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藏传佛教教规教义阐释工作刍议

2018-02-06 15:03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戒律藏传佛教众生

刘 洁

如何充分发挥藏传佛教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作用,是当前西藏宗教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支持藏传佛教按照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进行教规教义阐释”。①《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发表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8月26日,第1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先后两次强调“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②《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人民日报》2016年4月24日,第1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jhsjk.people.cn/article/29613458。西藏宗教、统战工作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充分证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指导以藏传佛教为代表的西藏宗教的教规教义阐释工作,大力支持西藏宗教界人士加强宗教现代化思想理论建设工作的力度,努力促进教规教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③卓新平:《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必要性》,《中国宗教》2016年第10期,第39页。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切实提高西藏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的重要保障。

一、藏传佛教教规教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切合

藏传佛教历来就有爱国、维护祖国统一、拥戴中央政权的爱国主义传统。印度佛教有“一杀多生”或“慈悲杀生”的义理渊源,藏传佛教亦有“杀身解脱”的理论。在以慈悲为本的前提下,不同历史时期的佛教徒以各种方法来应对暴力与战争,履行自己作为一位国家公民应尽的责任。1888年、 1903年英军两度武力入侵我国西藏期间,西藏寺庙僧人奋战在抗英斗争的最前线,被誉为“袈裟英杰”。④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西藏文史资料选辑(七)》,拉萨:西藏军区印刷厂,1985年,第35-55页。近代以来,以九世班禅、喜饶嘉措、十世班禅为代表的爱国、爱党、爱民的优秀宗教人物纷纷涌现。抗战时期,九世班禅先后在南京、杭州、西宁、沈阳、蒙古等地主持“仁王护国法会”“时轮金刚法会”等一系列以“护国”为主题的藏传佛教法会,刊布《告西陲同胞书》,协助国民政府粉碎日本帝国主义支持的“蒙古自治”阴谋。喜饶嘉措、十世班禅大师为抗击帝国主义侵略、抵制西藏上层反动集团的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团结,贡献出毕生的精力。喜饶嘉措大师在甘青蒙藏地区宣传抗日期间,撰写《白法螺的声音》《告蒙藏人士书》《护法息灾法会缘起》等文章,以佛经“集蚁杀狮”的譬喻,鼓励各族民众团结一致、英勇抗日。新中国成立后,他坚持“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的思想,倡导广大佛教徒“为创造现实的人间极乐世界而奋斗”。他不但重视对僧侣开展爱国爱教、德行戒律的教育,还是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者的诤友,毛泽东称赞其为“爱国老人”。①卢本扎西、喜饶尼玛:《试述喜饶嘉措大师在抗日战争中的贡献》,《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第27页。十世班禅大师坚持爱祖国与爱民族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政治立场,号召僧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热爱社会主义国家;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珠那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②中共中央统战部:《缅怀第十世班禅弘扬藏传佛教的爱国主义精神 纪念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诞辰七十周年》,《人民日报》2008年2月3日,第8版。。他认为藏传佛教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被邓小平赞为“我们国家一个最好的爱国者”。十一世班禅指出,新时代中国宗教工作的历史使命是“爱国爱教、护国利民,为人类谋福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③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做好宗教工作 为国家发展和人类福祉作出新的贡献》,http://www.rmzxb.com.cn/c/2017-03-13/1411879.shtml。“爱国爱教”被视为首要的历史使命,“爱国”更是藏传佛教的核心教义,正是以此为纽带,藏传佛教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联系在一起。

二、“持戒守法”是依法治教的有力保障

戒律不但是“三藏(经、律、论)”与“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三学(戒、定、慧)”之首。佛教将戒律视为无上菩提之根本,犹若将其视为佛教之生命,故有“戒律存则佛法存,戒律灭则佛法终”之说。持戒目标主要包涵四个方面:个人解脱、僧团和合、为众生生信、为佛法永驻。可以说,戒律不仅是佛教徒个人行为的准绳,更是僧团和合共住、佛教顺利传播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佛教界历来尊崇“以戒为师”这一佛祖遗训,凡言论合于“经”“论”,行为合于“律”者才是真正的佛教徒。自公元10世纪开始,阿底峡、宗喀巴等历代高僧大德先后撰写《菩提道灯论》《菩提道次第广论》《菩萨戒品释》《密宗十四根本戒》等戒律经论注疏。宗喀巴身体力行“护持胜戒如眼珠,不污如来尊贵种”④宗喀巴:《菩提宗道菩萨戒》,《能海法师讲授戒定慧基本三学》,上海:上海佛学书局,2005年,第127页。的理念。佛教重视戒律的传统在当代社会继续发扬光大,持戒守律、止恶扬善、克己利他、善行为本的戒律精神已经成为佛教界的共识。十世班禅生前曾多次指出僧尼信守教规戒律的重要性。十一世班禅亦认为:“佛法能否长存取决于僧伽会,因此守持戒律尤为重要。”⑤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法音》2010年第1期,第23页。

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而言,佛教戒律有助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建立和谐诚信的人际关系。作为宗教道德规范的实践规则, 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宗旨的佛教戒律,鼓励僧尼与信众自觉克服反道德的心理因素,做符合“正信、正知、正见、正行”规范的佛陀四众弟子。佛教的四堕戒是根本戒,其中“大妄言”可谓四根堕重罪之首。“不说大妄言蛊惑众生”凸显出佛教理论与封建迷信思想的实质性区别。佛教戒律规定的居士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等内容,包涵了人类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原则,就此而言,佛教可被称为伦理道德型的宗教。由古至今,藏传佛教的基本戒律已经融入藏区传统价值观体系,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与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伦理道德力量。

加强当代藏传佛教戒律建设,有利于推进西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依法治藏是治边稳藏的根本方略,①《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发表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8月26日,第1版。包括“依法治教”,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②叶小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内涵和外延》,《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3期,第1页。这要求宗教戒律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当前藏传佛教戒律阐释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积极吸收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帮助僧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另一方面,将宗教戒律与国家法律相结合,成立民主监督机构,自纠自查,严厉惩治违法行为。十一世班禅强调“在寺院、僧团中重点宣讲遵纪守法、严守清规;对寺院、僧团内部人员中出现的道风问题予以整治;针对假僧假道的乱象,有关部门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及时发现、依法查处”。③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法音》2010年第1期,第23页。

三、藏传佛教哲学思想具备理信的基础

以“本无空寂”“缘起论”“自身即佛”为代表的藏传佛教(包括苯教)哲学思想,具备理信的基础。自明清以降,以格鲁派为代表的藏传佛教各大寺庙均将《因明论》推为五部大论之首,其目的就是为了传承与发扬佛学的理信特点。

其一,作为青藏高原的本土宗教,苯教在佛教传入藏地之前,已经就世界的起源构建出“本无空寂”“有生于无”的宇宙观:“最初是本无空寂,由空稍起本有,由本有略生洁白之霜,由霜略生似酪之露。”④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土观宗派源流》,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96页。班班多杰教授认为,这是藏族宗教哲学史上第一次高度概括性地将世界的本原归纳为“空”,并将“空”置于天神之上,正式标志藏民族抽象思辨哲学的开始。⑤班班多杰:《藏传佛教思想史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前言”第39-41页。正是藉由“本无空寂”这一苯教哲学思想桥梁,藏族人民才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准确地吸收大乘佛教的空宗思想,佛教才得以逐步由吐蕃王室走向民间,完成从印度佛教向藏传佛教的转型,最终在藏地占据主导性的宗教地位。

其二,“缘起论”是佛教最基本的哲学思想,蕴含了佛教对生命、宇宙的辩证看法。“缘起论”认为,世界万事万物皆由因缘和合而生,亦由因缘散失而灭,是故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离开因缘而独立产生或存在。其中,“因”指直接原因,“缘”指间接原因。在“缘起论”的基础上还推导出“无我论”“同体论”“平等论”等理念。“无我论”认为本性为空,因人生无常而导致人生皆苦,是故为众生拔除痛苦是佛祖、菩萨生发慈悲心的根本原因。“同体论”指众生具有存在的同一性、本质的同一性、至善的同一性。由三世因果的关系来看,现世的某一众生就是自己过去世的父母或亲友,每个人都与其他众生密切相关。“平等论”指佛祖视众生平等,这是其为众生阐释苦、集、灭、道四谛的主要驱动力。由上述教义可见,“缘起论”认为一切法无不从缘而生,没有常恒不变的事物,是谓“诸行无常”“法无定法”“佛法常新”。这不但从根本上否认了造物主的存在,使佛教具备理信的基本特点,更推动佛教成为一种注重与时俱进、圆融时代精神的宗教。

其三,“自身即佛”凸显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藏传佛教认为众生皆具佛性,人的命运决定于自己相续流转的身、语、意三业,即所谓“生天及解脱,自力不由他”。人只有通过戒、定、慧等自身修行,而非依赖外在的神力,才能够以自力证得觉悟。“心性本净,客尘所染。”《越世经》云:“若明自身即是佛,此外求佛无觅处。” 法尊大师亦称:“众生身中无始本有的清净心性为大圆满,众生因迷此而流转生死,若能悟此就能证得涅槃。”⑥法尊:《西藏佛教的宁玛派》,《现代佛学》1957年第10期。佛与众生实乃一念之差,所谓“佛”不过是证得觉悟的众生,而众生亦可被视为是尚未觉悟的“佛”。上述“自身即佛”的核心教义,从根本上否定了婆罗门教的神创论及神我论,承认人的优胜性和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激发人类的自我能动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这对当前社会仍然存在的盲目迷信、追求神力、依赖他力的不良风气,具有宣扬理信、正本清源的积极意义。

四、藏传佛教教规教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益补充

建立在缘起论基础之上的“慈悲”“平等”“利他”“布施”等佛教核心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益补充。

首先,慈悲是佛教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思想理论的基石,也是中国佛教的根本精神。例如,《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云:“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以是故,一切诸佛法中慈悲为大。”①《大正藏》第25卷,东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1979年。《发菩提心论》亦云:“菩提发心,慈悲为首”。佛教的慈悲理念建立在缘起论的基础之上。《长阿含经•大本经》云:“以慈悲心故,为说四真谛。”②《大正藏》第1卷。慈悲是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智度论》卷二十云:“修慈心,为除众生中嗔觉故。修悲心,为除众生恼觉故。修喜心,为除不悦乐故。修舍心,为除众生爱憎故。”具体而言,“慈”是慈爱众生并给予众生利益与幸福;“悲”是悲悯众生并拔除众生之痛苦;“喜”为视有情众生有乐而欣慰欢喜;“舍”为等视怨亲、对有情众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无分别心,这意味着要舍弃前“慈、悲、喜”三心。“慈、悲、喜、舍”代表了不同的修行次第,其最终目的就是应对嗔、恼、妒、爱、憎等“五毒”烦恼,帮助人类战胜自身的人性弱点。慈悲还是践行非暴力精神的基础,是佛教和平精神的根本特征之一。为预防暴力,佛教坚持忍辱、慈悲的理念,以道德感化来感召恶人忏恶悔过。在有关佛祖本生传记的佛教经典中,记载了佛祖忍辱慈悲的身践力行,对亚洲乃至世界各民族、各国文化的影响深远。关爱、尊重生命的佛教慈悲理念,“是一种跨种族、跨宗教、跨国界的博爱文化、和平文化和安全文化”③方立天:《中国佛教慈悲理念的特质及其现代意义》,《方立天讲谈录》,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第207页。,对现代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发挥着有效的缓解与疏导作用,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

其次,“众生平等”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相符合。在佛教缘起论、慈悲观基础上提出的“众生平等”义理,包含在佛教“十平等”观念中。佛教视“一切众生平等”为“十平等”之首。佛、菩萨对众生平等一如地给予慈悲与救度,这是佛教最初在印度兴起之时反对婆罗门教种姓制度的有力思想武器。受历史条件的制约,西藏只有经过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之后,才正式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藏传佛教各教派之间才真正建立起“平等、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型宗教关系。佛教“众生平等”的教义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相互结合,被赋予时代的新内涵:将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统一视为国家公民来同等对待;对藏传佛教各教派僧尼必须不分教派、不分性别来同等对待;尊重藏传佛教寺庙的宗教仪轨、活佛传承继位方式和历史定制,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并适当保留传统僧职,但绝不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以人为本,将教育、服务与管理三项职能密切结合,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通过“六个一”活动、“九有”工程、“9+5”工程、“一覆盖”工作,有效改善寺庙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条件,团结爱国爱教僧尼,确保西藏寺庙和谐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利他”“布施”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大乘佛教“利益众生”的教义与中国共产党提倡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相近之处,可以为构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新型人际关系服务。积极引导藏传佛教寺庙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将佛教“利他”“布施”等传统教义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理念相结合,鼓励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参与和谐社会的创建过程,④沈桂萍:《宗教与社会关系和谐论》,《科学社会主义》2016年第3期,第19页。是推动西藏宗教融入现代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早在1984年,胡乔木就提出:“提倡宗教界办社会公益事业,不但可以减少迷信活动以及由此造成的浪费,而且还可以提高宗教界的地位。这样,我们同宗教界的关系就加入了新的内容,也给宗教界一条积极的出路;会使他们更加感到自己在社会上有了地位,又同我们党真正合作了。”⑤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家宗教事务局:《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106页。《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①国家宗教事务局:《藏传佛教事务法规规章制度汇编(汉藏文)》,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年,第9页。藏传佛教寺庙作为社会组织,僧人作为国家公民,在以寺养寺、自给自足的基础上,有义务、有责任为信众创造福祉,扶助贫困信众发展经济生产、改善生活条件。

五、藏传佛教教规教义是生态文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做出了精准的科学表述,并首次将“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写入党章。作为生态文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藏传佛教的生态伦理观自古至今一直在藏区社会发挥着积极的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不仅是独具魅力的藏族文化的根源之一,更是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最好诠释。西藏是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是国家的安全屏障,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水资源基地、战略资源储备基地、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世界旅游目的地。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对中华民族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李克强总理提出“五个结合”,包括将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更好地结合起来。②《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发表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8月26日,第1版。在西藏自治区政府制定的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中,坚持“以预防为主”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藏族生态伦理观在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的积极影响,加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等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是增强藏区全民环保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前提条件。

首先,藏族生态伦理观建立在“万物有灵”“众生平等”“慈悲”等理念基础上,覆盖了地球上最为完整的生物链。苯教传统的“三界说”将宇宙分为“上部天界、中部人界和下部鲁界”,③才让太,顿珠拉杰:《苯教史纲要》,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2年,第29页。三界之间是和谐共生的关系,尤其注重世间万物的健康延续、平衡发展。苯教“万物有灵论”和佛教“灵魂不灭”的思想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藏族民间流传至今的习俗禁忌。当前,藏传佛教(包括苯教)在“众生平等”的观念下,提倡“戒杀”“护生”的生态伦理道德观,自然界的动物、植物不分珍稀与普通物种,均平等地受到保护,更为全面地维护了生物链的完整性、永续性。

其次,受藏族传统神山崇拜信仰的影响,藏区的每一座神山及其周边的自然环境、生物资源都得到信众自发的保护,在客观上为维护青藏高原的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发挥着积极作用。事实上,以神山为核心的保护区,其外延的范围远远超出山体本身,还包括针对神山周边湖泊、泉眼、树木、森林、岩石、岩洞等的崇拜。以圣湖为例,西藏各大著名神山多有圣湖相伴,在藏族人心中,圣湖具有与神山同等重要的神圣地位。藏地冰川是大自然的储水库。藏地神山圣湖的数量多不胜数,其范围几乎覆盖了青藏高原所有代表性的雪山与湖泊,对中国乃至亚洲、世界的生态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圣地朝觐文化对区域经济、宗教和谐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由藏族神山崇拜衍生出的圣地朝觐文化,对西藏和四省藏区之间区域经济的互动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藏族人民有马年转山、羊年转湖的传统习俗,外来香客与原住民的交流促进了神山周边地缘经济文化的相互交流与影响。圣地朝觐文化还充分体现出藏区各种宗教之间的包容与理解。例如,信众们在朝觐西藏林芝工布苯日神山时,不分教派一律遵照苯教习俗逆时针转山的做法,就是和谐健康的佛、苯关系的重要例证。这充分展示了藏族人民宗教文化心理的包容性,对当代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社会和谐与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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