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文
《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检察机关的法律遵循,《宪法》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旗帜鲜明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切实保障国家各项法律得以正确统一实施的重任。从中央对政法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要求看,检察机关是权力运行的当然监督者,是对司法权是否得以规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制约的最主要力量。从践行法律的要求看,检察机关是法律的主要守护者,肩负着确保宪法法律真正得到统一正确行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使命。从人民对新时代法治工作的要求看,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肩负着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方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责任。如何以党和国家、以法律和社会、以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姿态回答好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光讲政治还不够、光抓改革还不够、最关键一点,就是要“重自强”,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以下简称“三化”)水平。
自201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都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或作出重要批示,多次为全国政法机关如何开展好全年工作以及把握好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方向划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