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 辽宁 沈阳 110035)
假设是根据已占有的事实材料,依据一定的规则和原理对尚未认清的事物进行推测性解释的思维过程。侦查思维是侦查人员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应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对案件中各方面信息进行思考,从而逐步明晰案件本质的认知过程[1]。侦查假设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侦查假设指的是侦查人员根据已掌握的侦查情报资料,对案件中需要查明的问题,诸如案件性质、作案过程、犯罪人身份所作的推测性解释或假定判断。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大量的侦查数据为进行全面深入的侦查情报分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新侦查思维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
侦查假设在侦查情报分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几乎在绝大多数案件侦查中都可以发现侦查假设的影子。在犯罪发生后,侦查人员一开始掌握的侦查情报材料和线索一般都是比较有限的,而且有限的侦查情报材料有时也呈现出零散且矛盾的特征。侦查人员很难根据有限的侦查情报资料得出明确的结论。为了推进侦查过程,侦查人员就需要在已有侦查情报材料的基础之上,依据对犯罪活动和侦查规律的认识,提出对案件事实的推测性认识,也就是侦查假设[3]。侦查假设有助于扩大对未知案件事实的认识,梳理侦查思路,明确侦查方向,对侦查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如案件性质、犯罪时空、作案手段与方法、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实施犯罪的具体过程、现场的反常现象及犯罪人身份得出初步的推测性解释,为开展具体的侦查活动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