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地面痕迹及散落物在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中的作用

2018-02-24 07:50胡文平
青年时代 2018年35期
关键词:肇事车体痕迹

胡文平

摘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界定情况来看,道路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主要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方面的内容,这与车辆在道路上的过错情况和意外因素的关系极为密切。改革凯发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与社会的发展、进步、旅客和货物运输量增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递增,尤其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和机动车拥有量的扩大,使得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或长期成为和平时期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都是极具危险性的。借此,本文就目前地面痕迹和散落物字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中的作用進行研究与分析,希望在准确张傲地面痕迹及散落物的基本特征、种类分级、形成机理等因素的情况下,根据这些特点制定相应的措施,以便为未来道路交通的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以及事故责任判定提供相应的理论与实践依据。

关键词:地面痕迹;散落物;道路交通;事故重建;车辆

从目前情况来看,人、车、路、物在交通事故重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进行模拟中间的重要保障和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与责任归属的主要依据来源。甚至有学者指出,在交通事故重建过程中,人、车、路、物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都是具有重要价值的,其中最为明显的则是地面痕迹的形成原因和散落物的遗留在全面勘验交通损伤案件发生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故在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中加强地面痕迹及散落物的研究与分析是极具必要性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该交通事故重建的开展还必须满足多学科专家对全部物证痕迹信息协同勘验、综合分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的判定率、侦破率及准确率,提高生命安全率和降低财产损失率。故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尽可能全面的探析。报道如下所述:

一、地面痕迹及散落物的概念与种类

(一)地面痕迹的概念及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地面痕迹,主要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事故车辆与地面接触而遗留在交通事故现场的与人、车、路、物有关的印迹,通常包括挫压痕迹、挫划痕迹和撞击痕迹三种类型。

1.撞击痕迹:所谓撞击痕迹主要是指交通事故车辆相关部位或零件以及车辆装载物在受到撞击作用的影响后从事故车辆的车体受损部位脱落、折断所遗留的痕迹或是在事故车辆与相关事物撞击以及地面撞击后引起相关视物或地面变形而形成的痕迹。从这个角度而言,撞击痕迹主要包括车体部件撞击痕迹和车辆装载物撞击痕迹两种[1]。其中车体部件撞击痕迹与车体碰撞类型可参照表1。值得注意的是,直角侧面碰撞有可分为前部碰撞、中部碰撞和后部碰撞;其中在正面碰撞过程中,碰撞车在超越中心线或返回本车道的过程中,一般会形成斜碰撞;在直角侧面碰撞中,由于碰撞车驾驶员有试图避免事故发生而急剧打方向盘的行为,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常形成斜碰撞;当然在左转或右转碰撞的过程中,斜碰撞的发生概率也相对较高。

2.挫划痕迹:通常情况下,所谓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挫划痕迹,主要是指事故发生时物体与地面接触后因为各种不确定因素形成的刮、擦印迹或沟槽。其基本特点为虽然与车体相应部件或所载货物脱落,但仍然留在车体上未与车体分离。这种情况的发生与脱落形成撞击痕迹后车辆继续运动,导致车体相应部位、物件或车辆所载货物与地面产生挫划并留下痕迹的现象。

3.挫压痕迹:就目前情况来看,挫压痕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造痕体在外力作用下形成的摩擦痕迹,从类型上可将其分为人体挫压痕迹和鞋底挫压痕迹等。作用时间短是它的基本形成特点。

(二)散落物的概念及种类

1.散落物的概念:就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来看,所谓散落物主要是指在在看交通事故发生后遗留在事故现场的事物,但应注意的是,这些事物必须是事故车辆遗留且能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事物。散落物有固体和液体两种。

2.散落物的种类:根据最新分类数据来看,道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固体散落物主要包括车辆零部件、装载物、附着物、玻璃碎片、牌号、人体被分离的器官组织、穿戴物品等。冷却水、制动液、血液、机油、车载液体物品等都道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液体散落物[2]。

二、地面痕迹及散落物的特点及作用

(一)地面痕迹的特点及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因素多种多样,即包括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因此在对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的地面痕迹的特点进行分析,其难度系数与非交通事故引起的地面痕迹相比则更高。因此在对地面痕迹进行分析时,必须认真、仔细和真实的对其进行记录、分析、整理与存档,以便于后期事故事故原因的侦破与责任的判定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证据。

1.撞击痕迹的特点及作用

从《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来看,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撞击痕迹主要分属凹陷痕迹范畴,其基本特点为长度不一,但绝大所属时候偏向于较短,车辆的一次动作在大部分时候基本上只形成一处痕迹。肇事车辆与地面、车载物及相关部件的撞击方式不同,事故发生后留下的撞击痕迹也存在较大差异。从目道路交通事故的侦破情况来看,撞击痕迹不仅可作为接触点与车辆碰撞时所留下的位置和受力的判断标准,也可作为事故严重程度的评价参考数据之一。如在某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对被撞车辆进行正面撞击,被撞车辆车体的某个部位在无法承受的情况下被折断,且下沉后的断端又与地面发生碰撞时受力的作用形成凹陷状的撞击痕迹。在断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则可将其视作车辆碰撞接触点的主要位置[3]。

2.挫划痕迹的特点及作用

从相关学者的研究数据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案例来看,挫划痕迹在绝大多数时候均呈线条状或条带状。就目前情况来看,挫划痕迹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判定主动碰撞车辆与被动碰撞车辆接触位置、受力方向、碰撞后主动碰撞车辆与被动碰撞车辆之间的各自运行的状态以及相互运动的状态,如碰撞后出现翻车事故,还可将挫划痕迹作为车辆翻车前的瞬间速度的计算参考数据。如在某段道路上,一辆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使得摩托车的车把、轴头、脚蹬等在到倒地后向相反的运动时与地面发生挫划而留下大小不同的线条状或条带状挫划痕迹。这是的线条状或条带状挫划痕迹则可作为接触位置、方式、受力方向的主要判断标准[4]。

3.挫压痕迹的特点及作用:在当前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及条例中,交通事故的挫压痕迹主要是指肇事车辆在与行人发生碰撞后,使得事故现场的一定范围内遗留下人体挫压痕迹或鞋底挫压痕迹。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造痕体(车辆及相关部件)和承痕体(人或其他相关物)接触时间较短,且主要以平面运动(一般不会对地面造成损害)为主,因此其留下的痕迹则主要为平面加层痕迹,因此粗哑痕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由重到轻,挫压痕迹的指向一般与肇事车辆肇事前行驶的方向相同[5]。如在某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某行人被肇事车辆卷入车体下并与肇事车辆一起向前运动,使得地面留下一条3米左右的挫压痕迹,这便是后期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中的车辆肇事后的运动轨迹。

(二)散落物的特点及作用

通常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散落物的形成过程是遵循抛体运动规律的。值得注意的是散落物的形成一般只有在强烈的碰撞、刮擦、震动、惯性作用以及向心力的作用下方可形成,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散落物的散落位置、分布特点和形态特征都是极为明显的,因此也常将这些特征作为交通事故判断的主要依据,特别是在车辆类型、形式方向、运动轨迹等方面判断有效性极高[6]。

1.固体散落物的特点及作用:从目前可查数据来看,道路交通事故中固体散落物在绝大多数时候均扇形分布,这对判断肇事车辆肇事前的车速的大小是极有帮助的。其中,若事故后的散落物的散落面积较大且扇面狭长时,提示肇事车辆的车速过快,若散落物的扇面相对较小,且扇面宽而短时,肇事车辆的车速则相对较小。值得注意的是,當散落物不呈扇形分布时,则表明散落物在与肇事车辆分离时车体已经停止运动。如要根据散落物对肇事车辆进行判断时,除了要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找到与车辆相关的玻璃碎片、油漆以及其他车辆部件,而若要有效的对车辆的局部形态进行判断则还得借助于车辆轮胎对肇事现场的摩擦痕迹或泥块方可进一步判断[7]。有学者研究发现,当碰撞前散落物与肇事车辆车体速度相同时,在发生碰撞后由于惯性的影响,散落物一般会继续沿着车辆原本的行进方向做抛体运动,因此散落后的散落物与碰撞后的车辆的接触点是有一定距离的。若在准确掌握车辆碰撞前的行进速度和散落物的散落位置时,两物之间的接触点位置基本上是可以判断出来的,而确定了散落物与接触点的距离,肇事车辆的速度则可借助抛物理论计算出来。还有一种可能则为散落物与车载货物相同时,由于惯性的影响,散落物会沿着车辆肇事前的形式方向呈现出抛洒分布,而借助其抛洒时的分布状态,则可有效的判断肇事车辆碰撞时的受力情况与碰撞前的基本行驶方向,车辆在碰撞后的运轨迹也可借助抛洒轨迹得以还原[8]。

2.液体散落物的特点及作用:据统计,在当前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液体散落物的出现大多以发动机机油泄露为主,而要使发动机受损漏油,车辆的受力程度时可想而知的。由于车辆在发生碰撞后会继续向前运动,若机油泄露,则会沿着车辆的行动轨迹出来托业痕迹,而若在运动静止后,机油则会在车辆静止后的某个地面垂直下落并逐渐扩散,其形状大多以圆形为主。在上述情况中,机油拖曳痕迹在判断车辆碰撞后的基本运行轨迹方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静止后的机油散落情况则可视作受力方向的终结,因此借助机油拖曳痕迹起点与机油静止点这段距离,则可判断车辆的碰撞后的运动轨迹[9]。车辆在碰撞过后车载液体的喷溅后所形成的痕迹,也可作为车辆碰撞后的基本运行轨迹的参照物之一。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血液痕迹的概率极高。若车辆与人体在发生碰撞后,车辆的轮胎有碾过受害者的身体,则会大量出血,甚至会出现血液喷溅的案例,喷溅或流出的血液最终会形成椭圆形(大多数时候),这时头部可视作血滴来的方向,尾部表示运动的方向,这时被碰撞者的方向一般与车辆碰撞前的行驶方向绝大多数是相同的[10]。可作事故重建的又一参考案例。

三、结语

从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最终的他调查取证情况来看,地面痕迹与散落物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极为重要的,通过对地面痕迹及散落物的形态特征、分布特点、位置关系等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采集与整理,不仅有助于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中药参考依据,也可视作交通事故最终的责任判定,更可作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重要借鉴案例或佐证,继而给人们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要从交通和事故中的地面痕迹及散落进行取样外,还必须借助科学的现场重建机制,必要时还可结合其他相关信息而合用。

参考文献:

[1]王淳浩.地面痕迹及散落物在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中的作用[J].科技创新导报, 2011,12(10):77-77.

[2]王淳浩,王超勇.整体分离痕迹检验在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中的运用[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6, 26(1):17-21.

[3]李波,张岩波.刍议整体分离痕迹检验在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中的运用[J].法制博览, 2018.

[4]钟新文.痕迹物证在交通肇事中的证据作用[J].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3,42(3):22-26.

[5]昌倩.交通事故现场散落物特征识别及提取技术研究[D]. 2016.

[6]张学军.浅议交通事故痕迹鉴定[J].科技促进发展, 2010,33(2):89-89.

[7]穆刚.道路数据预置及事故分析处理综合应用技术的研究[C].海峡两岸都市交通学术研讨会论文选编. 2011.

[8]杜建民.道路交通事故勘验[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5, 20(3):147-150.

[9]王德文.刍议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结论的认证审查[J].公安交通科技窗, 2008,32(6):21-23.

[10]林捷,龚先冬.交通事故现场散落物的勘查与运用[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4,23(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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