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的国家建构思想与中华民族观念

2018-02-06 15:03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杨度民族主义梁启超

李 晶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9)

民族国家建构在整个20世纪都是中国政治和思想的重要主题。改革开放40年来,全球化和民族主义是对民族国家建构产生影响的两个重要因素,而二者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内涵的复杂性,学界对其内涵和作用存在不同甚至相反的主张,故而对中国的国家建设形成了好坏不同的影响。其中,民族主义自20世纪初以来就与中国的民族国家建构问题紧密相关,同时也与中国进入世界和中国在世界秩序中的地位问题深刻相连;全球化则与后者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改革开放的深化带来了中国快速的全球化。全球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提供了反思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建构的视阈。

马基雅维利有言,观察事物变化的最好方式就是回到其源头。在新时代开启之时,重思民族国家建构思想开端时期的问题,也许能够更为切实地理解中国经验。既不掉入西方中心论的陷阱,也不陷入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泥淖中,这是本文理解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思想历程所依据的基本原则。

一、清末民族国家思想的发端与问题

如果说甲午战败是清朝政治变革的条件,那么戊戌变法的失败则是清末民族国家思想发端的条件。因为甲午战争的失败触动了救亡图存,而戊戌变法的失败使得思想者(如梁启超、章太炎、严复等)触及到了19世纪的政治秩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族国家体系与民族主义。

19世纪的秩序主要是欧洲民族国家的政治势力主导的,恰是这些欧洲势力对清朝形成了压倒性的政治优势。这一优势在1894年甲午战争后又被日本证实,更在1904年日俄战争中进一步被证实。故而民族国家、民族主义被视为进步(即优势或强大)的充分必要条件。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说》中表达了这一认识,“自十六世纪以来(约400年前),欧洲所以发达,世界所以进步,皆由民族主义所磅礴冲激而成。”①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998-5005页。民族国家的欧洲经验是中世纪的封建秩序下,王权强化而建立绝对君主制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中央集权的国家统治机构,到19世纪,民族国家则“在这个国家的主权由其绝对君主掌握转而为nation所掌握的时候形成”②[日]川崎修:《阿伦特:公共性的复权》,斯日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8页。。阿伦特对民族国家进行分析时认为,民族国家成为秩序主体是19世纪通过“民族对国家的征服”而形成的。③阿伦特认为十九世纪也是民族国家秩序的解体的过程。参见[美]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而“民族国家”之“民族”则是民族主义所制造的。④参见[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

概括地说,民族国家的欧洲经验有两个要点:一是绝对君主(专制君主)强化王权所形成的国家(包括统治机构、领土和人民)是民族国家的基础;二是国家的主权从绝对君主转移到“民族”手中。前者仅仅是西欧经验,后者则是19世纪的特征且可以复制,这正是民族主义的要义。

民族主义虽可复制,但民族国家的经验基础不可挪移,故而在清末梁启超等人引入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思想时,产生了思想与经验基础的“磨合”问题,包含着建构民族国家之中国的最初问题或说难题。这在两个方面最初都与梁启超有关,一是梁启超与康有为的思想分歧所包含的“国家建构”思想,一是梁启超与革命派的思想分歧所包含的“民族主义”反思,且二者之间存在着经验基础的关联。

其一,在国家建构问题上,梁启超与康有为的思想分歧,最初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梁启超采取了民族革命的立场——排满反清,不过康梁之间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基底即立宪主张,故而1902年前后康有为对梁启超的“屡责备之,继以婉劝”就以此为基础,要点即“议民权政体,制立宪,无不可言,何必言革。”⑤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57页。虽然在政治主张上康有为的宗旨是保皇,然从民族国家建构来看,康有为和梁启超的思想差异之间有一要点尚可说道。

清朝虽然有专制君主,也尽管在专制君主下朝廷体制实行满汉分治,但自雍正时期就标举了“华夷一家”,乾隆以来更是形成了天朝上国的华夏正统观,“大清皇帝即天下中国之主”。⑥参见李晶:《夷夏观的转变与天下观的再造——从思想史看明清更替对“中国观”的影响》,《思想战线》2018年第1期。简言之,以欧洲标准而言,清朝专制君主下的臣民并非一个“民族”。以此来看,尽管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梁启超等主张“满汉一体”以对抗革命派的排满主张,然而“满汉一体”的主张,更多是“华夷一家”思想的延续,并非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多民族一体,而是大清皇帝之下的多民族(ethnic)臣民共同拥戴清朝统治。简言之,康有为并没有民族国家之民族的自觉性。就“民族”主张而言,康有为的“民族大同论”的基础乃是“黄白竞争”之种族观,或自然民族论。章太炎1903年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即以“历史民族”论驳斥“自然民族”说。故可以说,康有为的“满汉一体”主张和“民族大同论”等都旨在君主立宪的国家建构,与民族国家建构“以民族掌握国家”的主张,判然两途。

其二,上述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讲,清朝所造就的帝制下的“华夷一家”的格局与民族国家建构的主张存在现实与观念之间的悬隔不通问题,此最早为梁启超所反思。梁启超1903年后虽然舍弃了民族革命主张而回归了满汉一体论,但已然不同于未接受民族主义之前的主张了。最要者即梁启超有了民族国家建构的自觉性,正是这一思想自觉,使得他最早面对中国经验基础与民族国家建构之间的紧张关系。

这一紧张源自于“造”民族。民族建构在思想上来自日本民族主义对戊戌失败后渡日志士的影响。“‘民族为何’的讨论盛行于1890年教育敕语发布前后,当时日本的民族论的主流观点认为日本民族因为有着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即皇室是日本民族的始祖和民族的宗室,只有这样的疑似血缘关系的单一的日本‘民族’,依靠基于西欧社会契约说的‘民族国家’,才能创立坚固的‘民族国家’。”①[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46页。简言之,民族国家需要单一性民族,故而构建民族国家需要“建构”与之匹配的“民族”。1903年前后在诸多渡日的仁人志士和留学生中,兴起了一股“黄帝崇拜”,以“发明”共同始祖而构建“中国民族”——汉族②参见孙隆基:《清季民族主义与黄帝崇拜之发明》,《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日]石川祯浩:《20世纪初年中国留学生“黄帝”之再造——排满、肖像、西方起源论》,《清史研究》2005年第4期。。在此基础上,革命党人确立了民族主义的一大要旨:“合同种异种,以建一民族国家”③余一:《民主主义论》,张枬、王忍之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第1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7年,第486页。。梁启超也认为民族主义“实制造近世国家之原动力”,且认为民族主义是“近百年来欧美国家变法自强”的关键。④梁启超:《论民族竞争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第4册,第11页。

故而在1902—1905年间,梁启超使用“中国民族”“中华民族”一词时,很多时候指的是“汉族”,然而有的时候也指“合国内之诸族”。⑤参见1902年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1905年的《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考察》。今日涉及梁启超与“中华民族”的相关论述多不对1902和1905年的梁所使用的“中华民族”的不同内涵做区分,而以1905年的用法概论,这消解了当时“民族”和“中华民族”观念中的内在张力,从而不能进一步理解1905年前后的民族主义论战及1907年的“中华民族”和“五族共和”观念之间的思想联系。因为在1903年后梁启超受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影响并因美国之行改变了对民族主义的认识,⑥参见王昆:《梁启超与伯伦知理国家学说》,《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2期。或者说摆脱了日本民族主义的局限而提出了“大”、“小”民族主义,“则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各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⑦梁启超:《中国学术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第3册,第672-680页。。

正是基于对民族主义认识上的加深,使得梁启超在思想上面临了民族国家建构最初的问题,即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体——中国民族(其后为中华民族),是单一的汉族,还是合国内诸族而言?

二、五族共和与中华民族

“20世纪初,在中国各民族总体意义上使用‘中国民族’一词的,并不限于梁启超一人,甚至也不局限于改良派和立宪派。”⑧黄兴涛:《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63页。“中国民族”随着民族主义特别是历史民族论的引入而被“中华民族”一词替代,两词之差在于民族主义所包含的民族一体性。

1905年前后,民族主义逐渐替代种族主义成为清末民族思想界的“学理”,并发生了“民族主义论战”。严复、梁启超、杨度、章太炎、汪精卫、胡汉民、朱执信等是论战双方主力。这场论战在民族观念上产生了两个最重要的后果,概言之,一是经过论战(在论战中和论战后)革命派的“民族主义”内涵发生了转变,受严复和梁启超的影响,“民族主义”的种族复仇内涵消退,“同化论”和“历史民族”(文化是核心要素)成为主要内涵;二是立宪派如严复、梁启超等均明确舍弃以革命的民族主义(以单一性民族“夺取”国家主权为核心内涵),而采取国家主义(“合诸族”而成中国)的观念和立场,“立宪”成为了他们的核心主张。⑨关于1903-1907年间民族思想转化的相关论述,参见李晶:《从“夷夏”到“中华”:“中华民族”观念形成时期的思想转化》,《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搁置革命与立宪的政治争议,单就“民族”思想而论,1905年的论战之后,革命派虽未放弃单一性民族国家为核心内涵的民族主义,依然主张民族革命论,如汪精卫以“同化之公例”说事,力主“同化”乃汉族主导势力同化他族为汉族,从而维持革命派的根本主张“吾愿我民族实行民族主义,以一民族为一国民”⑩张枬、王忍之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上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0年,第100页。。章太炎的《中华民国解》,虽受杨度影响而舍弃了“十八行省为中国”的早期革命主张,⑪关于1908年前革命派的“民族建国主义”主张内含的十八行省建国思想,参见张永:《从“十八星旗”到“五色旗”——辛亥革命时期从汉族国家到五族共和国家的建国模式转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而接受了“合五族才是中国”、仅以汉族建国家无以自存的现实,但也坚持以汉族同化诸族的民族主义论,其立足点就是“所以容异族之同化者,以其主权在我,而足以翕受彼也。”①章太炎:《中华民国解》,张枬、王忍之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第737页。这显然是“以一民族为一国民”的革命立场的直接宣示。尽管以“汉族”掌握国家主权在民族政治理论上是奇怪的说法,但基于历史民族和民族同化论,形成了新的“民族”观念,即“中华民族”。革命派基于民族主义的主权统一原则和清末的政治现实,舍弃了“汉族建国”论,而经过革命思想家章太炎等的思想创造,形成了基于民族主义的“中华民族”观念——以汉族为主体同化国内诸族而成一个“中华民族”。②这一点多被研究者当做大汉族主义处理,其实将其放置在历史中可以发现这一主张是多种理论和现实合力而成的,是为了适应“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一民族国家模型而形成的本土化思想,其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处于不断的调适中,孙中山的民族思想就是例证。

立宪派人士的主张经过论战也发生了变化或说深化,梁启超和杨度最为典型。最初立宪派(或改良派)在两个点上进击革命派,一是针对满汉之争,指出满汉早已融合,以满汉一体立论;二是针对种族革命或民族革命,指出此种革命必将产生国家分裂危机,甚至灭亡危机,以立宪君主制立论。这两个从现实出发的浅显观点(根本打不动革命人士),经过1904—1907年间的民族主义论战而形成了革命派也不得不重视的学理。

尽管严复和民族思想和民族主义关系不大,但这场论战的确开端于其所译甄克思的《社会通诠》,准确说是他的“《社会通诠》按语”中的一个观点从根本上挑战了民族主义的社会合法性:“是以今日党派,虽有新旧之殊,至于民族主义,则不谋而皆合。今日言合群,明日言排外,甚或言排满;至于言军国主义,期人人自立者,则几无人焉。盖民族主义,乃吾人种智之所固有者,而无待于外铄,特遇事而显耳。虽然,民族主义将遂足以强吾种乎?愚有以决其必不能者矣。”③王栻主编:《严复集》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26页。简言之,严复认为民族主义不是强国强种的必要条件,这与当时的革命人士如章太炎、孙中山、胡汉民、汪精卫等,甚至和部分立宪人士如梁启超等的重要主张都相反对,因而引发了关于民族主义的论战。④关于严复和章太炎的论战,参见干春松:《民族主义与现代中国的政治秩序——章太炎与严复围绕〈社会通诠〉的争论》,《开放时代》2014年第6期;关于梁启超和汪精卫的争论,参见孙宏云:《汪精卫、梁启超革命论战的政治学背景》,《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梁启超和杨度是这场论战中立宪派的代表人物,也是主要的学理深化的推进者。

就思想史而言,这场论战对立宪派的民族思想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在“民族”的政治层面,从“满汉”,过渡到了“中国民族”,再过渡到了“五族”和“中华民族”;二是从民族主义过渡到了维护国家整体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从警示分裂危机过渡到了提出维护国家整体性和主权统一的民族观念或说立国方案。这两个方面联系紧密,在梁启超和杨度的思想中最为突出,同时二者又涉及到对民族主义内涵的重要改变,故而按要点作分别解说。

要点一是,最初在梁启超思想中出现的张力,即“中国民族”或“中华民族”指“汉族”还是“国内诸族”的问题。受伯伦知理的影响,梁启超提出了大、小民族主义的区分,但并没解决问题。从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中梁启超获得至少两个重要观点:一是认识到民族主义并非建国的唯一途径,“伯氏固极崇拜民族主义之人也,而其理论根于历史,案于实际,不以民族主义为建国独一无二之法门。诚以国家所最渴需者,为国民资格。而所以得此国民资格者,备应于时势而甚多其途也。”二是接受了“民族”与“国民”的区分,伯伦知理在其国家学说中“企图分清什么是作为分享共同文化遗产的群体——Nation(民族)观念,什么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团体Volk(国民)观念,以及两者之间同社会概念的关系。”⑤[法]巴斯蒂:《中国近代国家观念溯源——关于伯伦知理〈国家论〉的翻译》,《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4期。在此基础上,梁启超找到了区分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方法,也找到了突破民族主义建国思想的可能路径。而这也受严复影响,在《社会通诠》按语中严复以图腾、宗法和国家三阶段的社会进化论阐释建立国家的法门,而错位翻译“民族”,⑥关于严复译民族对应词不是nation,而是tribe、communities等应译为部落或宗法团体的词,以此其他“错位翻译”等,参见王宪明:《语言、翻译与政治——严复译〈社会通诠〉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将民族主义搁置在宗法社会阶段,从而否定民族主义是“建立(现代)国家”的力量和法门。这一点与伯伦知理的学说契合,故对梁启超而言,否弃民族主义是解决思想矛盾的一个重要出口。1905年发表于《新民丛报》上的《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梁启超下了一个著名论断,其自言“悍然下一断案: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①关于这一断语,黄兴涛教授作了一个分析,并认为梁启超“已然有着相当的价值自觉”,并以“多元混合”来解读。参见黄兴涛:《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67页。这等于否定了单一汉族(以及单一汉族建国),也是对1903年盛行的“制造”汉族的理论否定。此后梁启超采用中华民族作为国家建构的民族,尽管在思想上“中华民族”观念依然存在待解决的问题。②1922年梁启超重新研究“中华民族”,但两个基本论点并未超出1905年,一是舍弃汉族,选取中华民族作为国家建构的主体民族;二是民族同化论并未改变。黄兴涛教授对此进行了解释,参见黄兴涛:《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第67页。笔者认为黄教授的解释并没有解决关于“中华民族”内涵的张力问题,但提供了观念分析的材料。

第二个要点关涉到杨度的思想。延续梁启超的“论断”,形成的是“中华民族”与“五族”的关系问题,在这一点上最有影响的是杨度的《金铁主义说》。由于辛亥革命的成功(伴随着民族主义获得政治影响力)与袁世凯称帝失败等大事件的影响,杨度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被遮蔽的,但就思想史而言,在“中华民族”观念及其内涵的形成上,杨度的主张所具有的思想价值某种程度上比梁启超还重要,原因就在于其主张本身。以下分别论述:

一、反对民族主义。“究之满、汉之间,不当言种族主义;满、汉与蒙、回、藏之间,不当言民族主义,二者皆应排斥,则无异也。”③杨度:《中国今世最宜之政体论》附识,参见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00页。其理由在于(1)在“民族”一词的内涵上,杨度坚定地主张“不同血统而能同文化者,谓之同民族”,而反对“血统论”,“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已含定义于其中。与西人学说拟之,实采合于文化说,而背于血统说。”④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82、183页。(2)在理论上杨度接受严复所译《社会通诠》的理论主张,认为民族主义与宗法社会“同档”,脱离民族主义方能进阶国家主义,这与文化程度的高低密切相关,与国家主义相对应的是国民(Volk),而非民族(Nation)。“余实不承认今日汉人有所谓民族主义。与汉人程度之高,由宗法社会入于国家社会者,已二千余年,不应更有民族主义之理由。”⑤杨度:《致〈新民丛报〉记者》,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201页。

二、政治现实与国家主义。杨度认为有两个基本现实:(1)“今汉人所言民族主义者,不过民主立宪党(革命党)一部分之人,然其为手段而非目的也乃如此,除此之外,更无言民族主义之人,则余之不认汉人复有民族主义,岂不与事实相应,而无违反者乎?”⑥杨度:《致〈新民丛报〉记者》,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202页。(2)“夫国家之元素有三:一土地,二人民,三统治权。”“既以保全领土为自存之一重要国是,则中国之领土,实和五族之领土为其领土,取今日之现域而无失之,且谋所以固守之道,乃足以为保全领土之策耳。”“人民既不可变,则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而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⑦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06、132-133页。所以,杨度不仅反对革命党人的汉族民族主义(种族主义),而且反对所有(各族群)的民族主义,而主张“国民统合主义”。⑧杨度:《中国今世最宜之政体论》附识,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200页。“国民统合主义”,又被杨度认为与胡茂如(次朴)的“积极的同化主义”一致,所以杨度的民族观念里,文化论和同化论是重要内涵,也是招致疑虑的地方。其实,同化论是当时的重要思潮,章太炎、梁启超、杨度等均受影响,故当历史地看待,而非扣之以民族主义的帽子。

概而言之,杨度坚持“合五族为中国”,但又认识到“五族”的“文化程度”不一,不能骤然合为一体(依据《社会通诠》的进化论衡量),故而一方面采取当时流行的“文化同化论”,主张通过文化层次高的同化低的方式,⑨杨度接受其同学胡茂如的主张,认为“胡君谓汉人之同化力为中国之国粹,可谓至大之发明。”杨度:《中国今世最宜之政体论》附识,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200页。以期逐渐实现“五族合为一体”,但前提是通过君主立宪以保全五族;另一方面基于现实,主张“中华民族”是基于文化而非血统的“民族”,合“汉、满、蒙、藏、回”才是“中华民族”,五族在法律(立宪)上是平等的。在其思想中,五族之间问题——同化和平等,需要在君主立宪的国家建构主张下才能实现平衡。

三、民族国家建构与中华民族

1905年前后有两个重要事件对清末民族国家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日俄战争,二是民族主义论战。以西方列强为民族国家模板建构本国的民族国家成为了一种强烈的思想冲动,特别是作为亚洲民族的日本因建立民族国家体制而战胜白种俄国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作用。民族主义论战之前和之后,无论革命派还是立宪派(改良派)的思想都是发生了重要变化的(如前所言),关于民族国家建构的思想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一变化最终指向了中华民族和五族的关系。

有一点几乎变成了老生常谈,即革命派最初是要建立单一民族(汉族)的国家,改良派则坚持保皇立场,主张建设君主立宪国家;在“民族”关系上,革命派主张排满,而改良派主张满汉一体。这是曾经的历史事实,因为经过1905年前后的民族主义论战,这一事实大部分被改变了。①许小青基于主权意识的生发,认为1903年是改变之年,参见许小青:《1903年前后新式知识分子的主权意识与民族国家认同》,《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关于清末时人对主权与统治权的认识,参杨天宏:《清帝逊位与“五族共和”——关于中华民国主权承续的“合法性”问题》,《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2期。此外,1905年同盟会的成立也是改变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其一,革命派的民族国家建构思想更加深入,并且部分接受了立宪派的民族国家建构思想,从而形成了新的革命方略。前文说过的舍弃种族主义,形成以汉族为中心的中华民族观念是其一方面,另一方面是革命派逐渐接受了国家的整体性优先于民族主义的考量,即国家统一是民族国家建构的前提条件,导致分裂危机的民族主义应该被舍弃。应对立宪派排满革命必然导致国家分裂危机的强烈质疑,虽然汪精卫和胡汉民利用民族主义理论辩驳,然而孙中山的“中国同盟会”定名说明和《民报》创刊周年庆的演讲等、章太炎的《中华民国解》和《排满平议》等,②参见《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25页等;张枬、王忍之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第3卷,第737页等。都表明“排满”的优先性已经让位于国家一体化的革命考量,建构基于历史(清朝)疆域的统一民族国家取代了建构单一民族(汉族)国家的方略。

其二,革命派坚定地反清朝皇帝(专制君主)的立场和民族主义的主张(放弃汉族国家但不放弃单一民族国家思想),使得其在国家统一和民族关系的问题上,坚持基于民族同化论的“中华民族”观念,从而在辛亥革命之前很少重视作为政治和历史现实的蒙、藏、回等诸族的情况。国家统一的优先性考量并未能消除民族主义的单一民族诉求,国家整体性和民族主义的张力被保存在了革命派的“中华民族”观念中。一旦革命成功,同化论并不能处理民族问题而实现国家统一,这也是辛亥革命后,革命派接受立宪派的“五族合而为中国”观念,而与共和观念组合而成“五族共和”的思想因由之一。

就民族国家建构思想而言,如果说革命派有着过多的教条化主张,那么立宪派则更多从国家整体性现实出发,在思想上注重和现实的结合,故而部分完成了西方思想的“本土化”。作为立宪派的思想大将,梁启超的思想更多是辩论性质的,其民族国家建构思想不成系统,而杨度的《金铁主义说》则可说是基于君主立宪的国家建构系统方略。其对革命派的民族革命思想的把握与其自身所欲确立的主张,过多地被君主立宪失败的阴影遮蔽,同样也被辛亥革命后“五族共和”观念遮挡。

“合五族”而为中华民族,源出于杨度的君主立宪的国家建构思想,也是针对革命派的民族主义和国家建构思想。杨度1907年前后对革命派思想的把握,较此前的立宪派人物更深入,但有一点是延续的,即民族独立建国的革命思想必然导致国家分裂乃至亡国危机,其系统化的理论论证主要是基于这一点的深化并至少从三各方面进行了论析:

第一,根据甄克思的三阶段论,在国家层面否定民族主义的存在和实际需求,“盖汉人入于国家社会已二千余年,其不复有民族主义”“今日汉人全体仅有国家主义,而无民族主义可决而知”,③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19页。故杨度判断革命派的民族主义不过是手段,并主张“(民族主义)虽今之民主立宪党曾言之,然彼等既皆汉人,则必不能更有真正之民族主义,特不过取此以为一手段耳。其所以必取民族主义为其手段者,实由其以民主主义为其目的之故。”①杨度:《致〈新民丛报〉记者》,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201页。这一论断是其国家建构思想的重要起点。

第二,革命派自我区分了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②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第一期《民族的国民》一文表达了革命派的核心观点,“今之政府为异族政府而行专制政体,则驱除异族,民族主义之目的也,颠覆专制,国民主义之目的也,民族主义之目的达,则国民主义之目的亦必达,否则终不能达。”参见张枬、王忍之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第2卷,第97页。杨度否定了民族革命,但部分肯定了政治革命的反专制目的,“所谓责任者,政治上之责任也,故谓之政治革命。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则以改造责任政府为其唯一目的。”“人民之生命财产,任其危险而无复计问之者,此专制君主国之所同,而各国国民所由以立宪制度救其失而匡其弊者也。”③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35页。反专制之目的在于摆脱中国之贫弱以实现国民之富强,而皇帝专制恰是国民贫弱的根本原因,西方列强发达之原因则在于立宪。“立宪政体之精神,在乎发达民生,增进国力”“夫各文明国之法律,其必以个人为单位者,盖天生人而皆平等,人人可为权利义务之主体。否则人权不足,不能以个人之资格自由竞争于世界,于是社会不能活泼,国家亦不能发达矣。”“宪法之民优于蛮夷,军国之民优于宗法,此自然之理”④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38、99、101页。。

基于此,杨度区分了反专制的两条政治路径:君主立宪与民主立宪,并依此称革命派为“民主立宪党”,将民主立宪定位为革命派的根本政治目的,而君主立宪派则并非保皇而是主张立宪离不开君主,而中国之现实决定了只能实行君主立宪,而不能实行民主立宪。

第三,要实现立宪国家的政治建构,只能君主立宪而不能民主立宪(颠覆君主制)。原因在于,一方面,国家统一是立宪国家建构的前提,“夫国家之元素有三:一土地,二人民,三统治权。三者缺一则国亡。”就中国而言,领土和人口就是五族之民和五族所在之土地。故“既以保全领土为自存之一重要国是,则中国之领土,实合五族之领土为其领土,取今日之现域而无失之,且谋所以固守之道,乃足以为保全领土之策耳。若一旦忽有五族分立之事,分一统治权为数统治权,分一大国为数小国,分一大国之人民为数小国之人民,分一大国之领土为数小国之领土,则是以五族分立之原因,而成为领土瓜分之结果。”而“人民既不可变,则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而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⑤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06、132-133页。而革命派无论以民族主义为手段还是目的,在实现民主立宪和国家统一之间无法兼顾,“蒙、回、藏问题,非民主立宪党所能解决者。”故“欲保全领土,则不可不保全蒙、回、藏;欲保全蒙、回、藏,则不可不保全君主;君主既当保全,则立宪亦但可言君主立宪,而不可言民主立宪。此予所以主张立宪之唯一理由。”⑥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89页。

正是在上述逻辑下,杨度主张,合“汉、满、蒙、回、藏之土地”才是中国,“合汉、满、蒙、回、藏”五族才是中华民族,“新中国”之国家建构必然以国家统一为前提。以此为条件,杨度力主优先选择君主立宪的政治路径,反对民族革命的政治路径。

概言之,杨度通过君主立宪的国家建构主张(基于国民文化进步的社会进化论)解决了“中华民族”和“五族”的关系问题,达成了理论与现实的和解。但是随之而来的立宪失败与辛亥革命的成功,再次打破了“和解”,“共和”之后的中国,“人口”的基础到底是“十八省”“满汉”“五族”“六族”,还是其他范畴成为了问题。⑦参见张永:《从“十八星旗”到“五色旗”——辛亥革命时期从汉族国家到五族共和国家的建国模式转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彭武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近代国家转型与民族关系之建构——以“五族共和”为中心》,《民族研究》2009年第3期等。虽然经过妥协,形成了“五族共和”,但内含于其中的问题已然存在。共和数年后,孙中山转头批判“五族共和”,就是重新挑出问题,这个问题不是别的,对革命党人而言,杨度提出其主张时,问题是汉族和其他民族(满蒙回藏)的关系问题,到了共和之后(特别是袁世凯称帝失败后)就是“中华民族”和“五族”的关系问题,因为这时民族革命问题已经不存在了。故而可以说,辛亥革命带来了“五族共和”,也重新提出了“中华民族”和“五族”的关系在共和政体下如何解决的问题,毕竟君主立宪的解决方式已经不可能了。

四、余论

“民族原理”和“国家原理”之间难以化解的矛盾在19世纪西方民族国家中早已呈现。阿伦特在分析民族国家时指出,民族国家的悲剧,就在于各民族的民族自觉性与国家的最高机能发生了冲突。只要“民族对国家的征服”不超过作为国家最高机能的“法律”(宪法)限度,“民族国家这种政治秩序”中隐藏的冲突就不会爆发。①“(对于这些新国家)一旦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被打破,民族国家就不能存在。”[美]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第367-382页。民族主义本质所要求的同一化民族的建构,如果转化成为民族革命主张,势必会破坏民族国家建构中的国家整体性要求,于是,单一民族的诉求和国家统一的要求之间便存在秩序性冲突。

清末革命派和改良派的民族主义论战要点就是这一冲突,二者在作为历史现实的多民族一体的王朝体制下无法兼容。经过民族主义论战,革命派接受了国家统一的优先性考虑,部分修正了民族主义诉求,然而形成的是一个新的单一民族国家建构版本,提出了基于文化同化的中华民族概念,不过这仅是“汉族即中华民族”这一原有概念的扩展版。

杨度在寻求革命派和立宪派主张交集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观念。反专制是两派主张的公约数,差异在于是否保留君主,正是在这一点上杨度引申出了依然具有思想价值的“合五族”而为“中华民族”的思想,只不过这一点隐藏在君主立宪主张之下,因而不太被重视。一方面,杨度采纳了革命派的文化同化论,坚持民族是基于“文化”而非血缘这一定义,认为中华民族这一概念本质是文化属性的,故而具有兼容性;同时又以甄克思的三阶段进化论为基础来阐释民族同化问题,“令其(蒙回藏)文化日高,脱离种族即国家之观念,及君主即国家之观念,以发生其真正的爱国心”,②杨度:《金铁主义说》,左玉河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杨度卷》,第106、189页。以国家主义反对民族主义,因为国家主义阶段高于民族主义阶段。另一方面,杨度主张要实现国家之进步,立宪是发达之根本,但国家的本质要求(领土、人口和统治权三要素缺一不可)决定了君主立宪优于民主立宪,因为保存君主可以从统治权上解决汉、满、蒙、回、藏五族的统一问题,而立宪则能解决五族法律上的平等问题,同时以立宪进入军国民社会阶段是实现文化同化达致国家一体化的基础。

概而言之,杨度之“合五族”内含了国家统一的优先性问题,同时也包含着五族在立宪法律基础上的平等和社会进化上的同化要求这一张力问题。这两点在辛亥革命之后,以“五族共和”这一观念呈现。然而共和并未能成功实现民族国家建构,主权未能独立,国家没有统一,立宪政制未能建立,这些诉求也意味着民族国家建构的民族主体问题尚待解决,“中华民族”和“五族”之间的关系也因之内含于民族国家建构的持续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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