后,草原便会统一。而一旦草原统一了,反过来会对中原构成巨大的军事压力,成为中原帝国存续的首要约束条件,进而改变中原内部的演化路径。这在汉朝前期,便带来了中原社会从散沙状的平民社会向豪族社会演化的过程。

汉承秦制,商鞅曾有法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在汉代也被继承下来;秦汉的农村都是杂姓村,不许同姓聚居。这类法令的目的都是要将社会彻底打为散沙化,将大宗族拆散为小家庭,如此则一方面国家可以掌握更大的税基,一方面民间愈发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利于集权秩序的统治。

汉初诸帝面对天下初定的格局,对内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对外采取与匈奴和亲的政策,社会经济获得了几十年的恢复期。文景之治给汉朝留下了丰富的积蓄,到了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时期,尽此蓄积,北击匈奴凡四十四年,数封狼居胥。匈奴百姓妻子离散,不胜悲苦,然中原人民也未尝好过,“武帝之末,海内虚耗,户口减半”(《资治通鉴•汉纪十五》)。过半的户口损失,不是因百姓战死沙场,而是其苦于皇帝筹措军费征敛无度,遂抛弃田园成为流民。“元封四年中,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史记•万石张叔列传》)未成为流民者,也托庇于豪族,隐匿其户口,逃避朝廷的赋敛;而堪称地方土皇帝的郡守以及诸侯王等,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以躲避中央的节制,也有与豪族结盟共抗朝廷的动力。中原于是开始进入豪族社会。①豪族的来源,有秦末汉初的六国贵族后裔,有私人工商业豪富,有汉初军功集团后裔,有豪杰游侠,有地方强宗大姓,等等。参见崔向东:《汉代豪族研究》,武汉:崇文书局,2003年。

在这里就可以看到,草原秩序与中原秩序深刻的互构关系。中原与草原,任何一方的历史脱离开对方都无法获得有效解释,双方互为条件,在对方处激起的社会—历史演化还会不断地反馈回己方,并引起进一步的社会—历史演化。这样一种互动、互构的历史,使得农—草双方在更高的意义上成为一个共生体,这是双方在真正意义上共享的历史记忆。

中原的历史逻辑在此后的演化,便受制于豪族崛起这样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在汉武帝之后,豪族越发势大,小民投入豪族门下寻求庇护,朝廷税基渐渐流失,无力压制豪族,西汉逐渐走到困境无法自拔。中间经历新莽一朝的失败努力,到了东汉,皇权终于被迫走上与日渐世族化的豪族相合作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压制地方、统合帝国的能力越来越弱,到东汉末年遂致天下大乱,群雄蜂起。而世族在此过程中也逐渐衰朽堕落,虽然有西晋的短暂统一,还是难扶大厦之将倾,终至五胡乱华,神州陆沉。世族社会也走上了自我解体。

随着中原地区的衰败,中国秩序的重整,需要依靠来自边疆的力量的重新激活。数百年后,深刻继承了北朝血液的隋唐,再建了恢弘的大帝国。隋唐接续了西魏—北周的混一胡汉的制度创新,在北魏和北齐留存的、通过士族家学传承的中原汉魏文化,保存于河西地区的汉魏西晋文化,以及东晋和南朝发展起来的礼制。②参见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3-5页。唐帝国由此克服了汉帝国面对草原帝国时终致天下崩解的军事—安全—财政困境,把胡汉一体化的原则推及至塞外,超越于草原—中原之上。一如唐太宗云:“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资治通鉴•唐纪十四》)

草原的视野与武功、中原的精神与财富,整合为一体,胡汉混血的隋唐皇室,终于将起自中原的普遍理想外化为一个庄严恢宏、灿烂夺目的普遍帝国。故陈寅恪先生赞之曰:“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③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344页。中原与边疆的互动关系,至此达成了一次重要的内部均衡。

三、平民社会与来自边疆的制度创新

唐代形成了超越于胡汉之上的混合帝国,但是这种内部均衡关系的机理,并未成为帝国统治者的自觉。唐朝初期以北方为正统,继承北周和隋的统绪,消解了中原文明的唯一正统意味,异族天子出身因此也有正统性。但到了唐玄宗天宝年间,则将唐代统绪上接汉代,于是正统便移到了南朝,异族身份被抛弃,君主逐渐淡化了其草原渊源。④参见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2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8-29页。这样一种帝国定位,使得唐玄宗对胡族将领难以形成恰当的统御,终于招致安史之乱,也让盛唐走向终结。但也正是安史之乱后所带来的一系列经济、财政、社会等层面的变化,终结了自汉代以来的世族社会,中国的社会结构走向了古代平民社会,①相关的历史机理,详见施展:《枢纽:3000年的中国》,第198-205页。从而也就走上了不可逆之大一统的历史路径。

也正是在唐之后的历史进程中,辽帝国第一次为中国历史带来了二元帝国的精神自觉。大辽建立起南北两院制来统治,“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简朴,汉制则沿名之风固存也。辽国官职,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辽史•百官志一》)这样一种二元结构甚至体现在皇家内部,辽太宗下令大辽的北面官与皇太后(部族旧制的主要代表)穿契丹服,南面官与皇帝本人则穿汉式服装。②[德]傅海波、[英]崔瑞德编:《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史卫民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54页。这种安排深刻地体现了大辽皇室作为超越于农—草之上的普遍性秩序的象征,它不再是契丹人的帝国,而意图成为一个超越于各族群之上具有普遍性的帝国。辽帝国从而能够自觉地在一个横跨农—草之上的帝国内部,将农耕与游牧各自给出稳定的秩序安顿。此一制度创新也带来了中国历史上中原与边疆关系的全新政治样态。

这样一种能够稳定可持续地同时统治长城南北的二元帝国的担纲者,都来自中原农耕与草原游牧的过渡地带。北魏的担纲者来自长城沿线,辽代以后的担纲者基本上来自东北地区。之所以如此,原因是纯粹的草原统治者,其美德在于草原英雄式的酣畅淋漓,无法理解儒家的伦理世界和治理逻辑,无法容忍中原帝国官僚体系对于皇帝个人意志的约束,所以并没有能力直接统治中原。而纯粹的中原统治者,皇帝的美德在于“垂拱而治”“治大国若烹小鲜,不可轻扰”的自我节制,唯有如此官僚体系才能不受干扰地依循常例自动运转,所以中原统治者也不可能具备统治草原的能力与兴趣。

若欲建立超越中原—草原的普遍帝国,担纲者必须是能够同时理解中原与草原的人,这种人只能是来自过渡地带。二元帝国中,统治者同时兼有两个身份,通过可汗的身份以部落联盟的方式统治草原地区,这里主导整个帝国的军事秩序;通过皇帝的身份以官僚帝国方式统治中原地区,这里主导整个帝国的财政秩序。中原之富与草原之雄结合在一起,并因对最高统治者的共同效忠而联结在一起。

再反观中原方面,随着古代平民社会的形成,也带来其政治地理空间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到东亚大陆体系的相应空间结构的变化。在豪族—世族社会的时代,中原帝国北部的强敌虽然构成对帝国安全的威胁,但对朝廷来说,首要威胁是帝国内部的强藩;进入平民社会之后,因帝国内部已无强藩,所以对朝廷来说,北部的强敌方转为主要的威胁——帝国的安全与朝廷的安全虽本质上不可分,但其侧重点并不一致。于是,帝国的政治地理空间结构就从此前的“东西关系”转换为“南北关系”,其首都便也会相应地转移到长城沿线地区——倘此时是个中原农耕帝国,则以此来防备北患;倘是个超越中原—草原的二元帝国,则以此确保同时控御两边。由于二元帝国皆起自东北,这也就决定了,首都的选项便只剩下北京,方可形成对中原、草原、东北的多方控御。

所以,从辽代的南京析津府(即今北京)开始,金、元、明、清,皆定都北京。宋、辽、金是第二次南北朝关系,在这种秩序当中,由于北方在军事上占据优势,总的政治中心毫无疑问位于北朝一方的中原—草原过渡地带,故而北京可为当时整个东亚世界的首都,上京临潢府与开封都是在北京秩序之下起到各自的功能;③大辽帝国一统海东海西、漠南漠北,并深入中原。它拥有宏阔的欧亚大陆视野,将大宋所赠岁币、丝绸转而用于国际贸易,将首都上京临潢府规划变为运营国际贸易的回鹘商人的居住地,通过草原路线而成为沟通东西方的关键桥梁。在杉山正明看来,在来往行旅、物品、语言及文化等方面,东亚世界在公元11世纪首屈一指的国际大都市应当是大辽的南京析津府,而非大宋的城市。参见[日]杉山正明:《游牧民的世界史》,第184页。元、明、清的逻辑就更加清楚了。从这样一种分析角度来看,由于东亚大陆的草原—中原互构这样一种复杂的历史地理结构,决定了作为整体的中国,其首都天然只会落在三个城市:长安、洛阳、北京。在朝廷防备豪族时,则定都长安(如西汉、隋、唐);在朝廷依赖豪族时,则定都洛阳(如东汉、魏、晋);在平民社会,则定都北京。其余诸古都,皆(广义的)偏安朝廷之所在。①周振鹤先生对于首都与王朝地理空间的关系问题给出过更加细致的讨论。参见周振鹤:《中国历史上五大都城定位的政治地理背景》,载氏著《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十六讲》,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另,隋唐时代,朝廷与豪族之间的关系曾经有过更复杂的变换关系,此处笼统而论,未清晰化处理。此外,日本学者妹尾达彦对于欧亚大陆上政治地理空间与古都位置选择,也做过非常精彩的分析。参见[日]妹尾达彦:《长安的都市规划》,高兵兵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中原与边疆的关系模式,也会在此过程中有着相应的调整。

中原和草原两个方向的秩序逻辑的变化,在历史上最终汇聚为清帝国的大一统格局。清代继承了辽代开创的二元帝国治理技艺,并更进一步发展,在不同的文化—生态—经济区采行不同的治理方式,最高统治者也以不同的身份面目出现,东亚大陆多元体系的整合遂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原地区主导大清的财政秩序,其提供的庞大的中央财政使得大清统治者可以对八旗进行直接管理,将军事贵族赎买掉,从而克服周期性的继承危机,统治者在此以皇帝的身份出现。满蒙主导安全秩序,因冷兵器时代的草原骑兵是最具战斗力的部队,统治者在此以大可汗的身份出现。藏地以其精神力量驯化蒙古,尤其要驯化不是作为臣属而是作为准盟友存在的外蒙古,统治者在藏地以文殊菩萨转世的身份出现,以便形成对此地的特殊控制机制。回部则提供帝国整体的安全战略空间,因为外蒙古与回部在军事地理上可以说是同一个空间,所以左宗棠在塞防海防之争中,坚定地说“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清帝国中,汉满蒙回藏各得其所,各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功能:满蒙回藏人数少,但权重并不低;汉族人数多,但权重并不更高。它们通过大清皇帝的多元身份而获得统一,多元帝国实现了内在的均衡。

清代皇帝以多重身份统合帝国,又以大一统之天命所在来凝聚整个帝国的精神向心力。原则上来说,汉满蒙回藏等诸多群体在这样一个普遍帝国之下,虽各有自己的特定历史记忆,但同时也有着超越于其上的共享历史记忆。共享的历史记忆有潜力从精神层面上吸收掉所有特殊群体的身份诉求,在一种普遍秩序中予其以安顿;而特殊的历史记忆,则构成了普遍帝国赖以获得微观活力的基础之一。

四、中国的近代转型与边疆问题的浮现

大清帝国在古代中国实现了对于多元亚区域的最高整合性,但是没多久就遭遇到了西方近代秩序的冲击。这一冲击逼迫着中国必须进行艰难的转型,而清帝国所曾经实现的内在均衡,也在此过程中遭遇到严重失衡。

在太平天国战争之前,大清是由草原游牧者来提供安全秩序,中原汉人地区来提供财政秩序,两者成为一个共生体;但是到了太平天国战争中,大清蓦然发现,其八旗兵不再能够提供安全秩序了,真正能够对抗太平军的,是由曾左李胡等人组织起来的勇营。同时,朝廷也无力为勇营提供足够的军饷,曾左李胡等人又在朝廷的允许下开征了厘金税等,并将相当部分的关税也纳入军饷。于是,大清的秩序一变为汉人地区既提供财政秩序又提供安全秩序,到了成立海军之后这个特征更加明显。这个变化也与西方所带来的热兵器时代相关联,草原地区在冷兵器时代基于高度机动性而获得的军事优势不可逆地丧失了。热兵器战争需要庞大的财政能力和人力资源为基础;再加上同光中兴时大量的汉人重臣的出现,于是汉人地区一变为帝国的全方位核心。

帝国过去的秩序基础遭到颠覆,同样也促成了帝国观念的深刻转变。内在多元的大清帝国,此时必须把整个帝国动员起来进行整体性应对,但是由于汉人地区在此过程中重要性的全面上升,使得在汉人的潜意识里,整体性应对逐渐转变为中原秩序对于帝国秩序的替代,这进一步使“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说法开始获得足够强的动员力。对大清统治者来说,帝国内部的失衡是很清楚的,一旦秩序倾覆,则满洲人将无容身之地,于是他们做出一种自保的努力,在政策上就体现为极端的保守。这是一种愚蠢但可以理解的保守,但它反过来进一步激化了汉人方面的革命倾向,温和派势力逐渐边缘化,革命最终难以避免。

就汉人方面而言,这样一种精神层面和观念层面的转变,其后果是非常复杂的。它一方面在中原地区开始形成动员力的基础,一方面使得在内地人的眼中,大清本来所内蕴的多元特征,在边疆地区逐渐模糊下去了,边疆的重要性不再以过去充满主动性的姿态呈现出来,而是在某种意义上开始呈现为一个需要被规训的对象。

于是,边疆的意义开始出现深刻变化,并作为一个问题浮现出来。这里需要对于古代与现代的政治秩序观再做一个分析。

在古典帝国的视野下,世界秩序首先不是政治秩序,而是文明秩序。帝国是文明之道德理想的世俗担纲者,其眼中的世界秩序呈现为中心—边疆—蛮荒的差序格局。帝国中心区是文明的至高点,边疆既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个文明概念,正是通过边疆,文明从帝国中心不断向外扩展,传播向蛮荒之地,边疆是文明向外扩展的前沿。在这种差序格局下,诸区域的等级高低是从中心向蛮荒逐层递减的。但是,边疆的地位虽然比中心要低,却并不会使得边疆的尊严被剥夺。相反,在整体的秩序结构中,每个部分都起着各不相同、彼此无法替代的功能,都不可或缺,其各自的尊严都来自这种不可或缺性。等级差异所带来的不是尊严的区别,而是责任的区别。①美国学者洛夫乔伊对这样一种差序格局下的整全性伦理秩序,曾经做过非常精彩的观念史梳理。参见[美]阿瑟•O.洛夫乔伊:《存在巨链:对一个观念的历史的研究》,张传友、高秉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帝国中心肯承认边疆应有的尊严,边疆是可以接受自己相对于中心的次等地位的。在古典帝国的视野下,个体的意义与价值也必须在超脱任何个体(包括君主在内)的整体秩序当中才能获得体认,整体秩序是世界的根本意义框架,是思考政治正当性的出发点。

但是,在现代国家中,对于世界秩序的差序性理解被普遍的平等置换掉了,思考政治正当性的起点也从整体秩序转换为个体的主体性。在现代国家的叙事结构中,不再有什么基于等级差异的比例性尊严,尊严是寄托在每一个平等个体身上的,基于个体彼此之间对于对方主体性的普遍承认。从国家的空间结构角度来看,古典帝国时代,帝国中心不认为边疆有独立于自己之外的主体性,边疆只有通过中心才能获得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到了近代一系列革命之后,不管对于个人还是国家,不需要通过任何人做中介,每个人和每个国家都拥有自足的价值和意义。②列奥•施特劳斯曾对这样一种古代与现代的秩序观念的差异做过极为深刻的讨论。参见[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正是经历了政治正当性的这种“古今之变”后,边疆开始成为一个问题。由于现代叙事中预设了所有人、所有地区的平等,故边疆不再像古典时代一样首先是文明概念,而是被还原为一个纯粹的地理概念。边疆的主体性应该是自足的,国家的政治叙事也承认这一点,从而在文明意义上不再有边疆;但是由于各种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国家的中心区对于边疆享有各种优势,以至于中心区在政治实践中总是有着不自觉的对于边疆的居高临下之感,那种有着等级之分的边疆又被隐性地继续了下来。

可以说,在古典时代,是有边疆、无问题,边疆在整体秩序当中的地位名实相副,对边疆来说不存在什么生存困境。在现代性诞生之后,则是无边疆、有问题;与中心地区有着高低之分的边疆在理论上不存在,在实践上却隐性存在。理论的承诺与现实的体验之间的张力,在现代世界构成了边疆地区的一种生存困境。这种生存困境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而是精神意义上的:边疆地区的主体性,在现代国家的政治叙事和历史叙事当中,虽在原则上被承认了,却在事实上迷失掉了。

对大国来说,边疆的存在是一种必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国家来说,基于本文前面所述可知,边疆更是必然与内地整合在一起的,这是一种现实的力量结果所致,与人们的愿望没有关系。但是,这样一种整合,仅仅是一种物理事实,它并不自动地能够解决前述的边疆生存困境。倘若边疆不能在国家的叙事当中获得一种主体地位的承认,则这种生存困境将无法获得化解,而国家对于边疆的治理也很有可能会措置失当。民族主义的观念结构,会直接形成对这个问题的遮蔽,更遑论解决问题。这是我们在今天必须加以认真的反思与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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