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的理论反思与发展路径

2018-02-16 07:15优,朱洁,李
现代食品 2018年15期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食品

◎ 周 优,朱 洁,李 卓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天津 300381)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安全监管关系重大。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有着建设性的意义。作为一种最新提出的商业管理模式,“互联网+”应用到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着一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当前我国社会现状是地域环境多样性、地域范围广阔,这导致食品原料的生长环境也各不相同,也食品的来源非常复杂[1]。同时,由于食品原材料的来源较多且杂乱,加之许多加工企业在食品质量监管方面忽视食品本身的信息和产地信息等,由此导致食品制造商不了解食品原材料的质量,这种信息的缺失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频率居高不下,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之一。而“互联网+”管理模式可以完美地规避上述问题,通过将食品信息和产地信息登记在网上,有效地杜绝了食品制造商对食品信息和产地信息的伪造。

1 “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的理论反思

1.1 “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根植于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格局的倒逼态势

食品的制造过程涉及生产环节和经营企业,涵盖了许多纷繁复杂的细节和信息,加之当前国内国际电商和物流的蓬勃发展,食品的流转和运输也非常复杂。将这些复杂的细节和信息结合起来,避免信息相互封闭闭塞,这考验了食品监管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也大大提升了专职人员的劳动量和工作量,这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下往往无法实现,也无法实现精细化的监管。再加上食品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长期发展相对滞后,且技术条件落后,这导致一旦出现安全监管漏洞往往会发生很大的安全问题。为了应对这种不利的状况,我国相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和调整。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的现状下,“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治理新模式应运而生。通过将互联网技术的优点投入到食品监管方面,将互联网与服务、监管、共治、维权、政务等功能进行有机结合,推动监管模式由单一向综合转变、手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体系由分散向集成转变,进而有效助力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1.2 “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创新源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带动了一大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物流企业的发展,这是互联网的基础性和先导性所决定的。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的兴起,正在深刻地变革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彻底地改变了日常生活习惯。互联网的融合作用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必然也将食品安全监管裹挟其中。技术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大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升级,这也使得网络监管成为现代化的监管手段之一。当前,“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社会覆盖面积越来越大,建立程度也在逐渐深化,这就可以彻底改变原来信息割据的监管模式,也填补了部门、地区之间交流不畅的信息真空。通过在网上建立并完善多部门网上信息链接审批,实现跨部门和跨层级的信息共享,进而营造全新的食品安全环境,创造出食品安全治理的新业态,促进食品安全管控细化、深化、常态化。

2 “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的现实问题

在当前阶段,我国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也带动了网购和电商的发展,作为当前人们消费的主要形式之一,网上食品监管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我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一定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3点。

2.1 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技术具有信息整合的优势,这使得食品信息的综合性得以凸显。但这种整合的信息存在着一定混乱和供给不足的缺点。一般而言,实物市场中的消费者可以通过逛实体店,亲眼所见、亲手触摸来感知食品的形状、外形、产地等其他需要特征辨识的东西,而消费者网购时,做出买与不买的决策主要是依靠食品购买的人气或前期体验后的反馈,这种决策往往是不可靠的,因为电商平台提供的食品外形、介绍和描述、食品人气、累计评价等信息都可以伪造,无法剔除商家的粉饰,由此存在不同程度信息失真的风险。

2.2 消费者维权困难

有别于传统的实体交易,“互联网+”食品交易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其虚拟性。这种虚拟性导致消费者在权益侵害时,维权的难度特别大。这种维权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①网购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涉及网购的违法行为非常难发现。②在网购非法侵害行为发生时,分析及取证非常困难,这主要是由于证据基本存在于网上,主要是以硬盘存储的数据、网页、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存在,易删除和修改,难获取分析的问题大大阻碍了违法行为取证。③由于相关的法规存在一些空白,对于一些侵权行为难以准确解释,造成违法行为的定性比较困难[2]。

2.3 监管能力受限

传统的食品生产、流通及交易等过程,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多种方式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制约,而对于“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由于交易的网络虚拟性,“互联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地址、货源等都有可能被有意隐藏或者伪造,这使得食品监管的效率受到极大的损害。

3 “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的发展路径

作为一项新兴工业革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潜力。作为当前运用互联网技术的一项创新产物,“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势必会对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产生大的冲击,也会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在未来会越来越显著。“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创新模式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渗透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评价、诚信建设等各个领域,也势必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因此这一模式如何在未来平稳健康地发展,是一个重要且十分关键的问题,为此需要考虑“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这种创新模式的发展路径,主要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分析这种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

3.1 准确把握“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的科学定位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世界各国为了更加适应食品安全形势,纷纷重新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治理模式,大力改革和改善治理模式,例如增强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能力等措施。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势必造成食品的消耗非常巨大,面对越来越复杂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我国不论在国家和地方层面,都相继出台了大量关于食品监管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食品监管体制的不断改革,为优良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作出了多次“纠偏”和尝试,以至于伴随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调整所诱发的阵痛,导致人心惶惶[3]。网络强国战略使得互联网产业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在注重发挥科技推动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同时,也需要立足于网络强国战略的高度筹划以及食品安全治理体制的深入改革。

3.2 积极促进“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与资源整合

传统的食品安全问题采用的是实体监管,这种监管模式是一种在我国实行时间较长的基本监管模式,尽管长期沿用,也比较有效,但在面对当前食品产业经营主体量大面广、风险交织的监管态势时,却明显监管不力,这使得实际的监管效果与公众的期待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当前运用互联网技术来支撑传统的“经验监管”模式非常必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增强这种信息融合:①进一步加强专业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力度。在改善监督装备和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建立一支拥有丰富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和模型开发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②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来强化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构建跨部门、跨部门的监管模式。

3.3 努力完善“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的法律体系

作为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当前十分突出。这种突出性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更加严重和亟待解决。在法制时代和法制国家,应该运用法律来保证“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顺利实施和平稳健康发展。这种具有全局性、纲领性和方向性的法律体系主要通过以下方法来完善::①制定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方案。②稳步推进信用监管制度改革。③加大食品安全治理处罚力度。

4 结语

在面对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大量充斥的食品安全焦虑情绪时,通过应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可以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但是,“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并不是万能的,食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一场永远没有尽头的事业,需要坚持不懈。食品安全的现代化治理,必须在转变治理理念的同时,不断地加大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度和广度,这样才可以提升当前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当前“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所带来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更新,必然会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这对于保障人民的餐桌健康,确保人民的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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