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穗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保障通过补制度短板、提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城乡社会保障基本框架已搭建起来,实现了全覆盖、保基本的主要目标,不仅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也在缩小收入差距、保护人力资本、降低社会风险和保障基本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反贫困作用。在中国的减贫进程中,随着经济发展政策“涓滴效应”的逐步减弱,社会保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工具和一项由政府主要担责的反贫困制度安排,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其减贫功能经历了从单一社会救助的救济式扶贫到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相结合的保护式扶贫的转变。
2014年精准扶贫实施以来,“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目标和“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与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相关,社会保障已成为中国精准扶贫体系的重要支柱。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2016年《“十三五”脱贫规划》提出“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实现社会保障兜底”。2016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